賈康:建議個人所得稅改為五級超額累進征收
中國青年網3月12日訊 3月10日,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在接受中國青年網對話時表示,個人所得稅可以改為五級超額累進征收。以下為對話實錄:
賈康:一天之內,有幾十位記者朋友問我所謂的個稅起征點問題,所以我有必要重申一遍我的基本觀點。我認為在現在的情況下,如果其他條件都不變,對個人所得稅提高起征點并不是一個好的選擇。
為什么?我們擺幾個基本數據。現在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規定人民幣2000元,實際執行大概在2500元左右。北京地區大概是2400、2500這樣實際的起征點。有關部門稱作生活費用扣除額,但是大家都加慣了起征點,我們就說它起征點。這個生活費用扣除額,也就是大家所說的起征點,實際指的是什么樣的一個收入分配的基本情況呢?是我們現在的工薪階層。起征點規它這個講的是工薪收入。工薪階層里面,有70%是一分錢稅也不用交。因為平均工資算起來,全國大概是2400多塊錢,平均工資以下這些人,大概占70%的份額,他已經沒有個人所得稅的稅負。
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人,定位為高端人群,就是現在個人申報年收入12萬以上的社會成員。他們的總數在納稅人的比重里占不到1%。但是他們貢獻的稅收,在個人所得稅里面,份額達到35%以上。基于這樣一個數據,就可以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現在個人所得稅,在工薪收入調節里面,它是存在明顯再分配優化作用的。就是說,它在高端收得更多,在低端稅負是降低的。所以情況是,70%的工薪階層不用交稅。廣大農民,中國社會居民里面最大份額的這一部分,一分錢都不用交。
這個稅制本身還是肯定存在合理性的方面,它的不合理在哪里?大家都說到,它只是工薪,工薪收入之外的,還有11類。還有很多是調節不到的。比如說私人廠主,很多富豪他不給自己開工資,在稅基方面就找不到了。找不到稅基,個人所得稅就談不到從哪里征起的問題,所以他不用交稅。
在早年朱镕基總理看到十大富豪榜的時候,就問我,十大富豪交了多少個人所得稅?有關部門查了一下,說一分錢也沒有。他非常氣憤,這個問題現在解決了沒有?不好說很好得解決了。我只能根據富豪的財務報表問他說,你自己的收入在那里,你指給我看。他不好意思,給安排一個,一年給自己開一萬塊錢工資,兩萬塊錢工資,九牛一毛。他實際上大量的生活花費,本人的和家庭成員,包括出國去旅游、渡假,這些花費,他全都打入生產費用里。你征不到這部分的個人所得稅。這是我們今天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很明顯的弊病。所以它只是對工薪階層征起來,特別低成本,高利率,代扣代繳。對于真正富豪這些收入,卻收不到。
另外我們現在的經營資產,大家都知道,它可能生息等等取得的收益很多,但是有沒有可能把它超額征收呢?我們過去沒有做。利息稅過去就是一個比例。比例在我們降低以后,現在暫停征收以后,又沒有調節了。真正的富人,他有大量的經營資產,他可以憑著這個資產,每個年度取得大量的收益,但是調節不到他,諸如此類的事情是我們個人所得稅,現今的缺陷。
所以簡單的說,如果其他情況都不變,就是抬高起征點,什么結果?如果我們按照現在的說法,抬高起征點到3000元,5000元,不要說更高的,8000元,10000元。我們工薪階層里面,低端,顯然是會降低稅負的,但是他降低稅負很少。降低幾塊錢,十幾塊錢,十幾塊錢,大家一算就知道了。但是高端人群,工薪階層里面,咱們有打工皇帝有金領,他們這些人,前面說到不到1%的份額,但是提供的稅收收入的35%這樣的一部分,這些人,他們降低的稅負是多少?要降低幾百塊錢,幾千塊錢,甚至幾萬塊錢,我們打工皇帝有一年拿到千萬元級的收入,他算下來的收入,實際得到的好處,是和我們低端的工薪階層完全不可同日而語,完全不是一個數量級的。
這樣一個結果,作為政策的設計者來說,肯定是不愿意看到的,作為一個研究者,我坦率地談談自己的看法,我認為最合理的辦法不是簡單的在其他情況不變的情況下,討論提高起征點的問題,而應該結合以后可能推行的個人所得稅綜合配套改革,把分類與綜合相結合,這樣來討論起征點合理的設置。我認為應該把結合九級超額累進變成四級到五級超額累進,把現在除了資本利得以外的收入盡可能合在一起,按新的超額累進來征收。這樣一來,低收入階層肯定能夠真正得到減稅的好處。我們可以設想,第一個臺階,就是不論是多少起征點,第一個臺階我們只征1%,工資低端的人,它的稅負一下從5%,降到了1%,中等收入階層,這是中央階層說要培育的,稅負可以設計成5%,這是原來最低檔的。中等收入階層以上的,我們可以跳到15%、25%,最多35%,這樣五檔就足夠了。
看起來最高端的名義稅率也下降了,40%,45%這兩檔沒有了,但是因為綜合了,把它原來工薪里邊體現不出來的其他資產收入,其他種種收入歸在一起了,實際上富裕階層就會更多的交稅。更多交稅,他是有這種承受能力的,我們并不是說,對他們有什么特別想,跟他過不去的這種考慮,他就是再分配,無非是說誰有承受能力,誰為國多做貢獻這樣的一些想法。
這樣一來,我們結構性減稅,結構性增稅合理的加在一起,富人有承擔能力,多承擔稅,我們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必定再把它調低,這個比重可以在現在水平上繼續營運,也可以根據以后的情況,再加上我們以后要考慮的房地產稅,碳稅等等提升,它的比重,如果說平穩,甚至爭取有一定提升過程中,關鍵是要把再分配功能強化,這樣一來,低收入階層,就可以更多得到政策的優惠和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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