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網訊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6日表示,證監會已經建立了保薦代表人聆訊制度和未通過發審會審核項目的簽字保薦代表人問責機制,將監管關口前移,并將所有保薦項目納入監管范圍。這將進一步強化中介機構的責任,促進市場各方歸位盡責、各司其職。
這位負責人說,問核機制建立后,每一個保薦項目將在見面會當天由審核人員約請保薦機構的保薦業務負責人或保薦業務部門負責人、簽字保薦代表人,逐項詢問該項目主要問題的盡職調查工作情況,并由上述人員簽字確認其已勤勉盡責履行了各項盡職調查義務。審核人員將對問核情況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作為對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考核和評價的依據之一。
據介紹,問核機制中詢問的問題涵蓋了審核過程中關注的近40個方面的問題,包括了投資者投資判斷時關注的重要事項。比如,發行人的行業排名和行業數據、發行人的主要供應商和經銷商情況、發行人的環保情況等等。問核機制要求保薦機構進行獨立核查,并采取走訪、由有權機關出具確認或證明文件、通過央行企業征信系統查詢等多種方式進行有效的核查,確認發行人符合法定發行條件,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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