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產稅可能會導致資本損耗
收房產稅的結果可能會導致資本的損耗,造成大量無謂的浪費。正確的做法是減稅,擴大個體經濟活動的空間,增強市場活力,藏富于民。
財知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近日表示,房地產稅法正式列入立法規劃。專家預計,房地產稅法最快有望在2017年獲得通過。你怎么看?
朱海就:征收房產稅早有傳聞,這次被正式列入立法規劃并不讓人感到驚訝。征收房產稅是開辟稅源的一種渠道。過去多年,土地出讓金是政府收入的重要來源,現在隨著這筆收入的下降,動起了房產稅的腦筋,符合作為“經濟人”的政府部門的一貫做法。
但征收房產稅的做法從多個方面看都是不可取的。該不該征稅,首先是由有沒有必要實施某公共項目決定的,即先確定某件事有沒有必要做,然后才可以決定征收的范圍和程度,即“事”先于“稅”,不能不明不白地就讓老百姓交稅。如一個社會中的大多數居民都認為做某事非常有必要,那么他們可以通過交稅的方式把錢交給政府,委托政府把這件事辦好。納稅人和政府之間是委托代理關系,納稅人同意政府收,政府才可以收,政府不能未經納稅人同意就把稅收了。此外,政府對稅收的使用,必須受到監督,支出要透明,預算要公開,這些也是政府收稅的前提條件,只有這樣才能保障納稅人的錢被用在該用的地方,讓納稅人放心。當上述條件不具備時,不應該通過多收稅的辦法維持或擴大支出的規模,而是應該縮減支出規模。
另外,有一種支持房產稅的理由是征收房產稅有助于公平,認為讓那些從房價上漲中獲利的人吐出一點來沒有什么不好,但我們要知道,公平還是不公平,主要是看收入來源的正當性,而不是個人所擁有的房子的多少。現在有不少腐敗的官員用其不合法的收入買了大量的房子,這是房地產問題中的不公正現象,而征收房產稅不僅沒有減少這種不公平,而且,由于房產稅事實上擴大了官員可支配的財政收入,使這種不公平變得嚴重。當財政收入被他們不合理、不公正地使用時,就很容易變成他們自己的購房款,這就相當于納稅人花錢供養官員買房一樣。所以,房產稅損害的是用合法收入購買住房的普通居民。對官員來說,他們則無需為此擔心,特別是當財政規模因房產稅的征收而擴大時,利用各種名義為自己獲取利益的可能也增大。毋庸置疑,在當前情況下,收入再分配中的不公正現象不會因為征收房產稅而得以解決。
還有,征收房產稅是否會增加稅收也是值得懷疑的。居民交了房產稅之后,可支配收入下降了,這樣勢必會減少開支,其他行業的發展就會受影響,政府可以征的稅也會減少,所以,征收房產稅的結果可能是適得其反。留在居民手中的收入,會以儲蓄的形式轉化為投資,用于擴大再生產,增加社會財富。而收房產稅會導致資本的損耗,造成大量無謂的浪費。因此,正確的做法是減稅,擴大個體經濟活動的空間,增強市場活力,藏富于民。
富人利益受損,普通人的利益也將受損
沒有人可以因為正當的購買行為而受懲罰。無論他所擁有的是大房子還是小房子,都應該一視同仁,不能有大小的歧視。
財知道:很多人認為,房產稅有起征點,會有免征面積,比如上海人均60平方米內免征,對普通人也沒有什么影響。這種看法對嗎?
朱海就:這種規定首先是“任意的”,缺乏合理的依據,為什么是按照面積征稅,不是按照住房的市場價值征?為什么是60平方,而不是50或70平方?其次,這一規定也是對自由交易的干預,市場是一個整體,不同人的利益都是相關的,只有自由交易才有助于所有人的利益。對人均60平方以上的人士收稅,必然也會影響人均60平方以下的,這種影響是間接的,看不見的。所以,對60平方以上的收稅,似乎是向普通人傾斜的政策,但實際上未必。當富人利益受損時,普通人和窮人的利益也將受損。
按照面積來征稅的做法也是不公正的。對人均60平方以上的征稅,其實是對那些購買了大房子的人的一種“懲罰”。但沒有人可以因為正當的購買行為而受懲罰。無論他所擁有的是大房子還是小房子,都應該一視同仁,不能有大小的歧視。
征收財產稅對社會財富創造很不利
假如一個人預期他創造的財富將會被政府拿走,那么他可能選擇偷懶。
財知道:房產稅是向保有環節征稅,實際上意味著中國開始征收財產稅。你怎么看財產稅?
朱海就:財產稅可以視為是對私有財產權的侵犯。借助于暴力把你的財產拿走,這與一個小偷把你家里的東西偷走,沒有本質的區別。你不能說一個人偷你東西是偷,而多個人通過舉手表決的方式偷你東西就不是偷。征收財產稅對社會財富的創造也是很不利的,假如一個人預期他創造的財富將會被拿走,那么他可能選擇偷懶。
一個人增加自己財產的過程就是為社會服務的過程,財產越多,說明他為社會的服務就越多、越好。政府所要做的,就是保護人們的財產權,保護這種創造財富的動力,鼓勵人們多創造財富。
朱海就系浙江工商大學教授

房產稅有損普通人利益
人大常委會近日表示房地產稅正式列入立法規劃,并不讓人驚訝,符合政府一貫做法。收房產稅可能是適得其反,把收入交給政府會導致資本損耗,普通人的利益也將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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