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力度不夠是司法不公重要原因”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表示,“實現不了司法公正,就不能稱作人民法院”
摘要:昨天上午,全國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來到他所在的貴州代表團,聽取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并專門就司法公正問題談了自己的意見。
南都訊 特派記者 游星宇 發自北京“監督力度不夠,是出現司法不公的一個重要原因。”昨天上午,全國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來到他所在的貴州代表團,聽取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并專門就司法公正問題談了自己的意見。
王勝俊說,在兩會之前他就注意到,人民網對社會關注熱點問題進行了一個網絡民意調查,其中司法公正作為被關注的問題,排在第二位,僅次于社會保障問題。“司法公正,是社會和人民群眾對法院、檢察院的期盼,實現司法公正,應當是法院的價值追求,也是我們必須堅守的底線,守不住這個底線,就不能稱作人民法院。”
在王勝俊看來,實現司法公正需要多方面的努力,但最重要的還是強化管理保公正、強化監督保公正、強化公開保公正、強化隊伍建設保公正。
“現在看,在許多環節的監督不到位,監督的力度不夠,是出現司法不公的一個重要原因。”王勝俊說,這首先要加強內部監督,從審判到執行,從立案到審判,各個環節要形成一個有機、有效、有序、有力度的監督體系。另外,要更加注重外部的監督,要廣泛聽取民意,接受社會監督。
對于社會呼吁要推動陽光司法,王勝俊表示,法院也提出要陽光司法,審判工作公開可以達到兩個目的,一方面是讓法院的審判工作直接置于社會監督之下,另一方面也是迫使法官要改進自己的工作。“如果你沒有一個高質量的工作,你是不敢公開的,你是拿不出來的。要公開,要拿出來,要接受社會的檢驗,就必須是高質量的。”
人民法院要繼續完善司法公開的各項制度規定,在立案、審判、執行工作的各個環節都要增加工作透明度,以各種行之有效的方式,包括新聞發布會制度、法院開放日活動等,向社會公開一切依法應當公開、能夠公開、可以公開的內容,真正做到“陽光司法”。
談到強化隊伍建設時,王勝俊說,這兩三年法院推出了十多項司法廉潔制度,也查處了一批包括黃松有在內的腐敗分子,今后這方面的工作力度還要加大。
“什么叫判案,判案就是解決社會矛盾,就是做群眾工作。”王勝俊最后表示,評判一個法官的能力,歸納起來還是他做群眾工作,解決社會矛盾的能力,法院既是國家審判機關,也是群眾工作部門,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眾工作者,因為判一個案子,如果不去說理,不把情況講清楚,不把工作做到位,即便案結,也很難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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