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杉
劉杉,經濟學博士,中華工商時報副總編輯,兼任南開大學國經所教授,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院教授,中國人民大學信托與基金研究所研究員,北京師范大學管理學院MBA導師,曾供職于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分行,著有《中國再平衡》,《聚焦生活中的經濟學》。
就像一枚硬幣的兩面,央行也具有兩面性,正面是特征鮮明的改革者,背面是舊有格局的維護人,近來央行對互聯網金融的態度變化,表現出典型的雙面人格。
涉及互聯網金融監管的領域主要包括P2P小額信貸、余額寶等各種寶類貨幣基金、二維碼支付與虛擬信用卡、第三方支付等。央行一改此前支持互聯網金融的承諾,出臺一系列政策限制相關業務,人行統計調查司司長盛松成更是撰文稱要對余額寶等貨幣基金的協議存款征收存款準備金,這讓央行的形象由“小清新”一下子變成了“收租婆”。
或許意識到負面評價影響甚大,央行不僅召開座談會,而且在3月24日公開回答了有關互聯網金融的一些問題。央行稱,二維碼支付業務和虛擬信用卡業務只是暫停,不會終止;網絡支付管理辦法重心不在具體額度上,而在風險控制上;鼓勵互聯網金融發展創新理念不變,監管遵循五大原則。
央行表示,對互聯網金融要予以適度監管,不宜管得過多過死,要為創新和發展留有余地和空間。
這樣的表態似乎緩和了央行與業界的沖突,顯示出其支持金融創新的開明態度,不過,從央行對互聯網金融充滿矛盾的舉措看,也暴露出其自身地位的尷尬。
央行地位本身就具有兩面性,一方面是中央銀行,另一方面也是國家機關,在體現專業貨幣管理能力同時,又具有權力機構的保守與傲慢。央行進退失據,至少在三個方面令人汗顏。
其一,程序不正義。
盡管央行在公開回復中羅列了二維碼支付與虛擬信用卡的諸多安全隱患,顯得專業性十足,但技術性話語無法掩蓋背后看不見的利益之手。
金融監管包括事前、事中與事后三部分。事前監管為合規審查,事中監管為合規運營,事后監管包括救濟與責任追究。中信銀行與支付寶、騰訊發行虛擬信用卡,事前已通過監管部門報批,手續齊備,但在發布業務消息后,卻遭到央行叫停,這樣的做法有違常理。既然虛擬信用卡已經獲準發行,監管當局理應做過風險評估,業務尚未開展,風險事件也無發生,自然沒有叫停的道理。合理的推論只有兩種,一種是事前監管有如兒戲,沒有搞清風險所在即予放行,事后不得不翻燒餅;另一種是遭到外部力量干預,迫于壓力被迫叫停。作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中央銀行,犯低級錯誤的概率不會大,保護舊有利益格局的想法更符合現實。
其二,選擇性執法。
盛松成司長要求對貨幣基金的協議存款征收存款準備金,理論上不無道理。協議存款與一般性存款不同,不受存款準備金制度規制,這就產生無限創造貨幣的可能,的確給央行流動性管理帶來困難。
不過問題在于,協議存款并非貨幣基金發明,保險資金以及一些非金融機構,長期以來就在銀行做協議存款,此協議存款與貨幣基金協議存款并無二致,同樣都沒有存款準備金,同樣使銀行通過“派生存款”機制無限創造貨幣,而此前未見央行對這一做法有過異議。此番板子打在余額寶等貨幣基金身上,屬于典型的“選擇性執法”,看人下菜碟,不僅有失公允,更突顯監管者的目的功利。
其三,霸王條款。
“央媽”不僅管銀行,還管消費者。此前央行發布的《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意見稿),對第三方支付轉賬、消費額度進行限制,如單筆消費不得超過5000元,月累計不能超過1萬元;單筆轉賬不能超過1000元,年累計不能超過1萬元等。
這種做法名義上是保護消費者權益,骨子里是維護銀行利益。無論是網絡銀行,還是手機銀行,均沒有如此低的轉賬與消費限制。如果銀行能夠有效控制風險,那么即便懶政,也可以將銀行風控辦法移植到第三方支付公司,而無須一限了之。央行今天強調監管重心不在額度上的表態,實際是外界壓力下的自清。
央行目前正在承受兩方面的壓力,一面來自銀行與銀聯,一面來自市場與業界,雖然央行不斷權衡利弊,但復雜的利益糾葛使央行無法擺脫俗人的行事邏輯。
央行官員普遍具有較高的學術水準,大多屬于開明的市場經濟派,作為個體,他們睿智,作為官員,一樣無法擺脫官場顯規則,也不得不為維護國有經濟而“講政治”。
互聯網金融的本質當然是金融,沒有監管不可能,而最值得期待的監管應是一視同仁。能否做到這一點,不得而知。不過,互聯網金融還得感謝互聯網,不僅僅是技術創新改變了金融生態,更是網絡傳播改變了權力格局。央行雖功利,但并不敢蛻變為保守派,這就讓互聯網金融存在著可貴的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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