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署最新發布的審計工作報告顯示,截至2010年底,除54個縣級政府沒有政府性債務外,全國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高達10.7萬億元。伴隨著地方政府債務規模的不斷擴大,風險隱患也隨之增加。
其實,在上一年度的審計署相關工作報告中,地方政府債務規模不斷擴大的情形已經受到審計部門的高度重視。猶記得國家審計署曾表態,2010年要“盯緊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很大比例上,地方債務正是通過地方融資平臺實現并累積起來的。
越來越多的事實在表明,地方融資平臺的債務風險和大量地方債的可能違約,不再只是停留于猜測層面。比如有媒體報道的云南省公路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困局,即是將各大商業銀行推到了地方融資平臺違約風險的懸崖邊上。那種“如果經濟在穩步增長,這就不是一個問題”的論調,遭遇了現實的挑戰與質疑。
不用竭力去分析地方債務背后的種種因素,單從審計署的此次工作報告中,我們就很容易理出一條基本的線索。從審計情況看,部分地區和行業償債能力弱,高速公路建設等借新還舊率較高,地方政府還存在舉債融資缺乏規范、大部分債務收支未納入預算管理,以及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管理不規范等問題。這種種的原因背后,隱含著嚴重的風險隱患。
觀察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部分的支出投向,市政建設占到了36.72%,交通運輸為24.89%,土地收儲則為10.62%。也就是說,基礎建設類占了大頭。那么,基礎建設是不是就意味著債務安全度較高呢?不然。
上述云南省的這個例子,即能說明問題。如果從全國范圍來看,使用效率低下的高速公路,數量并不少。一些高速公路的建設,是政績思維下的產物,主事者只管上馬工程,不顧后期使用,如在湖北省,就曾出現過部分高速公路閑置的情況——一方面,老百姓有高速路不走,嫌收費貴;另一方面,新修道路收不上建設費用,落下債務風險。
林林總總的事實都在說明一個道理:危險的“金融堰塞湖”絕不是危言聳聽,如果無視地方債務問題的嚴重性,或會付出沉重的代價。至少,目前的相關金融機構已經高度緊張,生怕地方政府基礎建設的融資狂歡成為自己的噩夢。一旦地方債務規模不斷擴大,財政支出壓力不斷擴張,達到甚至超越某種意義上的臨界值時,噩夢成真就實在是不奇怪的事情。
審計署的工作報告認為,部分地方債務償還對土地出讓收入依賴較大。這應是另一個危險的信號。地方債務纏繞于一條并不理想的路徑上,各種脆弱性互相作用,使得債務問題深深地埋在可能的危機當中。人們業已認識到,地方政府債務的不少特點亦很突出,如普遍負債、形式多樣、管理失控等。從地方財政風險的角度看,地方財政的經濟風險和社會風險正在逐步表象化,由財政支付危機轉化而來的局部社會矛盾也在增加。
地方債務已從隱性風險問題轉向顯性化,因此,進一步加強地方政府的債務風險管理,確實是一個迫切的命題。“盯緊”數目龐大的融資平臺,規范融資秩序,意義不言自明。同時,規范地方舉債,促進各地財政稅收收入與支出的透明、統一和規范,亦非常必要。當然,地方債務的積累,有著各種復雜的背景,不可簡單化處置。
此次審計報告以及云南省公路開發投資有限公司的困局,更是在提醒人們,欲防范或消弭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須將陣線前移,建立并完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預警體系,這是一個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一些地方政府為追求政績,過度舉債建設,蓄積了嚴重的財政風險,并出現多頭舉債、權責不清、調控不力的局面。很明顯,地方政府的激進建設行為,與現行財稅體制有關系,亦不能排除不當的政績觀在胡亂指揮。
如果不從過度舉債的源頭著眼,光靠后期的風險管理,不僅效果打折,也缺少必要的“防火墻”。這里的“防火墻”,其實就是風險預警體系,通過對負債率、債務率和償債率等指標的控制,通過對政府性債務的規模、結構和安全性進行動態監測和評估,來加強債務風險管理。日益顯性化的地方債務問題,在要求這道“防火墻”建得更加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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