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獨”老人養老困局
[ 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老齡公共政策研究室副研究員王海濤分析稱,有部分失獨父母經濟能力較強,基本上不用擔心養老錢的問題,他們的問題在于情感創傷難以醫治、有錢難以購買到合適的養老服務 ]
除了一個QQ聊天群,今年54歲的李玉蘭(化名)幾乎和外界沒有任何交流。100天前,李玉蘭26歲的兒子因車禍去世,這也改變了她的生活軌跡。
在兒子去世之前,李玉蘭一度認為自己很富足,失去兒子之后,她卻瞬間跌落至認為自己“一無所有”的深淵,除了日常購買生活必需品,這位母親總習慣于將自己藏在兒子的房間里。
前幾天,有朋友介紹給她一個失獨父母的QQ聊天群,于是,這便成為她聊以慰藉的唯一地方,與聊天群里其他失獨父母一樣,他們將自己對孩子的愛傾訴于群中,而他們自己,卻面臨著老無所依的未來。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調查發現,相比于一般中國老年人的老齡化遭遇,物質之外,失獨父母群體需要更多的呵護和關愛。
老無所養
今年已74歲的上海老人張梅(化名),說什么都不愿意去養老院,而她已經獨居生活了28年。對于張梅而言,獨居的生活并不只是適應那么簡單。
張梅對本報記者說,30年前,她18歲的女兒因病去世,又過了2年,她的丈夫在喪女之痛中郁郁離世,家里就剩下她一人,家還是那個熟悉的家,她希望能夠在家里終老。
但這對于一個瘦小的女人而言,存在著更多的不易。讓張梅記憶深刻的一個生活細節,便是換電燈泡,張梅無法應付,在過去,往往總是要求助于鄰居,但她卻糾結于,這并非是一個長久之計。
居家養老難,去養老院同樣也不能回避一些困難。清華大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潘姓老教授便遭遇過這一幕——在失去獨子后,潘教授希望能找到一個養老院生活,但卻被拒絕,理由則是,必須由子女簽字做監護人才可以接收。
本報記者了解到,監護人問題也是失獨老人最棘手的問題。北京懷柔一家養老機構的負責人表示,他們對接收這樣的老人比較謹慎,一般而言,需要至少兩位遠房親戚簽字擔保才可以入住。
“萬一將來老人神志不清了,或者說繳費續不上,我們怎么辦?這對我們來說,確實是一個很大的風險。”上述負責人說。
本報記者以社區服務人員的身份咨詢朝陽區一家養老機構時,工作人員表示,必須有一位法律認可的監護人簽字才可以入住,若沒有親戚,社區服務人員或其他人員愿意做老人的監護人來簽字也可以。
上述工作人員介紹說,具體的做法是,到轄區派出所,開一張認可其做老人監護人的證明書,養老院再據此給老人辦理入住。然而,“由于要承擔一定風險,一般來說極少有人愿意給非親非故的老人做監護人。”在他所在的養老院,類似案例尚未遇到過。
中國老齡科研中心副主任黨俊武表示,正在修訂的《老年法》也關注到失獨老人的養老問題,關于入住養老院的具體問題將會在實施細則中加以明確。
能否跨過養老院的門檻只是眾多挑戰之一,失獨老人還要面對經濟上的壓力。據本報記者了解,目前北京市場化的養老機構收費大多在每月2500元到5000元,相形之下,2011年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月最低養老金僅為1100元,平均水平在2268元。
由于中國養老金的替代率(養老金與退休前收入之比)較低,退休之后引起的老年貧困現象越發突出,而失獨老人完全沒有來自兒女的贍養金,來自于生活資金上的壓力可想而知。
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老齡公共政策研究室副研究員王海濤分析稱,有部分失獨父母經濟能力較強,基本上不用擔心養老錢的問題,他們的問題在于情感創傷難以醫治、有錢難以購買到合適的養老服務。
另外一部分則屬于經濟困難的,尤其是在農村,失獨父母的養老困境更加突出。
根據2000年全國第5次人口普查數據,中國農村有過一個孩子但現在無子女的家庭達57萬。而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7月10日發布的《2010年中國城鄉老年人口狀況追蹤調查主要數據報告》顯示,農村養老保障覆蓋率只有34.6%,月均養老金74元,僅為城市老年人平均月退休金(1527元)的近5%。
精神更勝于物質
相對于物質上的扶助,精神上的扶助對失獨家庭更加重要。對于失獨群體來說,最直接、最大的沖擊就是心理上的創傷。在李玉蘭所在的QQ聊天群中,不乏失獨父母對內心痛楚難以修復的各種感慨。
按照中國人的傳統習慣,父母往往把兒女視為生命最為重要的部分,而當子女一旦早逝,白發人送黑發人發生時,他們更難以承受的便是心靈之痛。王海濤對本報記者分析稱,失去獨生孩子的創傷使得幾乎所有的失獨父母都到了需要心理治療人員專業介入的程度。
但事實上,由于中國目前在這個領域的專業人員和機構很少,極少有失獨父母能夠得到這樣的專業治療。這一塊空白常常是由親戚、朋友等人的安慰填補,這些非專業人士所能提供的心理醫治極為有限。
根據研究,失去獨生子女后許多人會出現創傷后應激障礙,由于缺乏心理專業人員的幫助,他們往往很長時間走不出來。一個最直接的表現就是社會功能受損,遠離人群,害怕與人接觸,任何細小的情節都可能引發其痛苦回憶。
黑龍江的王偉(化名)就是一個這樣的例子。女兒去世之后,他拒絕見任何人,包括自己的妻子。數年之后,他勉強重新工作,但依然不能與人正常交流,只默默做自己的工作,即使是午間吃飯,也刻意避開眾人。
今年5月,王海濤參與了國家計生委組織的對上海、浙江兩地的調研。調研中發現,獨生子女傷殘死亡等特殊家庭的心理咨詢、精神慰藉缺失等問題確實非常突出,亟待解決。
王海濤建議,下一步應該對這些人群進行分類指導,如果是經濟能力較強的,可以重點在精神慰藉上予以幫助,比如開展心理輔導、義務巡診、臨終關懷等多元化服務。如果是經濟上有困難的,應該加大扶助的力度,保證他們老年衣食無憂。當他們需要入住養老院時,應當為其提供優先入院的機會。
本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目前針對失獨群體還沒有專業化的扶助機構。一些愛心人士組織了志愿活動,但這些活動較為松散,而且志愿者大多沒有經過培訓,服務的質量有待提高。
2007年9月,武漢幾位失獨者自發成立了“連心家園”,為失獨家庭開展心理危機干預,幫助他們走出痛苦——這是一項超出他們能力的重任。
“連心家園”的成員都是失獨者,都沒有心理學背景,在幫助他人時,都是拿自己做教材,一再撕開自己還在淌血的傷口,使對方獲得心理平衡并進而接納自己。該組織負責人李銘蘭呼吁,如果有高校或社會專業機構能夠提供心理方面的支持或幫助,干預效果會更好。
王海濤建議,對失獨群體的幫扶應該由各地計生組織做起來。因為各級計生機構健全,人財物都有,只要轉化一下職能,就可以有效地幫扶到這批群體。
曾有建議要為失獨家庭建立“獨立養老院”,對失獨老人實行免費供養。在失獨QQ群里,也有這樣的呼聲。對此,王海濤認為,這種做法并不可行。失獨群體雖然數量不小,但分布較散,有各自不同的生活習慣,如果把這些群體集中在一起,表面看起來很好,這些人有共同的遭遇,比較容易彼此理解和溝通。但事實上,彼此情緒的傳染并不利于失獨者走出創傷。
“孩子沒了,生活還得繼續。我們不能就這樣垮下去。”一位失獨者在QQ群里這樣安慰同命相憐的網友。
特別扶助出路
獨生子女家庭是被簡化到極致的高風險家庭結構。調查研究顯示,獨生子女父母最擔心的就是孩子夭折、重病。那么,在過去30年里,中國到底有多少失獨家庭?
這是一個目前仍充滿爭議的數據。據本報記者了解,目前在全國計生委系統領取獨生子女傷殘死亡補助金的約有50萬戶。但由于種種原因,許多家庭未領取此補助金,所以這個數據很不完全。
根據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學者楊支柱的測算,即使是最保守估計,那些無法再生育的徹底失獨家庭也在250萬戶左右。
另有人口學者按照獨生子女數量來統計。早在2008年,中國獨生子女數量就已經超過1億人,北京大學人口學者穆光宗曾經做過計算,大約有5.4%的人在25歲之前死亡,即使按獨生子女1億人來計算,失獨家庭的數量也將達540萬戶左右。
而如果按照有些人口學者提出的目前獨生子女數量為1.5億人,甚至超過2億人,失獨家庭的數量將更加龐大。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按常規死亡率計算,1975年~2010年間,有超過1000萬獨生子女在25歲之前死亡,這就意味著,有2000萬父親和母親成為失獨者。
無論這個數據是多大,失獨家庭已經成為一個不容忽視的群體,亟須得到整個社會的關愛和呵護。
早在1987年,天津社科院原社科所學者潘允康就提出,應該對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給予特殊輔助。對于失去唯一子女的年老經濟困難父母應該由當地民政部門給予基本生活保障費用,并由居住的社區協助解決養老照顧問題。
國家計生委前主任李斌也曾表示,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家庭,過去做出了積極貢獻,現在他們有些家庭面臨一些實際困難,政府有責任,也有義務為他們解決這些實際困難。
而根據現有相關法規規定:“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對于“必要的幫助”,卻因缺乏量化標準導致在執行中的縮水甚至缺失。
也是在2007年,全國性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正式啟動。當年,人口計生委、財政部聯合發出通知,決定從當年開始,在全國開展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試點工作。
根據這一通知,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的夫妻,符合相應條件的,由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和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為止。隨后,各省制定了不同的扶助標準并進行實施。
在此之前,上海、湖南等地已有地方制定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補助政策。比如,上海從2006年7月1日開始,對符合條件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的,給予每人不少于3000元和5000元的一次性補助金。
王海濤介紹,最近幾年來,各地都在加大對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的扶助力度,但總體來說,這些扶助都還比較有限,無法從根本上解決有特殊困難家庭的養老問題。
據了解,今年國家計生委也已經派出人員到全國15個省市進行調研,其中重要內容就是包括失獨群體在內的獨生子女父母養老保障問題。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袁偉霞則提出提案,要求在相關法律中增加并明確對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群體的贍養保障條款,明確計劃生育管理部門的法定監護義務。
也是在今年6月5日,國家計生委與80多位失獨父母座談,在非正式會談后,國家計生委對他們作出承諾,將會在3~4個月內研究出臺一個制度框架,并且答應建立溝通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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