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中國股民維權藍皮書》由鳳凰網股民權益交流平臺發布,藍皮書對20多年來的中國股民在維護自己權益方面做出的努力做一個回溯,希望能夠從中展現中國股民維權的歷史足跡,分析總結一些經驗,供廣大股民以及從業者參考。【網友評論】 【中國股民維權藍皮書下載】
您的權益如何被損害
據統計,在鳳凰網股民權益交流平臺收到的眾多維權申訴之中,針對上市公司的投訴超過90%,達486起,位居平臺七種維權分類之首;對股票軟件的申訴有10起,位居第二位;手機短信薦股以5起申訴位居第三位。作為市場的主體和投資標的,因上市公司行為造成股民權益受損既存在一定的客觀性,也反映出上市公司治理仍需進一步提高和嚴管。此外,大量新股民入市為不法分子利用手機薦股、股票軟件等詐騙行為提供了機會。
您最需要得到哪方面的幫助
近年來,證監會始終對證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嚴格執法。而股民也愿意為凈化市場環境,維護市場秩序,促進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做出貢獻。根據鳳凰網股票頻道所做的調查顯示,在一項"如需維權,您最希望得到哪面幫助?" 的問題中,而選擇希望政府監管機構支持的股民比例為43.5%,35.4%股民是希望專業機構援助,希望媒體關注選項股民比例為19.4%。
為維權 您能承擔多大的成本
根據鳳凰網股票頻道所做的調查顯示,在一項"如果愿意,您能承擔多大費用?" 的問題中。71.4%的股民選擇在維權索賠金額的10%之內,而選擇維權索賠金額的10%-30%之內股民比例為20%,調查中僅7.9%股民能夠承擔維權索賠金額的30%以上。中國證券市場規模逐漸擴大,但一些欺詐現象屢禁不止。而欺詐者付出的代價太小,而目前中國上市公司賠償的金額往往不大,再加上索賠手續繁瑣,審理耗時費精力中國股民處于弱勢 。
原始股維權案件的受害者人數多達幾十萬人,涉案金額幾十億元。主要集中于陜西、四川和黑龍江等地。2008年出臺的《關于整治非法證券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旨在于對以原始股為代表的非法證券活動進行整治。但原始股維權仍有不少問題需要解決:部分法院存在立案難,另外一部分案件因為部分公安機關偵查緩慢、長期沒有進展,股民喪失了維權的信心 。
維權法律法規發展史
從滬深兩地交易所建立開始,一直到2002年,民事賠償的司法解釋、法律法規發展滯后。直到2001年,銀廣夏財務造假事件被曝光,才推動了我國證券民事賠償司法解釋的啟動。從2002年之后的十年,則成了以證券民事賠償制度為核心的中國投資者權益保護制度得到快速推進的十年。
原始股維權仍有不少問題需解決
但原始股維權仍有不少問題需要解決:博弈雙方力量懸殊。證據缺失,民事訴訟困難重重。從法律層面看,相關規定過于籠統,操作性不強。部分法院存在立案難,一部分案件因為部分公安機關偵查緩慢、長期沒有進展,股民喪失了維權的信心。
股民維權存在的問題
股民維權存在著很多問題,其中主要包括五項。按規定,未獲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的機構從事該項業務,均為非法。合法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的名錄可登錄中國證監會網站查詢。但即使是合法的投資咨詢機構及其員工,也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托。
股票軟件陷阱多 維權難度大
這類案件的受害股民如何維權也是擺在法律人士面前的新課題,相關法學專家和律師指出,消費者最好在購買股票軟件之前充分了解此類軟件的功能,不輕信推銷人員的宣傳,同時保留購買軟件的發票、宣傳冊以便向消費者協會和工商管理部門尋求保護。
投資咨詢公司維權
按規定,未獲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的機構從事該項業務,均為非法。合法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的名錄可登錄中國證監會網站查詢。但即使是合法的投資咨詢機構及其員工,也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托。
機構研報所導致股民損失維權有困難
2011年券商的“大話研報”、“烏龍研報”、“雷人研報”頻出,讓股民十分憤慨,不少股民毅然舉行維權的大旗。首例因券商虛假報告而被股民起訴的案件卻因“法院未受理”而以失敗告終。從國泰君安、平安證券、湘財證券、信達證券等四家券商對中國寶安的石墨烯概念研報。
虛假陳述民事賠償訴訟
內幕交易民事賠償訴訟
虛假陳述是指信息披露義務人違反證券法律規定,在證券發行或者交易過程中,對重大事件作出違背事實真相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時發生重大遺漏、不正當披露信息的行為。
是指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買賣該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的違法行為。這是一種證券市場的舞弊行為,對參與市場交易的其他投資者而言極不公平。
操縱股價民事賠償訴訟
短線交易維權訴訟
2009年,全國人大通過《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中增設了嚴懲證券、期貨交易中獲取內幕信息以外其他未公開信息行為即老鼠倉行為的條款。
在證券市場中,除了內幕交易行為外,還出現了一些類似內幕交易的違法行為,如短線交易、老鼠倉、PE腐敗等。這類案件,股民尚未提起相關的訴訟。
原始股維權訴訟
證券咨詢糾紛維權訴訟
該類案件的受害者人數多達幾十萬人,涉案金額幾十億元。主要集中于陜西、四川和黑龍江等地。2008年出臺的《關于整治非法證券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旨在于對以原始股為代表的非法證券活動進行整治。
面對各種媒體上出現的各類投資咨詢活動,投資者可先向監管機構咨詢,對廣告的真實性進行核實,然后再決定是否參與,千萬不能輕易把股票賬號與密碼和盤托出,交納不菲的咨詢費等。
股票軟件糾紛維權訴訟
券商研報糾紛維權訴訟
股民還必須清醒認識到,即使是正版的炒股軟件也只能起到一定的決策參考作用。事實上一些正規的股票軟件也會因為客服欺騙性、誘導性的說辭,致使股民不斷升級或者購買價格更高的軟件,股民并不能獲得宣傳效果和盈利。
2011年券商的“大話研報”、“烏龍研報”頻出,讓股民十分憤慨,不少股民毅然舉行維權的大旗。首例因券商虛假報告而被股民起訴的案件卻因“法院未受理”而以失敗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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