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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中資銀行一樣,外資銀行也面臨著第二套房如何界定的問題,但是外資銀行執行房貸新政的難度比中資銀行更大。 對于第二套房認定是以“人”為單位還是以“戶”為單位,雖然未有結論,但外資銀行的意見多傾向于以“人”為單位。
房貸新政的波瀾終于波及到外資銀行。
繼監管層召集五大國有商業銀行聯席會議之后,10月15日,上海銀監局召集了開展房貸業務的外資銀行房貸負責人,就外資銀行房貸業務貸新政展開調研。匯豐、渣打、東亞、花旗、星展等外資銀行均有代表出席。
與中資銀行一樣,外資銀行也面臨著第二套房如何界定的問題,但是外資銀行執行房貸新政的難度比中資銀行更大——內資銀行確認第二套房貸可以通過央行個人征信系統查詢,而外資銀行目前沒有加入央行征信系統。
傾向以“人”為單位?
“現場氣氛還算融洽,各家外資銀行向監管層反映關于實施第二套房界定的實際難處。”一位不愿具名的外資銀行高層對記者表示。當天會議集中討論了第二套房的認定是以“人”為單位還是以“戶”為單位,雖然當天未得出結論,但外資銀行的意見多傾向于以“人”為單位。
截至目前,有十六家外資銀行獲準籌建外資法人銀行,其中共有六家法人銀行從事人民幣房貸業務。記者了解到,目前上海各家開展房貸業務的外資銀行均表示按照銀監會的精神執行,即將第二套房房貸首付上調至40%,貸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1倍。同時,外資銀行目前正在加緊趕制書面房貸細則,近期將會申報銀監會。
“我們內部對第二套房執行標準的結論是向中資股份制銀行看齊。”上述外資銀行高層如是總結。但是目前股份制銀行對于第二套房的界定也處于觀望和分化狀態,并非所有股份制銀行都以“人”單位,目前已有股份制銀行表示對第二套房的界定以個人為單位,比如光大銀行。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指出,房貸新政應該對第二套房界定有統一標準,以免造成各家銀行標準不一而影響政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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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徐會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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