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公司圈錢退市 投資者的錢或打水漂
即將于5月1日起實施的創業板退市制度,成為近期各界討論熱點,昨天揚子晚報壹財經就此報道,引起了讀者熱烈討論。昨天人民日報也發表文章提出“必須把垃圾公司趕出股市”,并認為,“長期資不抵債的上市公司極有可能在今年淪為1元股,這是2012年股民應該規避的最大風險”。該文指出:如果不落實退市制度,股市就會被大量的垃圾公司所充斥,并最終變成一個垃圾場。
-人民日報昨發文:
A股10余年來退市不足50家 必須把垃圾公司趕出股市
文章引用數據認為,過去市場上優勝劣汰功能“失靈”,“不死”神話扭曲市場定價功能,這絕非創業板才有的痛——過去3年納斯達克上市公司數量減少了13.08%。而A股市場誕生21年來,卻鮮有上市公司退市。自2001年4月PT水仙被終止上市后,10余年間滬深兩市因連續虧損而被迫“退場”的上市公司不足50家。按照目前兩市近2400家上市公司總數計算,比例僅為2%。
在新股快速擴容的同時,垃圾股“死不退市”儼然成為被默認的潛規則。此起彼伏的“重組游戲”屢屢推動績差股股價一飛沖天。在這一背景下,A股市場的定價功能及價格信號無可避免地被嚴重扭曲。
主板市場雖早已擁有自己的退市制度,但由于退市通道幾乎被堵塞,這一制度長期處于“被退市”狀態。而在業界專家看來,現行主板退市制度之所以形同虛設,其致命弱點在于退市標準單一,且易人為操縱。
值得注意的是,創業板退市制度出臺后,市場對于主板退市風險的警惕也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統計數據顯示,截至去年三季度末,A股有數十家上市公司每股凈資產(扣除少數股東權益)為負。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認為,“這些長期資不抵債的上市公司極有可能在今年淪為1元股,甚至直接退市。這是2012年股民應該規避的最大風險”
-業內專家呼吁:
別讓投資者成為退市最大受害者 律師認為案例或將倒逼司法解釋
創業板退市制度已經出臺,主板退市制度或接踵而至。而對于龐大的中小投資者群體而言,在設置“生死線”實現優勝劣汰的同時,相關配套制度能否實現對惡意違規者的嚴懲和對投資者利益的保護,是他們內心最迫切的疑問:“創業板退市制是好的,但企業如果圈完錢退市、跑了,股民損失怎么辦?”
皮海洲呼吁,創業板制度出臺后,與之配套的有關制度以及對投資者權益的保護制度也應盡快出臺,否則,創業板退市制度又將如主板一樣,令公眾投資者成為退市制度的最大受害者。
北京市證監局原局長張新文則指出,在很多控制人和經營者將公司搞垮的案例中,公司控制人的利益可能在IPO時已通過合法的、非法的渠道實現。“如果強制終止上市懲罰不到公司經營者,法規鞭笞的對象會出現偏差。
退市制度實施以實現優勝劣汰的同時,相關配套制度能否實現對惡意違規者的嚴懲和對投資者利益的保護?揚子晚報壹財經維權律師、江蘇創盈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涂勇介紹說,目前法律界已有針對上市公司虛假陳述的司法解釋,在沒有配套制度出臺之前,投資者要維權可參照這一司法解釋。他個人認為,對創業板的退市公司也不能一棒子打死,要從兩個方面來分析:如果是偽造材料騙取上市機會,并且給股民造成損失的,不僅應當提起民事訴訟,監管部門給予懲處,還要追究造假上市公司和券商、投行的刑事責任。而如果的確是因為經營不善、業績虧損導致退市,則還是出于“投資有風險,入市須謹慎”的原則考慮,退市本身就已是懲罰,而股民既然投資,也當有相應的風險承受能力。
他認為,短期內可能還不會有專門的司法解釋出臺,但監管部門應當傾聽民意,積極做好與退市配套的投資者保護制度的準備工作。而一旦有股民訴訟創業板上市公司的案例出來,則會倒逼法律界司法解釋出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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