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錫文全國政協委員、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昨日,在大會上,陳錫文作了“必須把握農村改革的正確方向”的發言。
他說,土地制度是農村的基礎制度,要按照產權明晰、用途管制、節約集約、嚴格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完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其核心是三個方面:一是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二是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能,三是實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
但他表示,有些地方推進此項改革的目的,卻是為了從農村挖取更多的城鎮建設用地,動機不純,必然走偏方向。例如,有些地方熱衷于通過“拆村并居”,把農村節約的建設用地用于城鎮建設。表面看,似乎沒有占用耕地,但實際上卻通過指標置換的方式,大量占用了城市近郊最好的耕地。“單純為了增加城鎮的建設用地指標而到農村去‘拆村并居’,違背了經濟社會發展規律,后患無窮。”
陳錫文認為,在農民轉市民的過程中,尤其要處理好農民的土地權益問題。讓農民放棄承包地和宅基地來換取市民身份的做法于法無據、于理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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