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在最新發布的《2010年國際金融市場報告》中提出,要深入推進證券公司、基金公司香港子公司在境外募集資金進行境內證券投資業務試點,也就是市場所稱的“小QFII”。值得注意的是,央行對推進小QFII的表述由以往的“穩步”變為去年的“加快”和目前的“深入”。
推進小QFII,是指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投資者經批準匯入一定額度人民幣資金,通過專用賬戶投資我國長期或短期證券市場,其投資本金、資本利得、股息收入等資金經批準后,直接以人民幣形式匯出的一種資本市場開放模式。在小QFII制度框架下,吸引部分離岸人民幣市場參與者參與境內的人民幣貨幣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外匯交易市場、證券市場、人民幣外匯衍生產品市場,將有助于進一步鞏固境內人民幣金融市場的中心地位,進一步推進人民幣在國際上的認可程度。
截至去年末,全國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總額已逾5000億,香港人民幣存款余額約3000億。但由于境外企業缺乏人民幣資金運用渠道,降低了他們接受人民幣結算的意愿。目前,境外人民幣的投資渠道基本上只有存款和債券兩個途徑,且存在存款利率低、債券無法流通等問題。香港銀行提供的境外人民幣存款,各個檔期均比內地同期利率要低約2個百分點;香港企業和個人購買境內金融機構在香港發行的人民幣債券,均無法上市流通。
實際上,今年以來美元匯率不斷波動,而人民幣匯率保持穩中有升的態勢,QFII制度框架下人民幣證券投資產品在境外有著巨大的潛在需求。中國內地連續保持高速經濟增長,境外投資者投資人民幣證券投資產品能獲得較高的收益,可以分享中國內地經濟增長收益。在香港,匯豐銀行2009年對零售客戶發行10億元人民幣債券,財政部去年發行60億人民幣債券,都獲得了市場熱烈歡迎。
目前,國務院批準的QFII境內證券投資總額度為300億美元,但截至去年末,已批準QFII境內證券投資額度不足190億美元,剩余額度為110億美元,較為充足。從國際經驗看,在存在資本管制的情況下,一國貨幣可跨境使用,即在不改變資本項目可兌換程度的基礎上,開展相關跨境使用本幣的業務。自2002年起,我國已允許非居民以QFII方式投資國內證券市場,實現該項目部分可兌換。在小QFII制度框架下,允許境外投資者以人民幣形式投資內地證券,只是資金幣種類別發生變化,管理原則并未發生變化,未改變資本項目可兌換程度。
在小QFII制度框架下,人民幣投資額度可控,額度內人民幣資金匯入期限可控,QFII機構持股比例上限可控,因此風險是可控的。考慮到境外人民幣持有者對境內人民幣產品需求和內地金融市場安全,筆者建議按次序逐步開放內地人民幣產品。先開放人民幣貨幣市場產品,其次開放銀行間債券市場產品,再逐步限額開放證券交易所產品。隨著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不斷擴大,境外人民幣將大多數是貿易結余,持有人希望可以找到短期或過渡性投資渠道。貨幣市場產品期限短,安全性高,比較適合境外人民幣持有者的需求,應當優先推出。銀行間債券市場是機構間市場,目前已是我國主要債券市場,托管量和交易量都占我國債市的絕對比重。可以考慮允許境外商業銀行直接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和結算。另外,對外國央行可給予用外幣兌換人民幣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特殊政策。
需要強調的是,目前QFII主體資格的認定標準較高,QFII機構基本由具有很強實力的外資金融機構壟斷。在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過程中,境外的中資金融機構發揮了重要的中介服務作用,且熟悉內地金融市場。因此,筆者建議監管部門放寬境外中資金融機構的小QFII資格條件,鼓勵符合資格的境外中資金融機構在拓寬境外人民幣投資渠道方面繼續發揮積極作用,發行各類人民幣基金產品、保險產品、理財產品,募集境外人民幣資金投資于境內金融產品。同時,隨著境外人民幣存量的增長,還可適當放寬QFII額度總規模。
還有,只要是不涉及人民幣在境外國家或地區與中國內地之間的流動,應堅持人民幣在本國或本地區與其他幣種同等待遇的原則,放開本國或本地區人民幣與所有可自由兌換貨幣的雙向兌換。同時,鼓勵保險公司、基金公司、銀行等各類QFII機構推出人民幣保險產品、基金產品、理財產品,進步改善人民幣產品交易的硬件、軟件環境,鼓勵小QFII機構推出的各類人民幣產品在交易所、OTC市場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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