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1日下午3時,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新華網、中國政府網現場直播。
[王勝俊]2011年,是“十二五”時期開局之年。最高人民法院將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正確把握國內外形勢的新變化新特點,牢牢抓住科學發展這個主題,緊緊圍繞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條主線,突出執法辦案這個重點,強化隊伍建設這個根本,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為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而努力工作。
一要為保持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司法保障。著眼于促進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一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及時完善司法政策,加強司法解釋,強化監督指導,為落實宏觀經濟政策提供司法保障。
二是依法審理金融糾紛案件,妥善處理涉及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一攬子計劃和“十二五”投資項目的案件,為維護金融安全提供司法保障。
三是依法審理企業改制、破產等案件,既要促進淘汰落后、過剩產能,推動實現產業轉型升級,又要運用企業重組等制度,幫助符合產業調整要求但暫時遇到困難的企業恢復生機,為促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提供司法保障。
四是依法審理各類投訴糾紛案件,支持和保護符合國家經濟發展方向、有利于經濟結構調整的資本投入和流轉行為,嚴格審查國有資產處置程序的合法性,依法保護中小投資者和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平等保護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為規范投資行為提供司法保障。
五是依法審理各類環境保護糾紛案件,促進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的發展,為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提供司法保障。六是繼續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為推動科技進步與創新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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