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總署查實紫金礦業向多家媒體記者塞錢
本報北京8月26日電(記者 陳強)一個月前,中國青年報率先披露了紫金礦業“封口費”事件,但該上市公司矢口否認此事。經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調查核實,在紫金礦業污染事故報道中,該公司確實給了媒體記者裝有鈔票的信封,但接受調查的記者均拒收,或退回“信封,但或將錢如數上繳報社。
從本報報道中獲悉紫金礦業公司向前來報道污染事故的部分媒體記者發放“辛苦費”、“稿費”后,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主動聯系本報。根據本報記者提供的線索,總署向相關媒體及人員展開調查,并要求福建、上海、廣東等省市新聞出版局對屬地報刊出版單位及記者站進行調查。
經調查,紫金礦業公司污水泄漏事件發生后,多家媒體記者赴福建省上杭縣調查采訪。7月16日下午2時左右,《上海證券報》廈門晚報》記者在所住酒店收到有關人員送來的裝有2000元現金的“信封”,兩人立即結伴將其退還。7月16日下午2時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也遇到類似情況,立即將送“信封”的人推出房間。7月16日晚,有人將裝有“辛苦費”的信封送給《人民日報》記者赴該記者立即打電話向報社匯報,并委托龍巖市相關部門同志將現金退回。7月12日至7月20日,《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在采訪期間多次拒絕上杭縣有關部門工作人員送的裝有“稿費”的信封及住宿和旅游安排。7月16日下午中國經營報》記者也收到有關人員送來裝有2000元“車馬費”的信封送來人表示希望記者做客觀報道。記者隨即把情況在第一時間向報社匯報,在退還現金未果的情況下,將錢物上繳報社,留存相關物證,并刊發系列批評報道。
另經調查,在參加紫金礦業相關采訪報道的人員中,福州中聞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鄭尹夫涉嫌以記者身份進行相關新聞采訪活動。此人未經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批準擅自設立“《新財經》雜志社華東南站”從事《新財經》雜志等出版物的征訂發行,違法開展新聞業務活動。目前福建有關部門正對此案進行深入調查,并將在調查處理后公開通報。
紫金礦業7月29日在其官方網站上對“封口費”事件作了正式回應:公司經查實并未授意任何人就污水泄漏事件給媒體記者送“封口費”事公司財務也未開支任何一筆此類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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