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1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大會,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工作報告。中新社記者 盛佳鵬 攝
中新網3月11日電 今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時說,2010年共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32909件44085人,其中,查辦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723人(含廳局級188人、省部級6人)。
曹建明說,最高檢堅持把嚴肅查辦、積極預防職務犯罪擺在突出位置,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在反腐倡廉建設中的職能作用。全年共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32909件44085人,同比分別增加1.4%和6.1%。
“其中,立案偵查貪污賄賂大案18224件,同比增加0.2%;查辦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723人(含廳局級188人、省部級6人),同比增加2%。加大查辦行賄犯罪力度,立案偵查行賄犯罪嫌疑人3969人,同比增加24.3%。”曹建明說。
曹建明說,最高檢健全境內外追逃追贓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282人,追繳贓款贓物計74億元。
曹建明說,最高檢認真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瀆職侵權檢察工作專項報告的意見,加大辦案力度,健全辦案機制,立案偵查瀆職侵權犯罪案件7349件10227人,同比分別增加4.5%和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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