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溫家寶總理針對食品安全發表的一番談話,他說,“這些惡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誠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經到了何等嚴重的地步。”而在頻發的食品安全事件中,監管部門與企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而百姓則往往是受害者。
企業違法在某些監管部門看來,不是危害,而是一門“生意”,甚至可以說,企業危害越大,越有利可圖。這事兒琢磨起來,其實也不是什么新鮮事,用個時髦的詞來說,叫“養魚執法”——先讓違法者慢慢試法,等到他們膽子養肥了,罪行大了,再來收拾、重罰。“養魚執法”一詞用在這,可真叫貼切。不過,監管部門是逮著大魚了,但違法者吃下去的小魚也不少,這些小魚便是咱們可憐的消費者。這個邏輯關系很簡單:監管部門吃到的魚,歸根結底,還是平民百姓。
我們從前總是搞不懂,為什么專業的監管部門調查問題總是不如媒體專業,現在疑云算是驅散了不少。沒準兒,媒體太專業在某些監管者看來,是搞砸了“生意”。“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發生前,經常有消費者反映問題,在長達四五個月時間內,各級檢測機構“均未發現問題”。河北“葡萄酒造假事件”中,昌黎縣當地的假葡萄酒業存在多年,形成了“造假一條龍”,小孩都知道的事兒,監管部門卻是“渾然不覺”。他們捂著這些事,大概就是用作向企業要價的籌碼。這樣的行為堪稱劇毒——放縱有毒食品流通市場,其危害不難想象。
其實我們通過“養魚執法”這種現象,大致可以明白,監管部門與商人的道德滑坡,體現了一種自上而下的監管體系,并且存在著因果關系。上一級監管部門的道德如果滑坡,就會找下級部門伸手要錢;下級要生存發展,率先就會想到企業;而企業承受了太多成本負擔,難免會打消費者的主意。這種自上而下的監管體系,事實上已經注定了這樣的結局。可見滑坡這種現象,是從上往下發展下來的,監管部門才是道德滑坡的“主角”。那么,為何有些地方的監管部門人員工資要靠罰款解決?最大的可能,便是相關部門養了太多編外人員,而這,其實也是道德滑坡的表現。
在“唯金錢論”甚囂塵上的社會語境下,所謂道德素質,是多么的蒼白。無論監管部門“養魚執法”,還是官員貪污受賄、買官賣官,都在說明一個重要的問題:一旦權力迷上金錢而又得不到應有的約束與懲罰,道德與法律就會失靈,從而導致“潛規則”盛行。因此,重建道德文化,應自上而下地進行,從為官者抓起。而這樣的道德建設,必須有不打折的法律,與充分的民意監督,才管用。(作者:椿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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