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務院此番改革方案,大刀闊斧,于互金行業而言,最明顯的的變化莫過于P2P的娘家變了,從銀監會變成了“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您可能發現,商務部和外交部合并為“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不再保留,與其他部委組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這一系列機構改革,是否會影響互聯網金融的生存、發展空間?我們今天聊一聊。
1P2P大局已定,影響不大
關于網絡借貸,已經陸續下發《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以及《關于做好P2P 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構成了系統的網絡借貸行業的監管體系,現在網絡借貸平臺正在接受地方監管機構為首的各機關的備案審核,陸續將有網絡借貸公司獲得正式備案。
雖然銀監會與保監會合并,但我們相信在新的“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必然有網貸監管的對口部門,相應職責不變或基本不變。
同時,網貸平臺備案潮后,新設P2P網貸平臺會不會成為下一個搶灘點,也要看監管機構的態度。當然,備案潮后,未備案成功的P2P如何穩妥有序離開,也是考驗各級監管機關的重大課題。
2證監會“保殼”成功,股權眾籌有想象空間
坊間戲稱證監會“保殼”成功,其實就是證監會依然作為獨立機關存在。在互聯網金融領域,由證監會管理的一項是“股權眾籌”。
隨著《證券法》的修改,是否會給予高科技企業開放向社會公眾進行股權募集資金的“豁免權”,值得關注。

其實,美國等國家已經先行先試,對于鼓勵科技創新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我國法律環境下,刑法第179條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是一把利劍,如果給予豁免,是通過司法解釋,還是高院判例或者直接刑法修正案,也許都有可能。
颯姐認為,最有可能的辦法是證監會相應部門代表證監會,直接給予某一行業或某類企業批準,給予其可以進行小規模股權發行的權利。這樣一來就不用勞煩公安機關等出手,也減小了行政成本。
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力量,不可小覷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設立,是合并吸收了工商、食品、質檢等機關基礎上成立的,其名稱一語道破其功能,那就是:從國家層面,對于整個市場進行監督管理。
也就是說其成立后,未來幾年內可以預測到將有大量統一的市場監管制度出現,不再是似乎大家都有權管理,但又是分段分類管理,造成行政資源的浪費。因此,我們堅決支持國家這一決定。
從法律角度講,統一的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于判定刑法第三章共91個罪名產生影響。
以后的非法經營罪、侵犯商業秘密罪、生產偽劣商品罪的入罪門檻,實質上都受到國家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影響,敲黑板,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所發布的具體監管細則,不影響刑法的入罪問題,僅在本轄區內的本行業內適用。
最后,此番改革,合并歸類,將部委的數量降低,給市場更明確的信號,那就是,以后的政策法規會統一標準,行政效率將大幅度提高。
對于互聯網金融行業而言,未來將持續金融嚴監管,但在個別金融創新領域會留下較大的市場空間。也許是股權眾籌,也許是其他直接融資的新做法,但無論如何,對于市場主體的行為,將產生影響,一方面是直接的行政規則約束;另一方面是間接影響涉及市場管理秩序罪名的“罪與非罪”。

2018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讀者!
互金法律專家,全球共享金融100人論壇首批成員,微金融50人論壇(WF50)成員,大成律師事務所互金委員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