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1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大會,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工作報告。中新社記者 盛佳鵬 攝
中新社北京3月11日電 (記者 周兆軍)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11日下午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向大會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談到今年的工作安排,他表示,將加大對黑惡勢力、涉槍涉爆、“兩搶一盜”、拐賣婦女兒童、非法集資、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犯罪的懲治力度。
曹建明說,要把嚴重損害群眾經濟權益、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案件作為查辦職務犯罪的重點,嚴肅查辦侵占惠農補貼、土地補償、扶貧救災、移民安置等專項資金的案件,官黑勾結、欺壓百姓的案件,干擾、破壞、操縱基層選舉的案件,以及食品藥品質量、安全生產、征地拆遷、環境保護等方面嚴重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案件。
對于今年的反腐倡廉建設,他表示,要依法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犯罪案件,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中的職務犯罪案件,重大責任事故和群體性事件涉及的失職瀆職及背后的腐敗犯罪案件,發生在基層政權組織和重點崗位以權謀私、濫用職權的犯罪案件,以案謀私、貪贓枉法和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等犯罪案件。嚴肅查辦商業賄賂案件,繼續加大對行賄犯罪的懲治力度。
曹建明說,要更加注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加強對刑訊逼供等違法偵查行為的監督,完善對搜查、扣押、凍結等強制性偵查措施的監督機制。規范量刑建議工作,強化對刑事審判特別是量刑畸輕畸重的監督。
談到檢察機關自身建設,曹建明表示,對執法和隊伍中仍然存在的突出問題,保持高度警覺,堅持從嚴治檢,以“零容忍”的態度嚴肅查處檢察人員違紀違法案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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