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IMF新總裁提名的第一天。
此前,針對IMF中新興市場力量的增強訴求,以及IMF機構的改革與總裁人選角逐,眾說紛紜。坊間關于IMF總裁特別助理朱民獲選的可能性也充滿遐想。然而在采訪過程中記者頻頻被告知,在目前情況下,不應對中國人出任IMF總裁抱有不切實際的希望。
“需要帶著務實、客觀的立場,不能充滿幻想。我們固然希望一個中國人去當總裁,但目前來看這不太現實。IMF的改革某種意義上是很難推進的,美國主導國際格局的情況并沒有改變。” 23日,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副所長、深諳國際貨幣基金體系格局的向松祚表示。
而多位曾經在IMF任職或與IMF關系密切的人士更對記者直言,朱民能被推選為新總裁的可能性極小,更有人認為,這一“可能性為零。”
他們的觀點大同小異:IMF總裁需要有足夠的資歷和經驗,以往總裁都是由各國財長或者央行行長擔任,需要具備國際性重大政策的協調和制定經驗,以及外交斡旋的能力。由此觀之,朱民并不合適。
“大家心里都有一把尺子。擔任使命也好,推動改革也好,畢竟需要得到國際社會的認可。”中國人民銀行國際司前司長、前中國駐IMF執行董事張之驤告訴記者。
而且,根據IMF遴選總裁的程序,總裁候選人需要基金組織理事或執行董事的提名。目前,中國在IMF有一名執行董事,但中國是否會提名人選以及將提名誰,目前仍未可知。
“其他國家提名的都是財長或者部長級別,中國為什么不提出相應重量級別的人物呢?”一位前IMF執行董事反問。他們認為,如果中國要提名IMF總裁人選,中國人民銀行現任行長周小川應該比朱民更為合適。
另一個可能?
“總裁職位的合適候選人應具有高層經濟決策的卓著經歷。他或她應具有出色的專業背景,已證明具備領導一個全球性機構所需的管理和外交技巧。”這一點被列在IMF下任總裁應具備素質的第一條。
朱民的簡歷顯示,其曾經擔任世界銀行經濟學家(顧問)約6年,1996-2009年在中國銀行工作,先后擔任中行行長助理、副行長;于2009年10月出任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2010年2月出任IMF總裁特別顧問。
朱民在IMF的職責之一是負責IMF年會的組織。去年IMF年會由6天變成3天,而且例行的近100名各國部長官方發言被全球經濟論壇及其6個分論壇取代。
除此以外,記者并未找到更多朱民在IMF的工作成果。
“朱民博士有非常深刻的經濟學、金融學功底,常年在國際機構工作,對機構運作的程序很熟悉。”向松祚總結,“但是擔任IMF總裁需要的主要是各國領導人之間的協調能力,在這方面,他的經驗還需要積累。”
朱民擔任過人民銀行副行長職務,但時間非常短暫,世界銀行的6年工作經驗也集中在研究領域。“在國際重大的經濟金融問題的參與上,和其他候選人想比,朱民略顯不足。” 一位前IMF執行董事表示。
前任IMF總裁卡恩曾擔任過法國的財政部長,并競選過法國總統。此次可能的總裁提名人選中,包括法國現任女財長拉加爾德、德國前財長施泰因·布呂克及巴西央行前行長費拉加、新加坡財長尚達曼等,皆為央行行長或財長級別。
目前,法國財長拉加爾德的呼聲最高,她曾參與處理歐洲債務危機以及協調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沖突,并因為出色表現而廣受贊譽,且得到德國總理默克爾的支持。
“貨幣基金組織新總裁需要考慮國際貨幣體系發展形勢的需要,以及貨幣體系存在的問題。目前歐元區是一個突出的問題,希臘、西班牙等債務危機遠遠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因此,新總裁應該需要具備此方面的經驗。”張之驤表示。
根據以往慣例,IMF總裁特別顧問往往是通往副總裁的預備之路。從這個意義上,有專家對本報稱,朱民爭取IMF副總裁職務的可行性更高。
IMF不透明機制
此次新總裁的任命,將首次放開“需在IMF任職”以及“歐洲人”等條款,多了幾分懸念。以往,總裁候選人必須具備IMF任職經歷,且一直由歐洲人擔任。
然而,若細剖IMF的決策機制可發現,新興市場國家角逐總裁的勝算艱難。
目前,IMF執行董事會共24席,代表187個國家行使權利,每個國家根據擁有的份額分配席位,目前中國在IMF董事會中僅有一席。而美國占有約17%的投票權,歐洲占有約36%的投票權,日本占有約6%的投票權。
在此次總裁選舉程序中,IMF稱“雖然執董會可以在多數投票的基礎上選擇總裁,但其目標是以共識的方法選擇。”
如果用投票的方法,則歐洲和美國的票數加在一起已經超過半數。除非美國支持新興市場國家,或者美國與歐洲的立場存在分歧,否則新興市場國家勝算較低。
“而且新興市場國家的利益不同,譬如印度、巴西、新加坡都有自己的訴求,很難統一。”向松祚認為,他曾參與過多次新興市場國家的國際討論。
此外,“多數投票”的準確定義并不清晰。記者了解到,在IMF內部,“多數投票”并無硬性規定。“這是IMF的歷史上幾件不太透明的事情之一。”一位多年在IMF任職的人員說。
一份IMF的文獻顯示,在卡恩當選IMF總裁時,美國表態支持卡恩,然后獲得歐洲的同意,便告通過。
另一種可能是,通過“共識的方法選擇”。前述IMF工作人員介紹,IMF的大多數事情都是通過這種方式,而非選票決定。這種機制的運作,通常是就一個問題在董事會進行充分討論,一輪討論不夠再討論一輪,IMF相關職員對反對者的觀點進行解釋和說明,或者在決議上進行相應的修改。
“譬如說一個問題,經幾輪討論后,發現大部分執行董事是同意的,于是報告會說,24個執董中20個同意,1個有條件同意,另外一個沒有支持但也沒有反對,這件事情執董會同意。”該人士舉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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