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性新興產業七問題: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地位,201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持續升溫,成為投資熱點。從3月份的《政府工作報告》,到10月份的《國務院關201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持續升溫,成為投資熱點。從3月份的《政府工作報告》,到10月份的《國務院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央政策文件不斷發出明確的信號,鼓勵和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受高層的政策導向影響,全國各地掀起了如火如荼的投資熱潮。
然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僅有熱情是不夠的,在戰略性新興產業將迎來大發展的2011年,必須處理好一些錯綜復雜的問題,才能促進產業的健康發展。這將主要集中在以下七個問題。
中央與地方的銜接問題
中央政府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總策劃者,發揮的是統籌協調全局的作用;而地方政府作為區域策劃者,發揮的是具體推動的作用。從這個角度講,戰略性新興產業要健康發展,必須實現中央和地方之間以及區域之間的銜接,形成合力。因此,地方政府在推動本地區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時,必須在中央政府確定的大框架下進行,要準確把握中央政府的戰略意圖,同時密切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不能情況不明就盲目跟風,最好能與鄰近地區形成產業互動,實現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
從目前來看,各地一窩蜂地上項目的現象比較普遍,產業同質化的問題比較突出,由于市場容量還比較有限,很容易造成總體的重復投資和產能過剩。因此,地方政府需要通過下屬的相關部門,建立順暢的信息渠道和科學的決策機制,使自身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與國家總體的發展規劃之間實現良好的對接,避免一哄而上的盲目投資。
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的地位
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戰略性”定位,決定了國有企業必須在這一領域有所作為。國有企業特別是央企不僅擁有強大的資本實力,還有先進的創新科技,必須全力出擊,實現戰略控股,保證產業安全。
但是,國有企業的市場反應速度比不上民營企業,而且戰略性新興產業有自身的發展規律,很多創新產品和創新業務都有一個“從小到大”的成長過程,國有企業也未必愿意去做那些業績不明顯、見效時間長、失敗風險高的創新項目。因此,民營企業以快速的市場反應能力、靈活的機制,抓住時機,也能在“戰略性新興產業”中大顯身手,在某些細分市場上快速形成競爭力。
從目前來看,我國民營企業的作用被忽略,受到了較多的不平等待遇,面臨資金短缺、專業人才匱乏等問題,其生存和發展空間受到了很大限制。因此,政府需要為民營企業創造寬松政策環境,提高其戰略地位,給予更多的支持。
政府、企業、科研機構的結合
政府是國家發展戰略的總籌劃者,負責制定長遠的發展規劃、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具有導向作用,并在與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合作中起到協調和牽線搭橋的作用;企業是技術的需求者,也是技術創新的主要推動者,能夠及時了解市場動態,在產品開發和市場開發方面具有優勢,是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主體;大學和科研機構在知識創新、應用研究方面具有優勢和專長,既有利于知識創造,也有利于人才的培養。
然而,目前我國官產學研結合還不夠順暢,緊密結合的機制沒有形成,資源相互分割,對彼此的定位和分工認識不清,用行政手段替代市場機制,利益保障機制也不夠健全,技術創新成果轉移機制亟待建立。因此,我國要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健康發展,還需要提高官產學研結合的水平。
技術創新問題
從國際社會來看,戰略性新興產業總體上仍處于發展的起步階段。誰掌握了核心關鍵技術,誰就會在競爭中贏得主動權。發達國家為維護和壟斷自身的科技優勢地位,在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采取了極為嚴格的技術封鎖政策。例如,美國采用極為嚴格的高科技出口制度,有20個大類的高科技產品不得對我國出口,并動輒以知識產權保護不力為由,拒絕向我國輸出技術。
因此,我國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必須堅持自主創新。如果技術還是依賴國外,到最后仍然只能成為一個制造大國,把污染、貧困留在國內,而利潤卻被發達國家所掠走,改變不了為他人作嫁衣的局面,將被牢牢地鎖定在產業鏈的低端環節,陷入永遠的惡性循環。我國要通過自主創新擁有自己的技術、專利和標準,著力發展一大批具有較強自主創新能力的先導產業,培育一大批具有國際市場競爭力的品牌產品。
商業模式問題
戰略性新興產業屬于高新技術產業,在產業化方面要求非??量?,技術出現以后,要快速產業化,有些技術的起點不低,但產業化上出現困難,造成站在技術的領跑線上,卻輸在產業化的起點上的窘況。從這個角度來講,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不僅僅依賴于技術創新,更重要的是實現商業模式的創新,只有商業模式的創新取得成功,才意味著一個產業或企業取得了成功。雖然擁有的技術可能不是最先進的,可是借助于一個適當的商業模式,往往能夠使產業和企業得到迅速的發展。
目前,我國開發出先進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并已取得重大成就的企業有很多,但他們缺乏將這些新的重大技術推向市場、實現盈利的完整商業模式,不能迅速形成利潤和持續創新的能力。因此,在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過程中,政府應當支持和鼓勵企業創造適合于國情,符合新興技術發展規律的商業模式、盈利模式和組織模式。
動態調整問題
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技術日新月異,具有很強的不確定性,經常是一種技術還沒成熟,就可能被另一種技術所代替,而且前后的兩種技術之間往往具有顛覆性。因此,一個國家必須根據本國的國情,科學地選擇其中最具有戰略意義的產業來發展,優先選擇產業中最具有適應性的技術來研發。
2009年底,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確定工作啟動時,初步確定的領域包括新能源、節能環保、電動汽車、新材料、新醫藥、生物育種和信息產業七大產業;但是,在經過各地調研之后,用“高端裝備制造業”替換了“新醫藥”,“生物育種”擴展為“生物產業”;“新能源汽車”包含了原來的“電動汽車”,在其中擴展了“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
到2010年10月,國務院正式確定為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七大產業。由此可見,戰略性新興產業并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需要根據科技、產業環境的變化,及時進行動態調整。
國內外資源利用問題
盡管世界經濟陷入幾十年不遇的危機,但科技創新資源在全球范圍內流動和重組的速度卻沒有放緩。當前,技術創新已經進入全球聯合創新時代,創新將跨越國界,誰能夠在全球范圍內最大化地利用和整合國際科技與人才資源,誰就有可能擁有更多的創新力。一些發達國家為提升全球競爭力,研發產業呈現向發展中國家轉移的新趨勢,在海外設置一批原創型技術研發基地;受金融危機影響,高端人才的引進成本降低,目前是我國引進國際科技人才的最好時機。
在此背景下,我國要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健康發展,就要充分整合國際資源,廣泛開展國際合作,大力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和團隊,同時鼓勵國內“走出去”,支持科研單位或企業到國外收購研發機構,利用全球的科技資源,需要投入更多與頂尖的高校進行基礎學科的交叉、融合研究,通過合作吸收國外的高新技術以及開拓國際技術市場,在更高起點上進行技術創新,為新興產業發展創造更多的有利條件。(作者系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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