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在食品安全周圍的力量除了公司還有政府和非官方機構。在食品安全體系較健全的歐洲,形成的是政府立法和行政監管、非官方組織或第三方認證機構進行技術監管的分工。中國有所不同。
多年來,中國政府食品安全監管的特點一直是多部門、分段監管。從改革開放初期至今,中國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能主要分散在衛生、農業、質檢、糧食、藥品監管、環保等部門。
2009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出臺,衛生部成為了國家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的牽頭部門,而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農業部門仍分別對食品生產、食品流通和食用農產品實施監督管理。新的多部門、分段、技術式的監管格局確立。在新權力格局之上,2010年初,國務院又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員會,它是國家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主任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擔任。
“這套體系,與歐、美、日都不同,因產業鏈長而實行分段監管也無不可,但分段監管加上多部門就容易造成重復、交叉管理,出現相互推諉現象。”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副教授吳廣楓說。
多部門、分段監管對食品產業鏈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各環節受力不均,既存在重復監管,又有監管疏漏。不僅如此,政府監管部門既是食品安全的行政監管者又直接面對企業進行食品安全的檢測,而從國外來看,政府在食品安全的職能上主要是負責制定法律和適當的行政監管,而將技術推廣、市場監管和企業審核責任交給非官方組織。
在歐洲,擁有豐富的食品安全檢測技術和強大的食品安全標準檢查能力的組織正是那些處于政府和企業之間的第三方機構和非官方組織,如DNV、SGS、TUV和全球食品安全倡議(GFSI)組織。而目前中國具有食品相關檢驗能力的技術機構近7000家,大部分隸屬于衛生、農業、質檢、糧食、食品藥品監管、環保等部門,從業總人數達15.04萬。由于各有關部門分頭建設,帶來了資源分散、利用率不高等問題。
在政府部門強大的技術監管背景下,目前,國際、國內的第三方認證機構在中國的食品安全質量管理中的作用并不大。國內企業采用的做法,一方面是通過引入第三方機構,使它與企業內部的質量管理考核相結合,另一方面是將更大精力用在產業鏈的控制上。
4月18日,雙匯公告稱集團應對“瘦肉精”事件的措施:一,引入中國檢驗認證集團為第三方監督機構,二,加快養殖業發展,完善產業鏈。
雙匯引入的國資背景的第三方機構能否給消費者帶來“安全肉”我們不得而知,但這一條措施顯然是國內公司解決食品安全問題最現實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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