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什么壟斷不是行政性的
存在壟斷一定是人們進入市場的自由和權利被暴力剝奪了,而這只有行政力量才真正辦得到。所以要么就是不存在壟斷,要么就是存在行政力量制造的壟斷,沒有第三種可能,也沒有其他的壟斷。
財知道: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發改委反壟斷調查的下一個目標會跟老百姓密切相關,石油、電信、銀行都在調查視野之內。你怎么看?
胡釋之:我不知道這些壟斷有什么好調查的,難道不是明擺著的嗎?要說有老百姓不知道還情有可原,畢竟并不是每個人都想過要去開家石油公司、電信公司或是銀行,也許會不知道自己進入這些市場的自由和權利是被剝奪的。但政府官員要說自己不知道,還要去調查,就真是太荒唐了,這些壟斷可都是政府親自制造的啊,老百姓進入這些市場的自由和權利可都是政府親自剝奪的啊,自己干的好事還用去調查?
同樣是政府官員,李克強總理就很直截了當,他說,“無論是金融、通信、物流,還是養老、醫療產業、非義務教育,都存在行政性壟斷、審批過多的問題,市場準入的門檻較高甚至很高,而這些產業恰恰是中等收入階段發展潛力巨大的產業。相比之下,信息消費領域由于市場化程度較高,近幾年快速發展。”這是既看到這些產業的問題根源,即存在行政性壟斷,也是提出了解決辦法,那就是廢除行政性壟斷,開放市場,還權于民。當然了,“行政性壟斷”本身就是個贅詞,因為沒有什么壟斷不是行政性的。
財知道:沒有什么壟斷不是行政性的?
胡釋之:你想,除了政府,誰能真正剝奪你進入市場的自由和權利?沒有政府撐腰,誰敢光天化日下欺行霸市?如果沒有誰欺行霸市,沒有誰剝奪你進入市場的自由和權利,當然也就不存在壟斷。存在壟斷一定是人們進入市場的自由和權利被暴力剝奪了,而這只有行政力量才真正辦得到。所以要么就是不存在壟斷,要么就是存在行政力量制造的壟斷,沒有第三種可能,也沒有其他的壟斷。
莫把創造性市場競爭當壟斷
成功的企業憑借高效率和創新能力獲得“霸主”地位,但它并沒有剝奪別人進入市場的權利。后來的挑戰者必須比它更有創造力,更能服務消費者才行。它的“霸主”地位是暫時的,是不穩的,要靠繼續創新,繼續改善服務才能維持。
財知道:那些大品牌大企業不是壟斷嗎?有它們在,小企業很難進入。
胡釋之:是不是壟斷,和企業的大小和知名度等等通通無關,只看企業是不是受到政府的特殊保護。小企業也可能是壟斷的,只要它擁有政府通過剝奪別人的權利賦予他的特權。有它在,別人休想進。而大企業,只要它沒有特權,它就沒法搞壟斷,因為進入是自由的。
但很多人容易把進入的難度和進去了獲得成功的難度相混淆,容易把政府設置的障礙和現實的障礙相混淆。比如有了任志強在,不會妨礙你發微博,但從此以后,你要想發得比他還勤快,獲得和他一樣多的粉絲就有很大難度了。這能叫“任志強壟斷”嗎?這能叫任志強限制你進入了嗎?顯然不能,除非他看你風頭太盛,威脅到他的意見領袖地位,讓政府逼新浪把你銷號了,這才叫搞壟斷。
在一個可以自由進入的開放市場,在激烈競爭下,在消費者的自由選擇下,有些企業會脫穎而出,獲得消費者的更多青睞。這些成功的企業憑借自己的高效率和創新能力獲得了“霸主”地位,但它并沒有剝奪別人進入市場的權利,只是后來的挑戰者必須比它更有創造力,更能服務消費者才行。也正因為它沒有特權,所以它的“霸主”地位是暫時的,是不穩的,是要靠繼續創新,繼續改善服務才可能維持的。一句話,它的“霸主”地位是靠高效率地服務他人獲得和維持的。這就是市場競爭的本來意義所在,這顯然和壟斷是勢不兩立的。
真正的壟斷,不是靠獲得消費者的青睞,而是靠獲得政府的青睞,不是靠比競爭對手更有效率地服務消費者,而是靠尋租政府來打擊有效率的競爭者,維護自己的低效率。它們靠特殊的政府關系獲得壟斷地位,也靠繼續鞏固這種政府關系維持壟斷地位,從來就不會去想改進服務的那些事。
一定要正確區分這兩種性質完全相反的事物。如果混為一談,把創造性的市場競爭也當作壟斷,就容易出現以反壟斷之名行壟斷之實。這世上就會有一種壟斷叫“反壟斷”。
《反壟斷法》保護國有經濟壟斷
國有經濟壟斷和專營專賣受《反壟斷法》保護?!斗磯艛喾ā窚S為政府擴權干預市場,低效率企業通過尋租打擊有力競爭對手,以及貿易保護的工具?!斗磯艛喾ā返囊M和實施,是中國經濟體制倒退的里程碑。
財知道:發改委最近這幾次反壟斷調查,依照的都是5年前引進實施的《反壟斷法》。能否依照《反壟斷法》廢除行政性壟斷?
胡釋之:這是妄想。你去讀讀《反壟斷法》就知道,第一章第七條旗幟鮮明地寫著,“國有經濟占控制地位的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行業以及依法實行專營專賣的行業,國家對其經營者的合法經營活動予以保護。”也就是說,國有經濟壟斷和專營專賣是受《反壟斷法》明確保護的。還想什么呢?
當然,立法者估計也認為這么寫太過張揚,后面緊跟了一句,“前款規定行業的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嚴格自律,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專營專賣地位損害消費者利益?!币簿褪钦f,立法者不認為國有經濟壟斷和專營專賣本身是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對唯一該反的壟斷加以保護強化,你可以想象利用《反壟斷法》還能干些什么事。必然就成為政府擴權干預市場,低效率企業通過尋租打擊有力競爭對手,以及貿易保護的工具。最近這幾次執法就很清楚地把這些問題暴露出來。
所以我認為《反壟斷法》的引進和實施,是中國經濟體制倒退的里程碑。而廢除《反壟斷法》,廢除所有行政性壟斷,才是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里程碑。
胡釋之系宏觀經濟學者(您可以通過新浪微博與作者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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