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成了“發財節” 部分網站借維權對企業行敲詐
□據新華社北京3月13日電
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每年3月15日前后,有關部門和機構都會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咨詢服務活動,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但是,也有一些網站打著為消費者維權的名義,對企業進行敲詐勒索,把“3·15”變成了他們發財的節日。
汽車行業受害最烈
被敲詐的企業涉及很多行業,但汽車行業為害甚烈。今年“3·15”前夕,一些網站紛紛向汽車廠家發出函件,打著替消費者維權的旗號,以曝光投訴案例相威脅,要求企業提供贊助或是簽訂合作協議,否則就搞負面報道。
安徽江淮汽車公關總監對新華社記者說,每年“3·15”前夕,他們都會抽調專人組成一個班子,來處理像雪片一樣飛來的函件,其中絕大多數是敲詐企業的。
記者就此咨詢了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他說,這些網站全是打著消協的幌子在進行不法行為,與消協一點關系都沒有。
挾“投訴”以令企業
目前,國內與汽車有關的網站達6萬多個,其中不少網站在受理汽車投訴。這些網站擅自大量刊載未經核實的投訴案例,并定期發布汽車投訴統計排行榜、汽車企業黑紅榜。
經記者調查,這些汽車投訴網站有的是個人網頁,有的是掛靠在某網站之下。他們自稱是公益性網站,是汽車消費者的維權平臺。實際上則是通過不斷發布投訴信息,威逼汽車企業與其簽署有償合作協議,類似于收取“保護費”
業內人士認為,這些網站發布篡改過的投訴信息和統計,誤導消費者的購買行為,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秩序,危害極大。
借投訴敲詐已涉嫌犯罪
國家規定:“非新聞單位依法建立的其他互聯網站,不得從事登載新聞業務,更不得登載自行采寫的新聞和其他來源的新聞。
邱寶昌律師說,凡是受理投訴的網站必須是公益性質的,不能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一些網站既沒有采訪資質也沒有轉載資質,卻以媒體自居大量刊登自己組織采寫的負面信息,是違法的。
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會長劉俊海認為,如果一家網站以公布投訴信息為手段,要挾企業支付錢財,這就是赤裸裸的敲詐勒索行為,符合刑法上關于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
中國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披露,涉嫌敲詐勒索的維權網站已經成為繼手機涉黃網站之后又一個新的投訴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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