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網財經訊 由上海市政府和中國一行三會共同主辦的2011陸家嘴金融論壇于5月19-21日在上海舉行,本次論壇的主題為“新時期的金融體系及其宏觀管理”,鳳凰網財經進行全程直播。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國際部主任范文仲在專題會場五:“巴塞爾協議III 及其對全球銀行業的影響”上表示,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機,暴露出國際金融體系存在三方面巨大的制度漏洞,包括微觀、中觀和宏觀三方面。其中包括銀子銀行體系缺乏監管,存在套利;金融機構的基礎建設非常薄弱、嚴重滯后,市場有效性不足。
范文仲指出,本輪國際金融監管改革,是在2008年金融危機沖擊全球經濟的大背景下出臺的。本輪危機暴露出國際金融體系存在三大制度漏洞,包括微觀金融機構的穩健性問題、中觀金融層面基礎建設滯后、宏觀層面缺乏有效監管。
以下為發言實錄:
首先,微觀金融機構基礎非常薄弱,無論是資本質量還是數量,都有問題;薪酬機制也有不合理的地方,易引發道德風險;而在經營模式方面,危機前,眾多金融機構追求高杠桿率、ROE(凈資產收益率),形成一種風潮。另外,全球范圍內并沒有統一的流動性的監管標準。很多國際銀行都依靠短期發行票據融資補充流動性,一旦出現大幅波動,銀行的流動性立馬出現問題。
其次,中觀金融市場層面,暴露出其基礎設施建設的嚴重滯后,市場有效性大大下降。而金融市場最核心的功能,就是風險的交易和定價。這兩個功能在這次金融危機中,都受到非常大的傷害。因為很多金融產品都依靠復雜的模型進行定價,同時要依賴這些評級機構對它進行風險的評級。
而由于實證數據的缺乏,假設比較簡單,在真正危機中,所有的假設條件全部失效,整個市場沒有辦法進行定價,也就沒法進行交易。如果這兩個都沒有了,那么整個市場就變成病人了。
第三,宏觀性的系統風險方面,一是影子銀行體系沒有監管,存在很多套利;對系統性的金融機構大而不倒的問題,沒有意識到造成這么大的影響。另外,跨境、跨市場的協調監管方面也缺乏統一有效的機制。針對這些問題,在金融危機之后,G20領導人已經有明確的目標,由FSB(金融穩定委員會)制定推動領導改革的新方案,也就是《巴塞爾協議III》。
新的監管標準將在2013年1月1號起在全球范圍內實施,2019年1月1號前全面達標,相對比較明確。
2010年9月12日,全球主要國家和經濟體央行代表就《巴塞爾協議III》達成一致。規定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業銀行的一級資本充足率下限將從現行的4%上調至6%,由普通股構成的“核心”一級資本占銀行風險資產的下限將從現行的2%提高至4.5%。
而中國銀監會在2011年5月3日表示,2012年初新資本監管標準將開始實施,正常條件下系統重要性銀行資本充足率要求不低于11.5%,非系統重要性銀行要求不低于10.5%。銀監會要求系統重要性銀行和非系統重要性銀行應分別于2013年底和2016年底前達到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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