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人士透露,由于中國原有的城市規模劃定標準已經不適應城市發展和管理需要,應根據城鎮化發展新特征新趨勢,重新制定城市規模劃分標準。據統計,在認定標準改變后,1.9萬多個小城鎮中有很大一部分有望變成“市”。消息人士透露,此次城市規模劃定標準與之前不同的是,不僅增加對特大城市認定,而且對城市規模認定過程中不再拘泥于城市等級限制,真正依靠市場配置,根據城市所具備的承載力,人口集聚能力等方面進行認定。
標準改變后,中國城市數量會大幅提升。據統計,中國只有658個建成市,而日本雖然占地面積、人口與我國相比相差甚遠,卻有2000余建成市。因此,在認定標準改變后,我國1.9萬多個小城鎮中有很大一部分有望改變成“市”。
從“縣”到“市”,一字之差,為何如此趨之若鶩?
雖然縣與市一字之差,但待遇相去甚遠,尤其體現在上級政府的定位上,縣一般以農業為主,市則以工商業或者服務業等非農產業為主。
其次,體現在政府部門設置和編制確定上,縣一般涉農部門較多,市則以城市經濟和城市管理部門設置為主;再者,上級政府轉移支付或者專項扶持資金也有差別,縣一般只能用于農業相關領域,而市可以用于城市相關領域。還有,市可以開征并使用城市維護建設稅,而縣不可。
第三、在各地熱衷的招商引資行動上也有影響。市的形象較好,在工商業發展方面與城市建設等方面可以提供較多的優惠政策,有利于吸引較多外來資金,而縣在招商引資中處于邊緣化地位。
當然,在這些看得見的好處背后,還有更多的基于權力自肥的“行政功利”:一是領導更容易受到重視和提拔;二是隨著管理職能的擴大,可以多設一些機構,多一些編制人員,從而可以多安排一些職務和人員;三是水漲船高,所有當地公務員都可以獲得高一等級的行政級別和工資補貼。但另一方面,“行政功利”會增加社會成本,名稱更換帶來的匾牌、公章、公文等的更新,也需要耗費一筆不菲的財政收入。
至于撤縣設區,來自上級的沖動要更大,其可得的好處也較多。一是撤縣設區之后,城市的“餅子”攤大了,各方面的統計數據會更加“好看”;二是撤縣設區也是一個收權和收錢的過程,特別有利于盤活更多的土地資源,獲得更多的土地出讓金和房地產、城市建設的開發收益。但其弊端也顯而易見,一是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迭次出現,城市病會繼續蔓延和加重;二是“縣域經濟”活力可能下降。
在未來的幾十年中,隨著城鎮化的進一步加速,一些轄區人口、產業體系等已經完全融入鄰近城市的地方,將撤縣設區;一些人口結構和社會生活形態都已經獨立城市化的地方,將撤縣設市、撤鎮設市,是符合城市和社會發展規律的,體現了我國區域管理建制上的與時俱進,應該鼓勵和提倡。
然而,不能不看到,一些已經撤縣設區、撤縣設市的地方,不少是在還不具備條件的情況下進行的。雖然“市(區)”的匾牌已經高懸,但產業體系的轉型沒有跟上,領導的管理觀念、管理風格、管理效率也沒有跟上,市民基本的“城市意識”更沒有跟上,導致正能量沒有充分發揮,還帶來了更多新的問題。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副教授李力行,研究了大量的縣改市案例,他發現,盡管縣級市相比于縣,財政收入擴張更快,但在創造制造業和服務業就業方面,以及在教育和衛生等公共服務的指標方面,縣級市都沒有明顯勝過縣。這說明,在民生方面,“縣改市”并沒有帶來明顯的改觀。
大量的縣( 市) 改區,成為大中型城市擴張發展空間、獲取土地的最好辦法。一些本來自身經濟發展較為突出的縣(市)改為區之后,自身的發展動力也隨之弱化。以順德為例,在改區之前,順德一直在全國領先,但后來就不如昆山、江陰等地了。
中央政府力推新型城鎮化之后,各地政府都在快馬加鞭,把“縣改區”、“縣改市”變成抓手,借此尋求更大的發展權限、更大的發展空間。
學者質疑,無論是撤縣設市、設區都不能盲目推進,這不是新型城鎮化的發展方向。
中國人民大學新型城鎮化研究小組負責人彭真懷在各地調研了解到,一窩蜂地撤縣設市、設區,反映出地方政府除了盯著農民的土地,摳土地財政,已經沒有心思搞農業現代化、工業信息化了,并不是所有地方都適合擴大城市規模,搞行政造城。有一個地級市,把城鎮化指標逐級分解到縣、到區、到鄉鎮,弄得官不聊生,民不聊生,民怨四起。
彭真懷表示,縣改市或者縣改區并不是此輪新型城鎮化的突破口和重點,“傳統城市化,是為政府自己服務,政府要搞GDP,經濟增長,要城市美化,要政績;而新型城鎮化是以人為本的城鎮化,要為進城的農民服務,我們要重新理解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
“撤縣設區”把權力上收到地級市;“撤縣改市”在名分上有了升格,這種翻燒餅的做法并沒有實質性的民生意義。客觀地看,這些地方政府簡單地把造城作為做大經濟總量的工具,實際上是在挑戰最為敏感的社會安全底線。
新型城鎮化必須堅決反對這種錯誤做法,走出新型城鎮化道路就是要避免片面抓城市的誤區,防止這個重大的國家戰略剛起步就被嚴重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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