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險資不得用于衍生品投機和放大交易
根據《保險法》第106條的規定,近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發布主席令,正式頒布《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是《保險法》修訂實施后,中國保監會發布的關于保險資金運用的重要基礎性規章,對規范保險資金運用,保障保險資金運用安全,維護廣大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權益,防范保險業風險,具有重要的意義。
《辦法》依據修訂后的《保險法》規定,系統總結了多年來保險資金運用改革發展的成果,吸收了現行有關規定,明確了保險資金運用的原則、目的、運作模式、風險管控和監督管理。《辦法》共6章70條,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深化保險資金運用改革。確立了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三方協作制衡的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模式,確定了三方的基本職責和法律關系,構建了決策、執行、監督有效分離的風控機制,明確了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的各自職責,推動保險機構完善公司治理,嚴格落實責任主體。二是細化保險資金投資渠道。依據修訂后的《保險法》有關規定,允許保險資金投資無擔保債、不動產、未上市股權等新的投資領域,整合并簡化了保險資金投資比例,進一步擴大了保險資產配置的彈性和空間,有利于改善保險資產負債匹配狀況,促進保險資金投資收益增長,支持保險市場穩健持續發展。三是確立保險資金運用托管制度。規定保險投資性資產實施第三方托管,確定托管資產的獨立地位,充分發揮第三方監督作用,提高資金運作的規范度和透明度,進一步降低操作風險,防范道德風險,提升監管質量和效能。四是規范運用風險管理工具。嚴格限制保險資金參與衍生品交易,強化保險資金運用風險管控,《辦法》規定衍生產品交易,僅限于對沖風險,不得用于投機和放大交易,具體辦法由中國保監會制定。
《辦法》兼顧保險資金運用的現實情況與未來需要,確保了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與有關法規共同構成較為完整的保險資金運用制度體系。
相關專題: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鳳凰網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
|
|
| 共有評論0條 點擊查看 | ||
|
作者:
編輯:
zhangyw
|


























解放軍王牌戰機出海護海權
成飛研發解放軍五代戰機
中共史上最危險叛徒顧順章
張國燾叛黨最后是何下場
蘇紫紫上鏘鏘三人行聊裸模
周立波富婆新娘婚史曝光
的哥坐視少女車內遭強奸
明星糜爛派對豪放令人咋舌
盤點:從軍演看解放軍軍力
俄羅斯尖端武器所剩無幾?
孫立人親上陣與林彪對決
蔣介石為何十年后對日宣戰
殲20主要針對印俄造的T50
東風21反艦導彈逼退美航母
華國鋒為何敢抓毛澤東遺孀
朝鮮“三代世襲”的背后
是真是假 印度瑜伽飛行術
文濤:小學見過女老師裸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