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變革之IPO新政研究:讓“用手投票”成為主流
縱觀郭樹清新政中關于IPO的各條新規,盡管有各種不理解甚至是質疑,但IPO募資現打折、詢價機構過少中止發行等現象的出現,無不彰顯機構已經開始打破上市公司的壟斷,話語權正在增強?!坝檬滞镀薄背芍髁骰蛉孕钑r日,但過去只能“用腳投票”的無奈,正在改變——而這,或許正是作為A股第三次變革源頭的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的深刻目的和意義所在。
IPO新政核心 增強機構話語權
每經記者 李文藝
“弱化行政審批,強化資本約束、市場約束和誠信約束。
這是證監會4月28日發布 《關于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中的主要精神之一。在此精神下,IPO制度出現“網下配售比例不低于50%;允許存量發行;配售股份3個月鎖定期取消”三個條件的改變,看似技術層面的修改,實則讓資本市場主體之間充分博弈。
《指導意見》出臺之前,擬上市公司掌握著各種主動權,機構投資者只有“參與”或者“不參與”兩種選擇,沒有談判,沒有商量,沒有博弈,于是“用腳投票”往往是機構們無奈的抉擇。而新股上市之后,從一開始就沒有話語權的機構投資者,即使身為主力公眾股東,也無法對上市公司的重大經營決策等產生影響,仍然只能“用腳投票”
不過,這一局面正在改變,“用手投票”將成為主流。
網下發行三變 機構獲取主動權
《指導意見》要求,提高向網下投資者配售股份比例,原則上不低于本次公開發行與轉讓股份的50%。當網下中簽率高于網上中簽率的2倍至4倍時,發行人和承銷商應將本次發售股份的10%從網下回撥至網上,超過4倍時應將發售股份的20%從網下回撥至網上。
初看本條規定,許多投資者并不明白,甚至有觀點認為,這是將利益向機構投資者傾斜,中小投資者又回到“搶”新股的時代。實則不然,有分析人士指出,機構投資者是詢價對象,之前的定價過程是“多數服從少數”,申購比例高達75%的中小投資者無法掌握定價權,只能被動接受。不乏一些機構在詢價過程中哄抬發行價,而一旦將網上網下的比例調整至1:1后,意味著機構必須拿出更多的真金白銀去為自己的詢價行為負責,讓其在詢價過程中更為謹慎。
中投顧問IPO咨詢部分析師崔瑜告訴《每日經濟新聞》,由于網下機構配售3個月的鎖定期被取消了,將增加網下配售對投資者的吸引力,提高網下認購的需求,構成了對新股發行價格的支撐,因此其對新股發行定價的影響產生了不確定性,引人爭議不斷。
另一具有爭議的是 “存量發行”。《指導意見》指出,IPO時,推動持股期滿3年的股東向網下機構投資者轉讓股份,增加新上市公司的可流通股數量。具體的操作是,老股轉讓所得資金必須保存在專用賬戶中,有一定的鎖定期,在鎖定期內,如二級市場價格低于發行價,專用賬戶內的資金可以在二級市場上回購公司股票。對于控股股東,新股上市滿1年后,可將賬戶資金余額的10%轉出,2年后,轉出余額的20%,3年后才可將剩余資金全部轉出。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推出老股轉讓措施的主要考慮,一是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數量,緩解單只股票上市時可交易份額偏少的狀況;二是推動老股東轉讓股票可以對買方報高價形成約束,進一步促進買、賣雙方充分博弈;三是緩解股票上市后,老股集中解禁對二級市場的影響。目的都是促進新股合理定價。
事實上,提高機構投資者的配售比例和存量發行都有一個共同的作用——賦予機構更多的權利。因為50%的發行量將被機構認購,上市公司必須更加透明、誠實地面對機構,做好與機構之間的溝通;因為是新股最大的買家,同時又有詢價資格,對于優質新股,在價格合適的情況下,機構可以要求購買大股東所持的存量股份;認購和存量股份的轉讓,兩種途徑都增加了機構手中的股份,亦是增加機構的話語權。
新政規定,手握大部分新股的機構,不必等候3個月,上市首日即可流通。
三個條件的修改,機構和擬上市公司之間就能更加充分地博弈:是否存量發行?不一定,要看擬上市公司的質地,要看機構是否愿意購買更多的股份。是否首日流通?也不一定,無限售,更多籌碼砸向二級市場,破發可能性大,有限售,多少會束縛機構投資者的手腳。而最終的決定,都是雙方博弈和談判的結果。目前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機構投資者擁有了比以往更多的主動權。
話語權被壟斷 機構“用腳投票”
有統計數據表明,世界范圍而言,家族企業中30%能夠生存到第二代,只有10%能夠生存過第三代,淘汰率相當高。究其原因,缺乏可靠繼承人、裙帶關系嚴重等是關鍵,但總結到一處就是“管理”上出了問題。
在我國,能夠登陸A股市場的家族企業,都是業內數一數二的,具有一定發展規模,上市能夠讓這些企業的管理更科學化。進入一定比例的公眾股東,原本可以凈化公司內部的裙帶關系,注入高效率,但事實上,由于某個家族控制著大部分股權,在公司董事會中占有多數席位,因此,在對公司的重大決策上幾乎是處于壟斷地位。中小板和創業板幾乎都屬此類上市公司。
而另一類則是國有股權的壟斷,如四大國有銀行,中國聯通 (600050,收盤價4.24元)、中國神華(601088,收盤價26.49元)等,這類央企都有不錯的盈利能力,且基本都是基金、券商、保險等機構扎堆的公司,如工商銀行(601398,收盤價4.36元),截至今年一季度,有近40家機構持有該股,不過持有股份最多的機構也只有23.22億股,僅占公司總股本的0.66%。2011年每股收益高達2.25元的煤炭第一股中國神華,盡管有近110家機構持有該股,但持股最多的機構所持股份也只占公司總股本的0.36%,而中國神華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超過72%。在此背景下,機構投資者作為公眾股東的專業代表,事實上能對上市公司產生的影響微乎其微。
某券商資管人士向 《每日經濟新聞》道出了其中的無奈:“我們會經常跟上市公司高管溝通情況,對公司的管理等,也會提出一些建議,但采納不采納就是上市公司自己的事情了。如果看淡,或者覺得公司管理層的決策有問題,我們大多數情況下只能賣出股份避險。
這就是所謂的“用腳投票”,而機構們想要“用手投票”,就必須增加股份以及與上市公司博弈的資本。
《指導意見》提出,擴大詢價對象范圍,主承銷商可以自主推薦5名到10名投資經驗比較豐富的個人投資者參與網下詢價配售,在增加機構投資者配售比例的同時,促進了詢價機構的審慎定價,畢竟高發行的最大認購者還是機構本身,同時,若新股發行市盈率超過同行業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發行人應召開董事會,分析討論發行定價的合理性因素和風險因素,并公開披露。
另外,根據預估的發行價格,如預計募集資金超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需要,發行人需在招股說明書中補充說明超募資金用途及其對公司的影響。不難發現,《指導意見》中許多細節的設定,都對新股發行價有抑制和約束作用,避免不合理高發行價的產生。由此,若發行價保持在同行業的平均水平,擬上市公司想要募集到足夠的資金,勢必會增加股份的發行量,而擁有50%配售比例的機構,就可獲得更多的股份數量。
《指導意見》從各個角度、各個層面增加機構的博弈籌碼,從而提升機構的主動權和話語權。難怪,在《指導意見》的征求意見稿發布后,立刻出現個別公司因詢價機構不足等,IPO流產的案例。有業內人士指出,“弱化行政審批,強化資本約束、市場約束和誠信約束”是IPO新政的主要精神之一,新股發行越市場化,機構作為市場的主力,就占有更多的談判權和主動權。
機構成長與市場擴容背離
證監會發布的2010年《中國資本市場發展報告》顯示,2002年至2005年間,基金資產規模從800億元增長至5000多億元,社保基金從2002年之后也開始持續增長,保險資金于2005年后開始積極入市,持股市值從2005年末的100多億元,大幅上升至2007年末的2000多億元。遺憾的是,這些專業機構投資者的快速發展止于2007年,而直到目前,A股市場仍然是中小投資者居多的不成熟市場,機構投資者話語權的缺失,正是阻礙其發展的原因之一。
2007年之后,機構投資者的規模表面上仍保持了增長勢頭,但其持股占比一直未突破牛市時的高點。統計數據顯示,陽光私募2008年至2011年間,每年的產品發行數量在增長,但總發行規模卻一直沒有突破,公募基金也是如此,2007年末3.28萬億元的資產總值一直是難以超越的高點。而A股市場,卻在不斷地擴容,每年都有不少新股發行,每年都有新鮮血液流入。機構投資者規模增長放緩與市場擴容加速共同作用的結果,就是機構投資者持股占比的逐年下降,以及在A股市場中掌握的話語權越來越少。
新政新解,在《指導意見》如此“大張旗鼓”向機構傾斜的背后,不得不讓人聯想到證監會主席幾次三番地強調,要引入長線資金,壯大機構投資者的隊伍,而IPO新政正是從制度上給機構投資者鋪設一條相對公平的道路,吸引更多的機構資金進入,增強機構的話語權。
此外,在近期有關《指導意見》的答記者問中,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各中介機構獨立的主體責任,強化了各參與主體的歸位盡責意識,對包裝和粉飾業績加大懲處力度;進一步突出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健全性,中介機構要加強核查、判斷并發表意見;總結預先披露提前的實施經驗,進一步提前預先披露時間,逐步實現發行申請受理后即預先披露。
該負責人還表示,《指導意見》屬于政策性文件,提出了改革的總體方針和工作原則,對需要新出臺的監管措施,證監會將抓緊修改完善有關法規和規章,盡快制定相關細則,按照《指導意見》的要求陸續發布實施。這意味著后續還將有一系列的監管措施出臺,但核心不外乎圍繞《指導意見》提出的各種原則,而增強機構投資者話語權必然是其中的重點。
不難預測,若機構投資者擁有更多的話語權,在上市公司的某些重大決策中,將代表公眾股東實現更多的權利,與具有壟斷優勢的家族股權,國有股權達到一定平衡,相互約束,而機構投資者“用腳投票”的時代也將過去,用手投票,談判雙贏才是未來的主流。
IPO新政發布 “用手投票”初現
每經記者 李文藝
“新的發行制度提高了上市公司股票的流動性,壓縮了新股炒作的利潤空間,從市場化的角度去解決新股發行的“三高”問題,建立合理有序的市場定價機制,從市場地位上賦予了機構在定價上更多的話語權?!敝型额檰朓PO咨詢部分析師崔瑜說。
《指導意見》的征求意見稿發布后,IPO市場就悄然發生著變化,對于機構而言,開始嘗試“用手投票”
新政還未實施IPO募資現打折
2011年底,華寶興業基金突然宣布將暫停參與各發行人的IPO詢價。盡管公司對外的解釋是因為新股發行節奏密集,發行人所處行業面較寬,地域分布廣,公司無法在短期內完成對發行人的充分調研并給予科學、合理的詢價意見。但在外界看來,這只是所謂的“官方說法”,真實的原因是新股發行市場“三高”問題突出,IPO詢價備受市場詬病的情況下,機構投資者選擇了“用腳投票”的方式。
《指導意見》的重點就在解決“三高”問題,讓新股發行更加市場化。于是,4月底新政發布后,盡管還未正式實施,在創業板上市的珈偉股份(300317,收盤價13.03元),發行價為11元/股,市盈率27.5倍,計劃募集資金4.3億元,實際募集資金3.85億元,相當于打了九折。隨后的宏昌電子(603002,發行價3.6元),盡管發行市盈率仍有36倍之高,但發行價3.6元/股,且計劃募資6.29億元,實際募資3.6億元,不到計劃募資的六成。市場認為,IPO新政開始顯現“威力”
隨后,該威力越發強大。海達股份由于詢價機構不到20家,被迫中止發行。業內分析認為,海達股份發行失敗與IPO新規有很大關系,在舊規則下,機構配售股份將鎖定3個月,而新規則無此限制。
從另一現象,也可看出機構對《指導意見》的追捧,5月10日至5月15日期間,有7家上市公司上網發行,而其中4只仍采用舊有規則,有媒體報道稱,這4只新股的發行壓力較大,因為按照新規發行的3只新股,在路演推介上,機構表現相對活躍。
機構嘗試“用手投票”
據了解,真正按照新規發行的第一股是浙江美大(002677,發行價9.6元),其于5月14日開始申購。有78家機構參與了該股的詢價,頗為積極。今年以來,參與詢價的機構數量一直維持在歷史中低水平,對于中小企業,往往只有30家左右的機構參與詢價。
不過,盡管新政第一股浙江美大受到機構的追捧,但最終確立的發行價為9.6元/股,并未觸及新規紅線。甚至有機構對外表示,浙江美大所處的家電行業,在國家扶持政策退出之后,行業未來發展具有許多不確定性,因此并未給予較高的價格。這顯示,機構在IPO中已開始嘗試“用手投票”
根據浙江美大公告,9.6元/股發行價,對應的2011年攤薄后市盈率為25.95倍,從浙江美大所在的電器機械及器材制造行業來看,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行業最近一個月平均滾動市盈率為22.80倍(2012年5月9日),浙江美大發行后的市盈率高出行業最近一個月平均滾動市盈率13.82%。
按照新規,浙江美大披露了發行市盈率對行業平均市盈率的對比,若超過平均市盈率25%,則需要召開董事會,給予詳細說明。
有意思的是,因為機構配售股份沒有了3個月的限售期,即獲得浙江美大股份配售的機構,在上市首日即可賣出,浙江美大上市首日的股價走勢成為投資者關注的焦點。有人稱,若開盤很高,機構們想獲利了結的話,必然會拋售,而一旦機構拋售又將打擊股價下跌,所以,盡管沒有鎖定限制,機構賣與不賣仍然不確定。
“用腳投票”的時代沒有贏家
每經記者 李文藝
“如果機構投資者與散戶一樣,獲利的方式是追漲殺跌,或者投機題材股,那么,A股市場的波動會很大,價值投資也終將是童話?!蹦橙滩呗匝芯繂T如是說。
悲哀的是,在機構投資者只能“用腳投票”的時代,這種方式竟然是較好的選擇。當眼看上市公司管理層的決策偏頗,當關聯交易、資產購買等重大事項披露拖沓,當了解公司的治理滑向深淵,機構投資者所能做的只是默默退出。
這種選擇,于上市公司,于中小投資者,甚至于機構本身,都是無益的。
上市公司無訴求 機構就無話語權
“用腳投票”,最早的經濟學解釋是:在人口流動不受限制、信息完備等一系列假設條件下,由于各轄區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和稅負組合不盡相同,所以居民可以根據各地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和稅負組合情況,來自由選擇那些最能滿足自己偏好的地方定居,也即是說,居民可以根用腳投(遷入或遷出某地)來給當地政府投票。
在股票市場中,當股東對上市公司經營狀況不滿時,會賣出手中的股票,相反地,可以買入看好的上市公司股票。機構拋售股票導致公司股價下跌,通過這種機制向上市公司的經營人員傳遞不滿的信號。在實際操作中,有時候突發信息的傳播,機構投資者往往還來不及“用腳投票”,上市公司股價就已經出現下跌。事實上,在日常生活中,人們通常將“用腳投票”來比喻對某事的失望或抵觸,從而選擇離開或放棄,本來就是一種消極的表態。
機構在上市公司中沒有話語權,是“用腳投票”的根本。上述券商研究員很具體地描繪了機構投資者在目前市場中的“話語權,是他說,“若機構所持股權很高,還是有一定的話語權,否則就不太可能有話語權;另外,還要看上市公司當時的訴求,如若上市公司要增發等,此時上市公司對機構投資者有訴求,這個時候,機構才可能有話語權。
華寶證券研究員王廣舉則認為,在國有上市公司中,機構投資者基本沒有話語權,在大部分的民營上市公司中,機構投資者仍然沒有話語權。
事實上,證券市場更需要的是“用手投票”,即通過公司股東代表大會,機構投資者能夠參與上市公司的重要決策,對管理者提出投資、融資、人事、分配等議案,進行表決或否決。
大成基金罷董案的“悲哀”
“用腳投票”的時代,上市公司大小股東之間的戰爭是不公平的。
重慶啤酒(600132,收盤價24.76元)今年初上演的機構罷董案就是一個典型。2011年12月8日,停牌半個月的重慶啤酒復牌并發布公告表示,公司研制十多年的“乙肝疫苗”,臨床結果顯示,其療效與普通安慰劑相差無幾,大大低于預期,甚至可以稱為失敗。復牌當日,重慶啤酒股票跌停,并連續數個跌停板。而在此結果公布前,重慶啤酒受到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的熱捧,股價最高超過83元,當時的動態市盈率接近200倍。
連續下跌導致重倉持有重慶啤酒股份的機構慘不忍睹,以大成基金為首,在重慶啤酒大跌之前,大成基金旗下有數只基金持有該公司股票。事后,大成基金認為,重慶啤酒管理層在信息披露上存在重大失誤,導致公司和廣大股東的合法權益受到重大影響,公司董事長黃明貴負有直接的領導責任。于是,在今年2月7日的臨時股東大會上,大成基金提案罷免重慶啤酒董事長黃明貴。
最終的結果在意料之中,該罷免董事長的提案未獲得通過,贊成票只占2.48%。值得注意的是,黃明貴不僅是上市公司重慶啤酒的董事長,同時也是大股東重慶啤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長,在本議案的投票中,后者手握更多的投票權。
悲哀的是,原本持股數量超過10%的大成基金,在提交此議案后,毅然賣出了不少重慶啤酒的股份,導致在股東大會的投票權降低。事后,有基金人士分析稱,大成基金罷免董事長的提案能夠提請到股東大會審議,就已經具有很大的積極性,為機構投資者爭取了話語權。但在提案的一開始,大成基金就明白“胳膊擰不過大腿”的道理,所以只求成功提案,并未想過提案獲得通過。有意思的是,已經賣出大部分重慶啤酒的大成基金,其首席投資官還出現在了股東大會現場,向公司管理層討要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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