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不起 墓地“暫住證”折射政策漏洞
本報記者 李金玲報道
今年清明節,“天價墓地”依舊如往年一樣吸引著公眾眼球。除此之外,公墓使用20年后被要求續費等問題也成為今年社會關注的焦點。
按照《公墓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經營性公墓的護墓費一次性收取最長不得超過20年,購墓者在簽訂墓地使用協議時,一定要確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對護墓費的繳納周期、價格以及各自的責任作出明確規定,對不履行協議的一方,另一方有權根據協議的約定進行處置。
據新華社電,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墓地使用期限與其土地性質和使用年限有關,一般為50年或70年。近期,有媒體報道稱,“墓地的使用期限為20年”,這種提法存在誤區。
據介紹,墓地使用期限與其占用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致,所謂“20年”的說法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護墓費以20年為一個繳費周期,只要按期交納護墓費用,即可繼續使用墓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處理,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延長,其土地上的墓地使用年限應自動延長。
即便如此,還是有人指出“20年太短”,建議應該延長目前的繳費周期。“說白了就是暫住一下吧,只是暫住的期限是20年,之后要還想住必須得再交錢。”今年清明節,北京通州的徐利(化名)與家人如往常一樣給親人掃墓,她對《中國產經新聞》記者說:“從傳統上和感情上都有點接受不了。房價居高不下,墓地還得繳費,真像有的人說的那樣死不起了。
有媒體稱,每年中國有近7000萬平方米的土地變為墳地,死人和活人爭地的矛盾十分突出。南京雨花功德園常務副總經理阮鋒對媒體表示,目前城市殯葬普遍存在“重葬式,輕儀式”的現象,即單純以墓地大小、規格來顯示對逝者的尊重,這種舊觀念急需改變,否則未來“死人與活人爭地”、“墓價貴過房價”等矛盾將更加激烈。
對于墓地價格問題,來聽聽北京市殯葬管理處的一位工作人員的說法,“價格確實一直在漲,而且漲得很厲害,這是事實,主要是近處土地越來越少,用了就沒有了。這類公墓屬于事業單位,員工的工資收入和墓地的價格其實根本不掛鉤。這些近處的墓地不漲價很快就會被一搶而空,所以為了限制數量,只能走高質量高價格的路線。
這讓人想起影片《非誠勿擾》中,葛優飾演的秦奮約見相親對象,不想卻碰上一推銷墓地的女孩,三句不離本行地向他推薦價格不菲的葬身之地,結果相親不成卻收獲了兩塊風水寶地。
對墓地引發的矛盾和問題,不少人主張墓地完全免費。政府理應更重視墓地的管理和保障,只有讓人死得起才能真正解決墓地用地問題。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法學院院長何兵認為,物價部門要對這部分費用征收進行評估和核準,不能讓墓地管理者想收多少就收多少。政府部門應對墓地進行統一規劃,合理開發荒山,并對墓地進行綠化。墓地資源能充分滿足市民的剛性需求,就不存在非法炒墓的問題了。
山東大學社會學教授王忠武建議多建公益性公墓。王忠武認為,雖然公墓本身具有公益性和商品性的雙重性質,但從民生角度講,公墓的公益性是主要的,政府應當承擔起這部分責任,加大投入,降低門檻。
其實,真正解決“死得起”難題并不難。(據渤海早報2011年3月21日)天津永安公墓一年來已經為500位逝者舉行了17場水葬、草葬儀式,將死者骨灰置于可降解(飼料制成)的蓮花型骨灰盒中,然后將骨灰盒放入水中或埋入草地,不但不收墓地使用費,連舉行告別儀式的費用都全免,只要提供骨灰和死亡證明即可。這樣一來,不但節省了土地資源又減輕了死者家屬的負擔,實為明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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