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反壟斷調查劍指被稱為“車價全球最貴”的國內汽車行業。汽車流通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其中有關稅的因素,也有生產成本的差異和汽車流通體系的原因。消費者在抱怨的同時,卻不知道車輛價格為何比歐美等國高。
新款奧迪Q7,在加拿大僅售7.8萬加元,約合人民幣46萬元。但在國內,號稱大幅優惠之后還比加拿大的售價貴了100萬元左右。
奧迪A6車型,在中國售價38.3萬元至74.26萬元,美國售價則折合人民幣25.82萬元至34.85萬元;至今仍在加價銷售的大眾途觀,在中國的售價是19.98萬元至31.58萬元,美國市場的售價則折合人民幣14.07萬元至22.35萬元。
中國市場上的進口車和合資車比歐美等國貴,消費者抱怨頗多。但是消費者在抱怨的同時,卻不知道車輛價格為何比歐美等國高,具體高在哪里?對于進口車價格高的原因有兩種說法,一是因為關稅和其他稅費較高,另一個是包括生產成本的差異和汽車流通體系等在內的其他原因。而消費者普遍認為,由于稅費過高而導致了中國進口車價格過高。但是,進口車價格高真的僅僅是因為稅費嗎?
中國被認為是世界上稅負較高的國家,中國社科院學者稱,中國宏觀稅負已超過發達國家水平,且呈繼續上漲之勢。
以售價116萬元的寶馬740Li為例,從進口到被中國消費者購買,中間有三道稅,分別為25%的進口關稅,排量3.0升以上征收的25%消費稅,消費者購車時9%左右的購置稅。其中,關稅和消費稅為包含在車價內的稅費,購置稅為車價以外的稅費。消費者在買賣中承擔的稅費成本約為“進口關稅19萬元+消費稅19萬元+購置稅10萬元”,共計48萬元。
國產車雖然沒有進口關稅,但也要繳納其他相關稅費。
國內一家合資汽車公司內部人士表示,該公司在生產環節要上繳17%的增值稅和5%的消費稅。車輛上市銷售后,購買者還必須支付約9%的購置稅。而在美國,大部分州對汽車公司僅征收5%~10%的稅費,終端環節也沒有購置稅。而在日本,轎車的平均稅率大概是11%,德國則為7%。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汽車業內專家表示,由于企業在生產環節已繳納了一次消費稅,消費者在買車時的購置稅實際上形成了“二次征收同一稅費”。
除稅費因素外,汽車公司利用中國汽車市場火爆,消費者缺乏汽車常識,也是中國汽車價格水分大的一個重要因素。
根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8月的統計,今年上半年中國汽車整車進口雖然同比下降13.5%,但仍有53.16萬輛。
從海關方面獲悉,截至今年前4個月,歐盟當之無愧成為中國最大的汽車最后來源地,佔進口量達到48.2%﹔其次是美國,進口量超過了日本,占比為19%。
此外,中國自日本、韓國、墨西哥都有進口汽車。從進口主體看,八成都是由外商投資企業進口的,此外國有企業進口量也大約占15%。
中國汽車市場火爆無比,車價尤其是豪華車價格居高不下,買車還要排隊。
價格高企的最主要的原因是供求關系。隨著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有能力買車換車的人劇增,明顯的供小于求最終導致了車價居高不下。
中國的車價大部分是由競爭關系決定的,成本只是其中一部分因素。相對于歐洲和美國超過100年的汽車銷售史,中國汽車市場無論規范程度還是競爭激烈程度均遠遠落后,企業利潤也遠遠高于歐美。一個市場運作得久了,相對會比較透明,價格也會穩定。
標準普爾公司報告稱,中國國內汽車制造商平均運營利潤率為30%~35%。西方成熟市場的平均運營利潤率僅為5%。
以豪華車為例,中國的豪華車幾乎被寶馬、奔馳和奧迪三個品牌瓜分。而在美國和歐洲,寶馬、奔馳和奧迪卻要面對更多競爭對手,比如凱迪拉克、林肯、瑪莎拉蒂、美洲虎等。
中國的中高端車領域存在著類似的情況。在2007年凱美瑞上市之前,雅閣和帕薩特幾乎壟斷了中高端車市場的大部分份額。凱美瑞上市后,該區間競爭加劇,售價開始出現下滑。
另外,技術轉讓費也進一步抬高中國車價。由于中國合資汽車公司中,中方與外方的股比多為50:50,外資公司對引進到國內的車型,均征收技術轉讓費,該項費用大部分占到整車成本的10%以上。這意味著,一輛20萬元的車,其中2萬元是額外支付給外方的“學費”。
你供貨,我賣貨,消費者買貨,構成商品流通領域的三大環節,供貨商、經銷商和消費者本該處于平等的地位。可如今,在中國汽車流通鏈條中,供貨商卻一家獨大,導致了產業鏈的扭曲。
在當前4S店主導的汽車銷售格局中,廠家制定汽車零售最低限價,違規經銷商動輒被處罰的現象司空見慣,只是隨著競爭的加劇,一些銷售壓力大或渠道管理不力的廠家,會對經銷商私自降價或加價持默認態度。
除了限價銷售外,汽車廠家強推4S店形式、壟斷零配件配售、禁止經銷商跨區域銷售等行為,也涉嫌違背《反壟斷法》。對4S店銷售模式的反思,還可能改變目前一家經銷店只能賣單一車型的狀況,如大眾4S店可能不用分一汽大眾、上海大眾。
為何如此?自2005年實行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確立了“品牌授權經銷”原則,規定汽車經銷商必須獲得汽車供貨商的銷售授權,這實際上使供貨商逐漸獲得了對市場的絕對支配權,也為其提供了進行價格控制的可能。由廠家制定汽車零售最低限價,自然會造成整個汽車行業的扭曲和價格的虛高。
不可否認,管理辦法在實施之初,的確為規范中國汽車品牌銷售行為、促進汽車市場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隨著經濟生活復雜性的不斷增加,有必要對管理辦法做出相應的調整和改變。表面上“被授權”的銷售商實際卻沒有任何支配權,花重金買車的消費者卻被當成了“冤大頭”,管理辦法須變,供貨商一家獨大的現狀更須變,監管部門的調查結果及其它相關舉措值得期待。
中國汽車產業工人用物美價廉的“中國制造”成本生產出的汽車,卻是世界上售價最貴的同類商品車,以至于美國汽車工人100年前就開始實現的汽車夢,至今無法成為中國汽車工人的現實,這同樣是一種憂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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