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7日電(記者汪涌)近年來,我國公共安全惡性事故頻發,如中石油東川鉆探公司井噴事故、上海靜安區高層住宅火災、沈陽萬鑫大火等,這些突發公共事件給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了巨大損失。全國政協委員、北京銀行董事長閆冰竹建議,應大力發展公眾責任險,以健全應對突發公眾事故責任賠償的保障措施。
在今年向兩會提交的提案中,閆冰竹建議,首先,逐步完善民事賠償相關法律,將投保公眾責任保險作為“安全許可”的重要條款列入,并對現有的保護社會公眾利益的法律和民事賠償責任的具體標準予以細化,有效地保證受害者的合法權益,加大違法者的違法成本。
二是加大政府推動力度,建議結合行業或者地方的實際情況,在部分人口密度大、經濟發達、公眾法律意識較強的地方,積極推動強制公眾責任保險試點,因地制宜解決現實問題。然后根據試點情況,適時在全國范圍內推行強制公眾責任保險。另外制定政策,鼓勵保險公司積極發展責任保險,對于不同地區、不同行業的實際情況,制訂差異化政策,給予一定的保費補貼,以此激勵投保人主動投保公眾責任保險。
三是提高保險公司的重視程度。建議改進承保方式,加大產品創新力度,積極擴大業務覆蓋范圍。主動適應形勢變化,改變公眾責任保險產品和服務單一的現狀,根據不同公眾責任的保障需求,設計不同的保險條款,增強業務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建議政府相關部門協同保監會以及各保險機構,有針對性地通過印發宣傳手冊、推介會、廣播電視媒體等多種渠道,讓社會了解公眾責任保險是解決民事糾紛和保護公眾利益的有效方法和手段,提高廣大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同時,建議行業協會與安全生產部門聯動,通過廣泛宣傳、加強教育等方式增強企業的責任風險意識,發揮公共輿論和社會力量敦促業主、經營者投保公眾責任保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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