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覺得個稅起征點越高越好,多數人跟它沒關系才好。這個恐怕并不科學,并不符合社會治理的一個理念。
近年來,個稅征收上的“貧富倒掛”現象日益遭人指責,也越來越背離出臺這一稅制的初衷……
我國的行政成本占財政收入的比例,1978年為4%,2006年上升為24%,世界第一,大約是日本的15倍。而這15倍的前提是,我們的GDP當年只有日本的60%,而我們的稅費總收入卻是日本的2.1倍。
經濟下滑加劇,百姓收入保障的安全感非常低,人人都在為未來著想和打算,如果不采取政府“注資”來增加百姓收入的非常手段,啟動國內消費將非常困難。
應把以下“六種人”作為個人所得稅征收的監控重點:部分經營比較好的私營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業戶;演藝、體育專業人員,包工頭、暴發戶以及其他新生貴族;……外籍人員;工薪階層的部分高收入者。
“比如說有的人是一個單身,而有的人卻是上有老下有小,兩個人的經濟情況是不一樣的”……“但目前我國實行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個稅還有一定的難度?!?/a>
部分專家認為,個稅起征點不但應該調,而且應該調到8000元甚至1萬元。反方專家指出,即便3000元起征點都會使部分地區個稅絕收,今年財政普遍減收所以不應盲目上馬。
假如當前首要政策目標是保就業,那么更好的辦法是大幅減稅。對月入1萬以下的個人在09年免征個稅。
“我沒有研究過個稅起征點具體應調到多少,不過我認為即使是調到8000也還嫌低。”
有建議提高起征點到8000元。周其仁對這些觀點的表態十分積極:“都贊成,關鍵是出手要快、出拳要重?!?/a>
“值得注意的是,謝旭人表示要‘處理好減稅與保持財政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能力的關系’?!?/a>
個人所得稅在政府收入所占比例相當低,即便把起征點提高幾百、一千元,納稅人所得到的實惠也非常少。
中國實施累進稅率,收入越高繳稅越多,提高免征額實際上是大幅度降低了高收入者的稅收負擔。
從減稅幅度來看,收入越高,減稅的幅度也越大。比如,月收入是8000元,現在個稅應繳納825元,起征點調至3000的話,只要繳納625元,可以少繳200元。
北京統計年鑒中平均工資顯示,從事道路運輸業、零售業、住宿餐飲業、租賃業的職工,其工資收入水平分別為26192元、27711元、25331元、29096元,恰好屬于2.4萬元至3萬元這個區間,因此也有望成為此次個稅調整中最直接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