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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四倍:委員崔永元和商人茅永紅
朱四倍 河南省作家協會會員 “當選政協委員是最正確的事情。”三年前崔永元說過的話,現在依然清晰。如今他說:“我剛當政協委員的時候,覺得壓力特別大。對自己的期望特別高。覺得一定要在第一線幫老百姓做點事情。當了幾年之后,我覺得很多事情我還是使不上勁。我很傷感……” 在崔永元傷感的背后,我們看到的不是央視名嘴崔永元而是政協委員崔永元。而讓他傷感的事情如“提案石沉大海,比如提案答復沒有內容”,同樣使我們感到無奈。 但是,同日的《揚子晚報》的一則新聞,給了我們一種完全相反的場景:全國政協委員、地產500強百步亭集團董事局主席茅永紅稱,本身沒有買房能力,就不要來埋怨政府、社會和開發商。他認為,房價不能打壓,而且也打不下去。從中我們看到的事實是:只見商人的利益話語囂張而不見政協委員的聲音表達,只見商人身影晃動不見委員身份顯現。相比之下,這更讓我們感到無力,比提案石沉大海更讓我們感到困惑。 我們知道,政協委員是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主體。但是,“兩會”之上,同是政協委員身份的崔永元和茅永紅給了我們不一樣的感受,原因何在?只因為公民更需要政協委員身份感的顯現,需要政協委員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不過,當政協委員忘記了自身的責任而只為自身的利益或行業利益說話時,可以說,進入我們視線的就不是政協委員的話語,相反,是一種利益話語,更嚴重的是,如此的話語表達本身就是對政協委員自身責任的推卸和擠壓。 正因為如此,我們需要更多的作為政協委員的崔永元而不是作為商人的茅永紅。曾經,對不少政協委員來說,參加會議只是當成一種光榮的政治任務來完成,他們中的很多人并未真正了解代表委員應履行哪些職責、如何履行或者說如何積極地履行,而隨著社會利益分化進程的加快,不少政協委員常常夾帶“私貨”而忘記了自身的責任。相比之下,這種做法比“符號委員”更可怕。 應明確,如何更好地促進公共利益,更完整地表達和維護各社會階層的利益,在個人、團體和階層利益與公共利益之間尋求平衡,是人民政協必須解決的一個難題。隨著社會經濟的進步與發展,多元、分化的社會結構已經呈現在我們面前,對于以聯系社會各階層、反映多方利益的政協來說,無疑是嚴峻的挑戰。如果任由作為商人的茅永紅們的聲音表達,而不是作為政協委員的茅永紅們的聲音表達,在筆者看來,這本身就是對公共利益的漠視。 委員是“受托付的人”,并不僅僅代表自身的利益,更何況,各階層人士都希望自身的利益得到反映,都希望各自的聲音和愿望得到表達。正如后現代思想家福柯所說:“話語意味著一個社會團體依據某些成規將其意義傳播于社會之中,以此確立其社會地位,并為其他團體所認識的過程。”因此,當“本身沒有買房能力,就不要來埋怨政府、社會和開發商”之類的話語公然蔓延時,在筆者看來,就遮蔽了其他群體的話語表達和聲音傳遞。 作為委員的崔永元和作為商人的茅永紅,讓我們認清了不同階層話語權表達的落差,即強者與弱者話語權存在不平衡性。也正是在這點上,我們才需要作為委員的而不是名嘴的崔永元;同理,我們需要作為委員的茅永紅而不是作為商人的茅永紅。 相關專題: 【獨家稿件聲明】凡注明“鳳凰網財經”來源之作品(文字、圖片、圖表或音視頻),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轉載。如需轉載,請與鳳凰網財經頻道(010-84458352)聯系;經許可后轉載務必請注明出處,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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