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會遭遇的信任危機并非個案
之所以是紅會首先爆發危機而不是其他部門首先爆發危機,原因在于紅會使用的是“善款”,而其他公共部門使用的是“稅款”,人們對凝聚愛心的“善款”的使用所提出的要求會比“稅款”高,就是說人們更加不能容忍善款被濫用,這就好像“眼睛里的沙子”和“腳底下的沙子”的區別
財知道:這次雅安地震,我們看到一些NGO組織不經意間成長起來,尤其像壹基金,風頭蓋過紅會。你怎么看待這個現象?
朱海就:NGO這幾年的成長很快, NGO對公眾來說已不再是一個陌生的詞匯。在這次的抗震救災中,像壹基金這樣的民間慈善組織,風頭竟然蓋過獨霸天下的紅會,確實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人們很可能簡單地把原因歸結為紅會的郭美美事件,但其實它不是個案,而是整個社會信任危機的一個體現,比如對國產奶粉的不信任,你再怎么說國產奶粉質量怎么好,人們還是不信任。一個也許不完全恰當的比喻:紅會相當于國產奶粉,壹基金就類似于洋奶粉。
我們要透過紅會的危機,去探索什么會出現這種普遍性的信任危機。其實,只要稍加思考,就會發現導致這種危機的根本原因在于“社會的管理體制滯后于社會的發展”,我們仍然用一個計劃經濟時代形成的僵化的、集中的體制去管理一個越來越開放、多元的社會,在這種情況下,不產生沖突,不產生危機才怪呢。
所以,紅會的危機只是一個縮影,最近證監會已經意識到了危機,說要防止成為下一個“紅會”,生于憂患,死于安樂,有這種危機意識非常好。但其他一些公共部門,如高校、政府部門是否也已經有同樣的危機意識了呢?很可能還沒有。之所以是紅會首先爆發危機而不是其他部門首先爆發危機,原因在于紅會使用的是“善款”,而其他公共部門使用的是“稅款”,人們對凝聚愛心的“善款”的使用所提出的要求會比“稅款”高,就是說人們更加不能容忍善款被濫用,這就好像“眼睛里的沙子”和“腳底下的沙子”的區別。所以,紅會危機的爆發,絕不意味著其他部門的問題會更輕一點,它們之所以現在“看上去”還有點公信力,日子似乎還比較好過,完全是因為人們目前還沒有用要求紅會的眼光去審視它們,而不是因為它們做得真的比紅會好。
如上所述,紅會的危機說明行政化的管理體制和社會自治要求的沖突,行政化的管理體制與社會發展要求的不適應。如果僅僅是反腐,而不對行政化的管理體制做一個徹底的變革,危機難以避免。
NGO是內生于市場經濟
按照NGO的字面理解,私企也是NGO,從這個意義上講,市場經濟的主體就是這個廣義上的NGO,可見,NGO不能被視為市場經濟的糾正或補充,而應該被看做是市場經濟的本性。如我們這樣理解NGO,那么“把慈善事業交給市場”就應該是理所當然的了
財知道:我們應該怎樣去理解NGO這樣一種形態?尤其跟企業以營利為目標決然相反,他是不是市場經濟的一個修正?
朱海就:NGO是內生出來的,是市場經濟的一部分。人們談到市場經濟,想到的往往是追逐利潤的企業,而不會是NGO,認為追逐私利的企業是市場經濟的根本特征,而體現“利他”精神的NGO是對“逐利”一個糾正,使社會獲得某種平衡,因此,NGO最多只是一個配角。
但這是對市場經濟的誤解,自利還是利他不是區分市場經濟還是非市場經濟特征的標志,人有自利心,也有同情心,一個正常的社會,應該允許人們自利心驅使下的行動,也允許人們同情心驅使下的行動,即利他的行動。NGO就是利他精神的產物。
市場經濟的核心是一套規范,比如產權制度。在市場經濟中,人們做他們自己愿意做的事,只要他們的行為符合規范,市場就會實現各個不同人之間的利益的協調,利己也會是利他的,這是斯密說的看不見的手。因此,重要的不是你的動機是自利的,抑或利他的,而是你的行為是否符合市場經濟所要求的那套規范。
確切地說,“看不見的手”不是指價格機制,而是指自發的行動,僅憑價格不能解決社會的協調問題,社會需要非價格的,但又是自發的行動或組織,以實現更好的協調,所以,NGO對更好的社會秩序的實現,是必不可少的。
按照NGO的字面理解,私企也是NGO,從這個意義上講,市場經濟的主體就是這個廣義上的NGO,可見,NGO不能被視為市場經濟的糾正或補充,而應該被看做是市場經濟的本性。如我們這樣理解NGO,那么“把慈善事業交給市場”就應該是理所當然的了。
據上面的理解,NGO可劃分為經濟領域的NGO,即私企,和非經濟領域的NGO,即現在人們常說的非盈利組織。相比于而言,由于在非經濟領域,政府壟斷程度還比較高,NGO的數量和規模都不能和私企相比,這是社會發展不平衡的一個體現。
紅會想僅靠一個調查就挽回公信力很難
紅會想僅靠重啟調查郭美美就挽回公信力是比較難的。如上所述,紅會失去公信力帶有某種必然性,因為它是壟斷性質的,而壟斷意味著對法治的逾越,和法治難協調。公信力的來源唯一的只能是對一套規則的遵循。行政化的組織一個天生的缺陷是人們不相信它會自動地遵循規則
財知道:我們想知道壹基金跟紅會的本質區別在什么地方?我們看報道說,紅會在災后會重啟對郭美美的調查,這能使紅會能重新贏回公信力嗎?
朱海就:區別在于壹基金完全是自發,而紅會有政府背景。紅會想僅靠一個調查就挽回公信力是比較難的。如上所述,紅會失去公信力帶有某種必然性,因為它是壟斷性質的,而壟斷意味著對法治的逾越,和法治難協調。為什么這里要講到法治的問題,是因為我們認為在現代社會,公信力的來源唯一的只能是對一套規則的遵循。這有兩個層面,一個是整個行業的規則,還有就是組織自己制訂的規則,人們通常把法治理解為對第一個層面的規則的遵循,而忽視法治也應該包括對自己制訂的規則的遵循,組織首先是個“法人”嘛。在遵循這兩個層面的規則的情況下,才有可能保證信息的公開、透明,也才可能有公信力。
行政化的組織一個天生的缺陷是人們不相信它會自動地遵循上述規則,因此,紅會去行政化,和其他民間組織同臺競技是贏得公信力的前提。當然,我們不是說,去行政化就是公信力的靈丹妙藥,公信力作為聲譽,是長期積累的過程。人們相信壹基金,是因為李連杰先生有聲譽(為擔保),這種聲譽,往往是來自私人的行為,所以,公信力的本質是“私信力”。
朱海就系浙江工商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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