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于周四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請求推翻聯邦上訴法院此前的一項裁決,以求能夠立即解雇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民主黨籍專員麗貝卡·斯勞特(Rebecca Slaughter)。這一舉動可能直接挑戰一項已確立近九十年的關于總統解職權限的司法判例。
彭博社指出,該案起源于今年三月特朗普試圖解除斯勞特職務的行為。斯勞特隨后提起訴訟,聲稱這一做法違反《FTC法》。一審法官判決支持斯勞特,但該裁決后來被上訴法院推翻。特朗普政府此次請求最高法院作出最終裁決,并明確總統是否擁有“因任何理由”解雇FTC專員的權力。
本案的核心爭議在于是否挑戰1935年“亨弗瑞執行人案”所確立的憲法先例。該案中,最高法院曾裁定總統無權隨意解雇獨立監管機構負責人,從而為美國行政系統內獨立機構的獨立性劃定了法律邊界。保守派法律界長期批評這一判例削弱了三權分立體系,并主張應恢復總統的相關權力。
近年來,特朗普已經先后成功撤換了消費者金融保護局、國家勞資關系委員會等多個獨立機構的負責人。最高法院在近年的相關判決中逐漸削弱了“亨弗瑞執行人案”先例的權威性,但至今未直接推翻該判決。
在向最高法院提交的法律文件中,特朗普政府指責下級法院無視既有判例,并引用了保守派大法官戈薩奇的觀點強調:“下級法院不得違背本院判決。”(國際財聞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