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保障”不了百姓的養老
不要一看到社保基金,就和自己的養老聯系起來。因為有了這么一大筆錢,它其實是更好地“保障”了政府的權力,而不是“保障”了我們的養老。社保基金離我們很遙遠。
財知道:審計署近日公布社保基金會基金管理及2013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公告顯示,社保基金會自營指數化投資組合虧損近70億。你怎么看?
朱海就:容易引起誤解的是,這個新聞說的是社保基金會自營指數化投資組合虧損70億,不是整個社保基金虧損,社保基金旗下有超過一萬億的資金。2013年,社保基金投資收益696億元,收益率達到6.29%,高于同期通貨膨脹率3.69個百分點。社保基金的資金來源并非個人繳納的養老金,而是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股減持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和投資收益,設立基金的目的是彌補今后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社會保障需要。
雖然我們看到社保基金總體上是賺的,但是它賺了錢,我們的養老就有保障了嗎?問題根本不在于它虧還是賺上面,而在于社保基金這種“制度模式”上,這種制度無助于它聲稱的目標,即幫助我們養老。
我們不要一看到社保基金,就和自己的養老聯系起來。因為有了這么一大筆錢,它其實是更好地“保障”了政府的權力,而不是“保障”了我們的養老。社保基金離我們很遙遠,“遠水不解近渴”,我們目前還沒有看到誰從社保基金那里拿到養老金,從社保基金的分紅中獲得收益。就是說,它以什么方式分配資金,分配給誰,怎么分配,這套制度是缺失的。類似保障房分配中存在的問題,即那些真正需要資金養老金的人拿不到養老金,而那些不需要養老金的人卻拿到了資金。對窮人來說,他們可能很需要養老金的支持,給他一點資金效用會很大,但對那些富人來說,社保基金可能就是雞肋。社保資金在使用效率不可能高。
即便社保基金建立了某套分配制度,也將面臨巨大的信息問題。政府也不可能事先知道誰需要多少養老金,誰不需要養老金,不能甄別出真正有需要的人,而且人們為了獲得養老金也會隱瞞相關信息,信息問題不能解決,意味著社保無法實施它設想的分配。
另外,社保基金在投資時會擠出私人投資,存在與民爭利的問題。社保基金賺了錢往往是以犧牲民間資本為代價的。目前,全國社保基金不僅在股市中有投資,在實業中也有投資,如一些養老項目。由于社保基金與政府的關系比較近,有信息方面的優勢,有民間資本所沒有的特權,在同等情況下,民間資本就被排擠,在這點上,社保基金類似壟斷的“央企”,它的投資行為往往是扭曲了市場。
社保基金是塊“公地”,給官員創造腐敗的機會
社保資金是否被挪用往往得依賴于政府官員個人的道德水平。在沒有有效的監督約束機制的情況下,政府官員難免會把養老金用于最有利于他們自己的地方。這就意味著把養老金交給政府官員支配,相當于給他們創造了腐敗的機會。
財知道:社保基金入市也是一番好意,意圖保值增值。但對社保基金管理人員來說,賺錢對他有好處,賠了他沒損失。而且無論虧損多少,最終還是由納稅人承擔。這種情況能避免嗎?
朱海就:很難避免。因為從根本上說,社保基金就是一塊“公地”,存在兩個“不明確”,一個是社保基金的責任主體不明確,沒有人對它責,虧了誰負責?沒有人承擔;二是資金的來源主體不明確,不像股份制企業一樣,資金來源來自股東,很清楚,但社保基金呢?一筆糊涂賬。名義上誰都有份,實際上誰會去實施它的權利呢?誰的權利會得到實施呢?等待好心的政府官員嗎?
社保基金存在監督、約束機制缺失、不透明的問題。誰來監督社保基金的使用,誰來監督監督者,這些問題都沒有解決。社保基金有點不倫不類,從它在市場投資的角度看,類似企業;從不受監督、約束的角度看,又類似政府,這種不倫不類的模糊設置是最糟糕的。
財知道:我們的社保交給這些人打理沒有保障,各地挪用社保基金、違法放貸等案例時有發生,有人說這也是延遲退休的原因,你怎么看?
朱海就:養老金虧空和延遲退休之間的關系可能是存在的。因為養老金和所有其他的公共資金一樣,都存在無人負責的問題,管理者不需要承擔責任,資金被不負責任的政府官員濫用和挪用的情況很難避免。2006年,震驚海內外的“上海社保腐敗”就是一例,當時時任上海社保局長的祝均一掌管的上海社保基金,幾乎成了民營企業家張榮坤的私人錢庫,張從祝均一掌管的上海社保基金中拆借資金達32億之巨。據報道,1997年至今,由于個人賬戶被挪用而形成的空賬規模約1.3萬億。
由于養老金的所有人(百姓)和養老金的保管人(政府社保部門)之間存在明顯的信息不對稱,資金是否被挪用往往得依賴于政府官員個人的道德水平。在沒有有效的監督約束機制的情況下,政府官員難免會把養老金用于最有利于他們自己的地方。這就意味著把養老金交給政府官員支配,相當于給他們創造了腐敗的機會。
養老是個人的責任,不能交給政府
當人們把養老的任務交給政府時,政府必然會設定一些與市場經濟的精神相背離的條件,比如不分配給不聽從它的人、不服從它的意志的人。這意味人們自由的喪失,也就是奴役。
財知道:社保、住房公積金的收益率遠比貨幣基金要低。再加上通貨膨脹,有觀點認為,與其如此,不如讓個人投資自己養老,你怎么看這種觀點?
朱海就:保障的問題當然是要自己負責,而不是國家為你負責。自己為自己負責,不是別人為你負責也是市場經濟精神。當人們把養老的任務交給政府時,政府必然會設定一些與市場經濟的精神相背離的條件,比如不分配給不聽從它的人、不服從它的意志的人。這意味人們自由的喪失,也就是奴役。
當個體有權決定如何處理自己的退休問題時,他就會安排自己收入的使用,借助于社會上私人性質的保險機構的精算服務,計算自己在職業生涯過程中投資(如儲蓄)多少錢,那么在某個年齡退休時就會有多少的收益,從而過上什么樣的生活。這樣,他就可以自由地安排自己的退休年齡。另外,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要求,這些不同的要求意味著需要不同類型的服務,為滿足這些不同類型的服務,社會上將產生出極為多樣化的保障體系。
養老是個人的責任,不能交給政府。養老的問題和其他任何問題一樣,都需要發揮企業家才能,去發現和建立新的制度去解決,而“公共性質”的養老金制度限制了創造新制度的可能性。瑞士和智利有一些成功的經驗,就是由私人的養老計劃、人壽保險公司管理個人養老金,這些專業機構的大量出現解決了上述四個問題,也活躍了金融市場,并將更多的閑置資金轉化成了經濟發展所需要的資本,一舉多得。可見,政府管理的養老保障應該逐步讓位給由眾多的私人人壽保險公司、養老基金和個人儲蓄構成的養老保障體系。
當然,這個交給私人養老計劃管理的養老金是超出最低限度的保障的那部分資金,最低保障的那部分養老金,也即社會救助性質的養老金,目前可以由國家預算支付,今后也應該交給私人。這樣,就用兩種不同的制度解決兩個不同的問題,完成了兩項不同的任務。
朱海就系浙江工商大學教授、人文經濟學會特約研究員(您可以通過新浪微博與作者聯系)

養老不能靠政府
社保資金是否被挪用往往依賴于政府官員個人的道德水平。沒有有效的監督約束,這意味著把養老金交給政府官員支配,相當于給他們創造了腐敗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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