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持續攀升
據新華社電 青海省發改委18日舉行新聞發布會稱,鑒于青海省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持續攀升影響了人民群眾基本生活和經濟健康運行,省政府決定自4月19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青海省發改委副主任王長安介紹,此次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實施時間為4月19日至7月19日,干預商品為價格上漲幅度過大且能依法有效實施干預的生活必需品。干預的具體商品和干預方式由各州、地、市根據當地消費特點、價格水平和市場規律確定。
王長安說,在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期間,當全省價格總水平漲幅明顯回落時,由省政府公告解除臨時干預措施,各地不得自行解除干預。王長安說:“政府干預的是不合理漲價,對合理的漲價,政府不會干預。”
據介紹,青海多數消費品自給率低,輸入型通脹壓力大,流通環節對推動價格上漲影響偏重。今年一季度,青海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漲幅達到了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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