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城市運營課題框架發布,學者開始研究城市運營的章法以及城市病的治理之道。中國的城市病治理有望加速。
(作者:向春玲,中央黨校“城鎮化與城市運營”課題組組長)
21世紀是人類由農業社會躍入工業社會、進而全面進入城市社會的世紀,據聯合國數據,目前,全世界已經有 一半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城市。中國城鎮化進程正處于30%向60%增長的加速期。城市人口不斷向城市轉移,城市規模和城市數量不斷增多。城市增多的一個直接后果就是城市或城市群之間的競爭日益激烈,中國現有的城市格局將重新洗牌,無論是重量級的大城市,還是數以百計的中小城市,都面臨著調整自身定位、自謀發展的“經營”問題。因此,21世紀是城市的世紀,是全球展開城市資源市場化運營的世紀。在中國城鎮化快速發展進程中,研究城市資源運營獲取城市發展的最大化將是我們面臨的重大課題。
一、課題研究的意義:中國城鎮化發展進入了新的歷史時期
伴隨著城鎮化的快速發展,中國的城鎮化出現一系列的問題:城市盲目擴張,大量農田和土地急劇減少;城市重復布局,產業雷同;城鎮化過于注重經濟發展,忽視了以人為本的理念等等。城市發展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諸如城市的戰略定位、城市規劃問題、城市公共產品短缺問題、城市運行效率低下問題、城市環境污染問題、城市弱勢群體權益保障問題、城市制度建設問題、城市就業問題、城市流動人口問題、城市公共安全問題、交通問題等等都已經成為當今我國政府必須面對的棘手問題。因此,城鎮化的發展也進入了一個從規模擴張到品質提升的整體轉型時期,由數量型的城鎮化向質量型城鎮化的歷史性飛躍時期。這個時期,城鎮化要更多地關注人的社會性需求和人的精神層面需求的滿足,加快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的理念,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十二五”期間,中國必將出現并加速城市社會經濟發展的整體轉型。今年十月我們黨召開的十七屆五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明確提出加快經濟結構調整、擴大內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當前的主要任務。中央指出,城鎮化是擴大內需最雄厚的潛力所在,也是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內容。《建議》明確提出要積極穩妥地推進城鎮化,加強城鎮化管理。對于我國各級政府來說,如何有效地治理城市、進行城市運營成為一個極具挑戰性的課題。
二、關于城市運營的基本內涵和相關問題
(一) 城市運營——就是指政府和企業在充分認識城市資源基礎上,運用政策、市場和法律的手段對城市資源進行整合、優化、創新而取得城市資源的增殖和城市發展最大化的過程。對于城市來說,城市資源不僅包括如土地、山水、植被、礦藏、物產、道路、建筑物等自然資源,還包含涉及歷史文化遺產、社會文化習俗、城市主流時尚、居民文化素質、精神面貌等人文資源。增強一個城市綜合競爭能力,就是既有效增加城市物質地財富,又增加城市的精神內涵。城市運營我們也要落實科學發展觀,通過城市運營,把城市的自然資源和精神資源有效地推向市場,使城市的綜合競爭力得到提高,城市的財富增加,城市居民生活質量和幸福感得到提升,這是城市運營問題的關鍵,也是城市運營的終極目的。
(二)中國城市運營:政府和企業的責任
1、城市運營:政府的責任。城市資源的開發運營主要包括城市政策的運作和城市資產的經營,因此城市運營的主體是政府和企業。政府主要進行城市發展戰略研究、城市定性定位、城市發展政策的制定以推動城市資源的有效配置,為企業的城市運營提供良好有效的發展空間。其次,對那些不能直接成為市場經營的城市資源,例如城市的人文、人力資源進行開發、優化和整合,促進城市資源的增殖。第三,政府通過法律規束、政策支持等措施,優化資產運營環境,增強市場資源配置的活力,從而間接地輔助和支持城市資產運營。
在中國社會轉型和城市化發展新階段來看,政府必須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做到全面協調可持續,在城市運營中實現資源營運的公益化、長效化,做到資源運營手段、方式、方法等均應轉向城市人的需求、產業發展的需求以及城市戰略定位的演進需求,不僅要保障和滿足城市人基本的公益性服務需求,更要適應加速城市現代化的功能性目標需求,寓人本化于城市現代化、個性化、優美化之中。
2、城市運營:企業發展的新空間
計劃經濟條件下城市政府是城市建設的主要投資者,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和城市資源的豐富,城市運營的深度逐漸加強,城市運營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政府遠遠不能把城市的資源達到最優化的配置。特別是在市場經濟時代,當政府財力不續時,對城市資源(基礎設施)的開發已經力不從心,這時惟有借助市場的力量引入資金雄厚的商家(城市運營商)以靈活的投資形式(與政府合作、合資甚至商家獨資)參與城市建設,才能進一步推動城市化進程。也就是說,政府應該在城市的規劃、發展運營中,建立多元化的產業和投資模式,讓市場參與各類型的投資和開發。形成政府主導、市場主體、社會運作的多元化經營模式。于是,與城市運營緊密相關的另一個角色——城市運營商,便在中國城市化的大背景中誕生了。擔起“城市運營”的責任,是企業參與城市建設的歷史使命。
3、城市運營商—是指那些自覺圍繞城市的總體發展目標和發展規劃,充分運用市場化的機制和手段,通過發揮企業產業和資源的優勢,結合城市發展的特殊機遇,在滿足城市居民需求的同時,使自己的開發項目能夠成為城市發展建設的有機組成部分的經營開發商。它的出現,兼顧了政府和市場兩方面的利益。既以經濟利益為導向,又兼顧長遠的社會效益,以此推動城市和區域經濟的健康發展,順應了中國城市化發展的必然。當前,中國城市的基礎建設,城市的住房、就業、教育、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城鎮化所帶來的交通問題、民生問題、環保問題等都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因此,在“十二五”規劃時期的城市化建設不能靠政府單方面努力,必須要整合和動員一批適應新時期城鎮化發展的企業參與,共同解決城鎮化發展中所帶來的問題。
4、政府與城市運營商的關系:城市運營商和政府之間不是利用被利用的關系,應該是協作關系,要從短期行為變成一種對城市負責的長期行為,而且是一個可持續發展的經營理念。 政府的城市運營更加側重于戰略層面,是對城市整體規劃、發展思路的確立;而城市運營目標的實現,政府對于城市運營的戰略和思路要落到實處,需要通過更多操作層面的運營來完成。而在城市建設中,上述工作很大程度上是由城市運營商來完成。
總之,城市運營主要是政府和城市運營商的共同合作。當然,在城市運營政企合作中,政府對城市運營起著主導作用。這主要體現在政府全權負責城市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并提供城市運營的政策支持;城市運營商作為市場主體,是城市運營戰略資源的提供者和目標的落實者,他們同樣也是運營主體;政府和企業通過城市資產的優化配置,使這些資產獲得增值,城市的競爭力得到提升。當然,居住在城市中的終端消費者市民在城市運營中也是不可或缺的。因此說,城市運營是個系統工程,任何群體和任何個人都無法實現城市的運營工作,它必須是政府主導,企業和公眾共同參與的一項重大事業。政府、企業和市民等各個階層都能均衡地獲得城市發展的最大效益并享受城市優質的生活,這是城市運營追求的目標,也是中國城鎮化科學發展追求的目標。 ![]()
【獨家稿件聲明】凡注明“鳳凰網財經”來源之作品(文字、圖片、圖表或音視頻),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轉載。如需轉載,請與鳳凰網財經頻道(010-84458352)聯系;經許可后轉載務必請注明出處,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