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鑒挪威養老金經驗擴充來源優化管理
□李東平 姚遠
面對人口老齡化挑戰,全球都在進行養老金制度的探索和改革。利用本國的資源稟賦優勢建立養老儲備基金,是一種國際通行的有效做法。其中,挪威政府利用石油資源建立全球養老基金,是一個成功范例。截至2012年6月30日,挪威全球養老基金的總資產約合5940億美元,持有全球1%的股票,成為全球第二大主權財富基金。挪威建立石油資源支持型養老基金的成功經驗,對改變我國養老金積累不足、管理相對落后、運行效率不高等狀況具有重要借鑒意義。
資金來源與政府支出限制
挪威屬于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中典型的高收入福利型國家,人口密度小但老齡化比較嚴重。2010年挪威65歲以上人口占比為15%,預計在2020年和2030年將分別上升至17.6%和20.4%。挪威1969年在北海發現石油,很快成為北歐最大的產油國和世界第三大石油出口國,每年從石油中獲得的收入大約為400億美元,占該國國內生產總值(GDP)的8%以上。
為了緩沖油價波動對經濟造成的影響,應對石油資源的不可再生性和人口老齡化帶來的挑戰,挪威政府于1990年以石油收入為來源建立了石油基金。2006年,根據《挪威養老基金法》,挪威石油基金改組為挪威全球養老基金。該基金是挪威為應對未來養老金缺口而建立的養老金儲備,尚未對其使用時間和方式做出具體規定。
積極利用石油相關收入積累養老金。挪威政府秉持將現在的資源開采收益留給后代的理念,通過挪威全球養老基金集中管理石油相關產業收入,儲備資源收益,以此應對人口老齡化挑戰。該基金獲取石油資源相關收益的范圍非常廣泛,涉及資源稅收、收益分紅和污染物排放收費等,主要包括:石油稅收和特別收益金;對石油開采活動收取的碳排放費用;政府發放石油開采權牌照的收益;國家石油公司的分紅;出售石油公司權益所得收入等。
財政赤字與養老金規模掛鉤,約束財政支出。挪威全球養老基金還是政府財政政策工具之一,與財政政策指引共同約束政府支出。挪威全球養老基金預期的長期收益為4%。因此,在挪威2001年財政政策指引中明確規定,在長期不含石油收入的政府結構性財政赤字,不得高于全球養老基金資產的4%。當然,在短期內也允許有彈性,即政府每年不含石油收入的財政赤字口徑,可以根據當年情況略高于或低于全球養老基金資產的4%。隨著基金規模的不斷擴大,4%基金資產水平的財政赤字在未來也可能變得十分龐大,需要更積極地控制財政支出規模。
投資海外 策略穩健
實行全部投資海外的策略。目前,挪威全球養老基金全部投資于海外市場,持有全球8000多個公司的股份。全部投資海外的主要考慮:一是分散風險,分享全球經濟成長,以獲取良好投資回報;二是避免因石油收益產生大量外幣流入,導致匯率非正常波動;三是減少非石油行業受石油行業波動的影響,促進挪威經濟的平衡發展;四是挪威全球養老基金規模巨大,但國內資本市場狹小,養老基金集中投資國內,會產生市場波動、流動性過剩的風險。
逐漸放寬投資范圍的限制。挪威全球養老基金最初主要投資政府債券,然后大幅提高了股票市場投資上限,廣泛參與海外股票市場,包括新興市場。目前,除奧斯陸外,挪威全球養老基金已在紐約、倫敦、新加坡、上海等地設有分支機構。
挪威全球養老基金投資策略比較穩健,注重長期回報。挪威政府石油基金最初對單個公司的所有股權投資上限設定為1%,2000年提高到3%,2006年提高到6%。
為分散風險,2008年挪威政府允許全球養老基金投資不動產,上限為5%。2010年11月,挪威全球養老基金用42億挪威克朗購買了英國倫敦著名商業街113座建筑的四分之一收益權。2011年7月,和法國一家保險公司合作,動用55億挪威克朗,買下法國巴黎7處不動產。
堅持長期投資,取得良好回報。挪威全球養老基金采取長中短結合、注重中長期投資的策略,長期投資回報穩健。盡管受到美國次貸危機的影響,2008年投資回報率僅為-23.3%,但1998年以來的年均投資回報率卻高達9.75%。
挪威經驗的借鑒意義
首先,利用優勢資源,擴充養老金來源。挪威政府利用不可再生的石油資源收益,成立專門的資源支持型養老基金,不僅為人口老齡化提前建立了豐富的儲備,也是“彌補未來”、造福后代的重要舉措。“彌補未來”是挪威全球養老基金建立的基本信念。
我國養老保障資金來源不足、不可持續的矛盾日益突出。借鑒挪威經驗,可以根據不可再生資源的儲備與消耗情況,利用我國經濟資源優勢,建立以資源為支撐的養老金補充渠道。
其次,集中管理與專業化管理相結合。挪威全球養老基金在集中管理的基礎上,通過外包服務等方式,提升了專業管理水平,節約了管理成本,提高了運營效率。
最后,引入定期評估機制,適時調整投資范圍。挪威每隔三年就要修訂一次全球養老基金的投資政策,投資范圍從最初的國債逐步擴展到債券、股票、房地產以及新興市場等多個領域。定期評估調整的做法,有助于實現基金規模增長、投資范圍擴展與投資管理經驗積累之間的平衡。
投資范圍法定,并輔以行政控制是我國養老保障資金管理的重要特征,已很難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建議引入定期評估調整機制,根據市場變化、管理模式、經驗積累等因素,定期調整投資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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