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千億時代 基金法修訂“放飛”希望
在金牛陽光私募基金精英論壇上,與會專家一致認為,在陽光私募跨過千億大關后,《基金法》修訂將改變陽光私募監管的真空狀態,為陽光私募進一步爆發式增長掃清政策上的障礙,行業也將迎來更多的體制創新和行業整合。
明確陽光私募法律地位
2010年對陽光私募基金業發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這一年陽光私募新產品發行達到了369只,同比增長約兩倍;至此中國陽光私募產品發行總數量已接近1200只,總規模預計將超過1100億元。
中國證券報社社長、總編輯林晨認為,陽光私募的加速發展,一方面得益于中國經濟持續發展大背景下居民投資理財需求的迅速增長。另外一方面也充分地證明這一追求絕對回報、管理更加靈活的新興理財模式正日益顯現出強大的內在生命力,得到中國理財市場的肯定和認同。
但是陽光私募的法律定位不明確,一直困擾著投資人和陽光私募從業者。可喜的是,《基金法》修訂中,擴大證券的定義范圍以及將私募基金納入監管成為了主要的調整動作。
國信證券的報告顯示,當前《證券投資基金法》涉及私募基金的調整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個是將私募基金納入監管,第二個是私募基金的組織形式的多元化。此次修訂對于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的形式,都有了更多樣化的界定——基金管理人包括公司型和合伙型,基金則有契約型、公司型和合伙型三種形式。
后千億時代,陽光私募的競爭也日趨激烈,許多創新元素隨之出現。2010年2月,成立了首只以有限合伙方式運作的銀河普潤合伙制私募基金。而中國證券報記者在精英論壇現場采訪時發現,由于目前信托賬戶“費用”越來越高,越來越多的私募基金公司開始傾向于采用合伙制的形式發行產品。
此外,繼從容投資發行首只行業主體基金后,有實力的陽光私募在新產品的營銷上,紛紛通過發行主題基金、行業基金、定向增發基金等創新產品吸引投資者,產品創新呈現百花齊放的態勢。
明確如何募集的問題
將陽光私募納入法律監管,就要解決如何監管,誰來監管的問題。
全國人大財經委法案室主任朱少平認為,明確法律監管范圍無非就是三種,怎么募集資金,募集資金來干什么,投資的時候采用什么形式。
朱少平認為,對于資金來源來說,已經有相關的規定加以明確,《基金法》主要規定怎么募集的問題,至于投資方向,是投資二級市場,還是投資并購,或者投資股權,《基金法》不一定會規定得特別細。
![]()
相關專題:基金法修改征求意見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鳳凰網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湖北一男子持刀拒捕捅傷多人被擊斃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6:49
04/21 11:28
頻道推薦
商訊
48小時點擊排行
-
2052232
1杭州某樓盤一夜每平大降數千元 老業主 -
992987
2杭州某樓盤一夜每平大降數千元 老業主 -
809366
3期《中國經營報》[ -
404290
4外媒關注劉漢涉黑案:由中共高層下令展 -
287058
5山東青島住戶不滿強拆掛橫幅抗議 -
284796
6實拍“史上最爽職業”的一天(圖) -
175136
7媒體稱冀文林將石油等系統串成網 最后 -
156453
8養老保險制度如何“更加公平可持續”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鳳凰網保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