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13部門聯手嚴打炒幣后,七家協會也聯合發布風險提示,要求各會員單位不得在境內參與虛擬貨幣非法活動。
日前,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中國期貨業協會、中國上市公司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發布關于防范涉虛擬貨幣等非法活動的風險提示,詳解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RWA)代幣及相關活動的本質屬性,并明確要求各會員單位不得在境內參與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發行和交易活動,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在境內發行和交易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提供相關服務。
近期,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概念快速升溫,一些不法分子借機鼓吹有關交易炒作活動,打著穩定幣、空氣幣(π幣等)、現實世界資產代幣、“挖礦”的幌子開展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非法活動,并使用虛擬貨幣轉移違法犯罪所得。
不久前,中國人民銀行等13部門聯合召開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炒作工作協調機制會議,首次對穩定幣進行了定義,明確穩定幣是虛擬貨幣的一種形式,強調要持續打擊虛擬貨幣相關非法金融活動。
七家協會再度重申,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是國家法定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為貨幣在我國境內流通使用。穩定幣目前無法有效滿足客戶身份識別、反洗錢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錢、集資詐騙、違規跨境轉移資金等非法活動的風險。
風險提示還稱,π幣等空氣幣無實質性技術創新,無明確的商業應用場景和價值,發行和運營機制不透明,欺詐和市場操縱問題嚴重,且常出現借其名義開展的傳銷、詐騙活動。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通過發行代幣(通證)或具有代幣(通證)特性的其他權益、債券憑證進行融資和交易活動,存在多重風險,包括虛假資產風險、經營失敗風險、投機炒作風險等,目前我國金融管理部門未批準任何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活動。
七家協會特別強調,境內機構和個人在境內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現實世界資產代幣發行和融資等活動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集資、擅自公開發行證券、非法經營期貨業務等非法金融活動。境外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服務提供商直接或變相采取各種方式向我國境內開展相關業務活動提供服務同樣屬于非法金融活動。
銀行、支付機構會員單位不得為境內發行和交易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相關業務活動提供服務,不得為虛擬貨幣“挖礦”企業和項目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務和信貸支持,要嚴格開展客戶盡職調查,及時研判是否涉及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交易或洗錢風險,確保展業符合監管要求,發現可疑線索要按程序采取措施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證券、基金、期貨機構會員單位不得為境內發行和交易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及相關金融產品提供服務。
互聯網平臺企業會員單位不得為境內發行和交易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相關業務活動提供任何形式的營銷宣傳、信息技術等服務,切實做好平臺發布信息的合規排查工作。
風險提示指出,虛擬貨幣價格大起大落,波動劇烈,常被用于投機炒作和傳銷詐騙等非法活動。
以近一段時間比特幣行情為例,其價格表現大起大落。12月1日,比特幣一度跌破8.5萬美元,日內最大跌幅超7%;2日,比特幣又強勢反彈至9萬美元上方;6日又大幅下挫超4%。
七家協會提示,社會公眾切實增強風險意識和識別能力,守護好自己的“錢袋子”,切勿參與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相關活動,以及借虛擬貨幣“挖礦”名義開展的非法集資和非法發行證券活動。遠離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以免卷入相關違法犯罪活動,謹防加入推廣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業務活動的社群,警惕含有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歷史收益、買賣建議或投機前景的虛假宣傳,拒絕點擊含有境外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交易平臺的鏈接及二維碼等訪問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