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幾日接到越洋電話,世行某前任領導不遠萬里打來電話,討論金融創新之始就把各國法律原則揉進去,轉化成data,防止創新過程中,產品很尖叫,根基不牢靠,法律上根本不過關,白白浪費時間和金錢。深以為然,但已經制作出產品并投放市場,監管機構突然發函,應當如何面對呢?
一、自查自糾,不是空話
在協助某集團應對類似事件時,該公司副總裁很焦灼地自言自語,怎么辦,怎么辦?
我們給出的第一個辦法是先摸清自己到底有沒有問題;如果沒有,心安理得;如果有,哪個環節有問題,什么層面的問題,心中有數。
金融資產交易所、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所發的理財產品,依照其經營范圍,是否一定屬于“私募”?這要具體問題具體找當地工商登記部門公示的經營范圍,不一樣哦。另外,根據《證券法》的規定,不特定對象,到底如何界定?是按照刑法嚴格解釋,還是有其他指引?有一定門檻后,能不能把“不特定”轉化為“特定”。
二、積極溝通,呈送“情況說明”
自查自糾后,對于自己的產品是否存在問題,存在哪些問題,公司已經了然于胸。下一步就是溝通到位,不是讓您請客送禮(這是違法行為),而是建議公司第一時間向具體研判部門的領導說明情況,具體歸口部門:省市整治辦、一航三會業務部門、工商局等。
建議說明情況應當注意以下小問題:切勿隱瞞,紙包不住火,最終會被投資人或媒體揪出來;有事實、數據和法律條文做論據,務必邏輯自洽;給出臺階,參照以往處罰措施,把“裁量建議”也寫上,表明態度同時能夠承受。
三、組織專家討論,亡羊補牢
學術專家和實務專家,不是吃干飯的。平時公司聘請的獨立董事、特聘顧問,此時要發揮作用。
從學術的角度,論證分析,現有條件下此類行為是否屬于違法違規,如果屬于后果在哪個范圍之內。當然,此期間不能干涉獨立董事、特聘顧問的獨立性。組織專家討論的目的是深挖類似事件的原因,找到根源就能堵住缺口,為以后不再犯類似問題大下基礎。
四、與媒體溝通順暢,防止出現擠兌
金融機構的災難是金融消費者集體擠兌。其中,輿論的作用非常重要,一旦出現誤導,金融消費者以訛傳訛,瘋狂擠兌,那種場面颯姐見識過,猶如一片黑夜,突然降臨到眼前,眨眼間,整個屋里值錢的東西一掃而空。如今的自媒體發達,大型金融機構往往不夠重視他們,一到突發事件發生,往往他們反應速度最快,閱讀量很大,應當及時溝通防止風險。
五、軟件硬件準備到位,門衛24小時值班
在網上贖回的人數越來越多,網站響應速度也就越來越慢。大家都有雙十一搶購的經驗,收銀臺癱瘓的情況時有發生。
因此,IT部門要整裝待命,及時響應客戶訪問,客服部門也要在線答疑,給投資人及時解釋。至于,門衛為啥要加強巡邏值班,您懂的,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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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平時的預案應當提前準備,不能像某些同志所說,概率極低正如闖紅燈過馬路被撞的幾率,撞不上就不用瞎擔心;撞上了,就認了。這種論調無視了現代商業社會的風險,也無視了“概率面前人人平等”的道理。
面對突然其來的函件,誠實、溝通、公開才能把影響降到最低。
互金法律專家,全球共享金融100人論壇首批成員,微金融50人論壇(WF50)成員,大成律師事務所互金委員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