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8·16”取消交易或違法
新京報訊(記者吳敏)“8·16”A股市場異常交易中,上海證券交易所僅僅發布了兩條微博,而在8月20日美股高盛錯誤交易中,紐交所發出預警并取消了相關交易。這樣鮮明的對比把上交所推到了風口浪尖,新華社24日一則評論更是稱上交所當日表現無能和失職。昨日下午,上交所通過官方微博平臺就“8·16光大證券烏龍事件”召開媒體通氣會。
市場對8月16日光大證券異常交易中上交所的表現有頗多質疑。新華社評論稱,交易所未在第一時間發布信息,并為光大證券減損對沖留下時間,有違公平、公開、公正原則。
昨日上交所表示,中美烏龍交易中交易所的表現不同,因為烏龍交易的類型不同、A股不具備類似情況下取消交易的法律許可,以及A股交易系統無法區分符合交易規則的異常訂單。
未及時公告因無法判斷光大意圖
8月16日上午11點05分左右,光大證券出現異常交易情況,盤中市場出現多種傳聞,上交所在收盤后的11點44分發布第一條微博,稱其交易系統正常,隨后下午開盤后直至2點19分光大證券公告刊出,交易所也未發布新的信息。
在為何沒有主動發布提示性公告這一點上,上交所稱,當日異常交易的異常特征預警信息是累計漲幅,但其每筆申報無論是價格還是數量,均在上交所《交易規則》規定的范圍內,同時采用了市價訂單類型,沒有出現虛假申報撤單的情況。
上交所認為,對于錯價型“烏龍指”交易,相關交易所通常會及時發布提示性公告。例如2012年紐交所做市商騎士資本的做市系統出現技術故障和8月20日的高盛事件,相關交易所在盤中都發布了提示性公告。但對訂單數量錯誤的異常交易,上交所稱在短時間內難以判斷是否為其真實交易意愿或“烏龍指”操作,因此對于錯量型“烏龍指”交易,相關交易所通常不作特別公告。
上交所稱,在光大證券錯誤交易中,雖然初步判斷光大證券異常交易,但交易所掌握的信息并不全面,調查亦非正式,且市場傳聞較多,在沒有落實證據的情況下,以交易所的名義明確公告有難度。
取消交易時段和范圍難把握
此外,不少在8月16日交易中受損的投資者也質疑,為什么交易所不宣布交易作廢,而是在收盤時確認了當天成交有效。
上交所昨日稱,光大證券每一筆訂單都符合交易規則,取消交易在《證券法》有比較明確的禁止性規定,交易所如果采取這一措施,就有可能面臨合法性上的巨大質疑。
交易所還認為,取消交易波及面廣,取消對跟風買入者有利,同時高位賣出者則受損;在實際操作中亦沒有取消交易的先例,取消交易的時段、范圍難以把握。
主要市場的烏龍指事件中,采用“買者自負”原則處置的居多。也有采用取消交易方式處置的,主要是在美國市場。但都在事前具備明確的法律、規則規定,有標準化的操作程序。上交所也表示,將研究類似美國市場取消交易的制度、規則以及技術安排。
新華社發文炮轟上交所“無能失職”
在上交所8月25日突然通過微博舉行發布會前一天,新華社發布的一篇評論文章,直指上交所在“8·16”事件監管中的無能和失職。
這篇題為《需要上交所拉直的問號》的評論稱:
很難說光大證券“8·16”異常交易不是一個偶然事件,但人們從心底里又不愿將其歸入偶然。因為在事件過程中,明眼人清晰地看到了市場交易行為的直接監管者上海證券交易所表現出的無能和失職。
對比一下高盛事件中的監管者。在監控系統發出自助警告,發現有些股票期權在上午開盤出現非正常交易價格時,紐交所隨即表示正在核查早間“一大批存在錯誤的訂單及交易”,向交易員發出預警,并開始核查相關交易情況。
相對于紐交所的數次及時警告和迅速的核查行動,上交所監管的無為讓人難以理解。8月16日上午11時04分,滬市出現異常時,首先發現異常的不是自稱擁有完備監控預警系統的上交所,而是市場上的其他交易員,以至于市場上紛紛傳言上交所系統出了故障。11時07分,光大證券交易員通過系統監控模塊發現成交金額異常時,才接到上交所的詢問電話。直至中午休市,上交所才僅僅要求光大證券查明事件原因并公告。更讓人震驚的是,11時44分,上交所的官方微博針對市場傳言在新浪發布了“上交所系統運行正常”的“辟謠”聲明,卻還是未對交易異常提出任何形式的警示。
梳理至此,可以明白看出上交所在發現市場交易異常后的無所作為,尤其是在11時07分已核實光大證券為異常交易的始作俑者后,直至下午開市后的1個多小時內,長時間保持緘默,一直未對那異常的三分鐘做出任何警示,給光大證券為減損進行的對沖操作留下了足夠的時間,這凸顯了上交所對其他市場投資者權益的極度漠視。此時此地,作為直接監管者的交易所應有的“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已蕩然無存。
不禁要問,創立于1990年的上交所在“8·16”事件中的表現為何如此低劣?市場和公眾需要答案。 綜合新華社電
上交所稱應加快推出“T+0”
上海證券交易所昨日在回應8月16日光大證券異常交易事件時稱,從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體現市場公平性的角度,有必要進一步抓緊研究論證股票“T+0”交易制度。
上交所認為,股票市場不能T+0造成了不同投資者之間的不公平。
8月16日光大證券異常交易凸顯了這種風險。光大證券通過ETF交易和股指期貨交易規避了部分損失,但散戶投資者手段匱乏。
上交所稱,通過光大證券異常交易事件,市場的共識越來越充分,認為應加快推出“T+0”機制,減少因缺乏糾錯手段導致的市場風險。
上交所稱,國內現貨市場是T+1交易,期貨市場T+0。
股票市場上主要是個人投資者,當日買入的股票不能“T+0”賣出;而期貨市場主要是大戶和機構投資者,當日買入的期貨合約當日可以賣出。這就意味著,當股票市場出現異常波動,股指大幅下滑時,廣大個人投資者無法在當天將買入的股票賣出,無法規避風險;而大戶和機構投資者在股票市場所承擔的風險完全可以通過期貨市場實現風險對沖。
此外,股票市場上能夠通過ETF申購贖回機制,間接實現“T+0”。具有資金實力的大戶和機構投資者,可以用一籃子股票換取ETF的方式,賣出自己手中錯誤買進的股票;而個人散戶因資金門檻等原因,缺乏“T+0”的風險對沖工具,在跟風買進后難以及時修正自己的錯誤。
此前,中國證監會在今年3月曾表示,在國內實施T+0的法律障礙已消除。
8·16光大證券異常交易各方舉措
上證指數短時間內大漲5.96%。上交所實時監控系統出現累計漲幅預警信息,上交所發現其涉及光大證券自營,隨后電詢光大證券人士,光大證券稱暫不清楚。市場出現大量傳言,包括允許銀行混業經營、推出優先股、實施T+0交易等利好。
上交所市場監察部與中金所監察部溝通,啟動聯合監管。
上交所官方微博發布“上交所系統運行正常”的信息。交易所提醒登記結算公司,可能存在清算風險。交易所再度詢問光大證券、要求立即查明原因、報告信息。
光大證券相關負責人回電稱策略交易系統可能存在故障,但具體情況在核查,交易所提醒盡快核實,及時公告。
光大證券申請停牌。
上交所再度督促光大證券發布公告說明情況,同時派監管人員赴光大證券。
光大證券公告策略交易系統出問題。
光大證券向上交所發送“異常交易情況說明電子郵件”。
相關專題:光大證券烏龍指致A股離奇暴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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