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糧液信批存重大遺漏 7大上市公司存在虛假陳述
“金融315”欄目股民集結號之虛假陳述可訴公司眾多系列已經連續推出第六期。本期《投資快報》聯合多位國內知名律師,繼續獨家發布最后七家可訴公司基本情況、被處罰內容、管轄法院、起訴截止日、符合條件的投資者等關鍵內容,供廣大股民參考。(其中“符合條件的投資者”一欄為專業法律人士根據處罰文件進行的推算,最后確定以法院查明為準。)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中國證監局、財政部、各地法院還會陸續發布對上市公司的處罰文件,可訴虛假陳述公司名單會不斷更新。本欄目將會持續關注,定期搜集發布相關信息。
此外,本報近期將聯合鳳凰網、中國股東維權網等網站推出“金融315”股民維權專頁,聯合北京、上海、廣州三地知名律師為廣大投資者提供法律咨詢及幫助,敬請關注。
可訴虛假陳述公司情況一覽(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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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簡稱(證券代碼) |
公司簡介 |
處罰機構及相關內容 |
起訴法院 |
起訴截止日 |
符合條件的投資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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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目(600671) |
公司全名杭州天目山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范建國。公司是杭州市第一家上市公司,主營業務范圍包括生物制藥、中成藥、西藥、保健食品、電子產品、以及進出口業務。 |
證監會[2011] 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摘選: 經查明,天目藥業存在以下信息披露違法行為: 一、以間接手段為大股東關聯方提供資金250萬元,為大股東關聯方提供資金280.5萬元;二、通過全資子公司預付貨款的形式,為大股東關聯方提供資金270萬元;三、間接為大股東關聯方提供資金230萬元;四、為大股東關聯方提供資金450萬元;五、直接為大股東關聯方提供資金累計29萬元;六、向大股東關聯方提供資金150萬元;七、間接向大股東關聯方提供資金200萬元;八、為現代集團提供資金120萬元;九、未及時披露資金占用的情況;十、未披露關聯方所欠重大債務到期未獲清償的情況;十一、未及時披露控股子公司深圳京柏拆借資金449萬元給關聯方的情況。 |
杭州中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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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潤(002113) |
公司全名湖南天潤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賴淦鋒。已成為湖南省重點化肥生產企業之一,湖南省岳陽市財政局是公司第一大股東。主營業務為生產、銷售尿素、液氨、甲醇、農用碳酸氫銨及復合肥;銷售政策允許的化工產品、化工原料、金屬材料、礦產品;生產銷售塑料包裝產品;生產、銷售。 |
《財政行政處罰決定書》財駐湘監[2010]87號文件認為公司在會計基礎工作、會計核算、稅收方面存在違反《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對公司處以 10萬元罰款,并責令公司就上述檢查所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調賬。 《財政整改調賬通知書》財駐湘監函[2011]3號文件要求公司立即組織相關人員按照湖南財監辦的要求進行整改調賬,調整前 2009年公司的凈利潤為-71,475,584.23元,調整后公司的凈利潤為-71,842,013.23元,調整前 2009年公司的所有者權益為 364,788,432.37元,調整后公司的所有者權益為 350,786,767.32元。以上數據對 2008年損益不造成影響, 2008年公司凈利潤為 4,581,903.69元。 |
長沙中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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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糧液(000858) |
公司全名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劉中國。公司是以五糧液及其系列酒的生產、銷售為主要產業,同時生產經營精密塑膠制品、大中小高精尖注射和沖壓模具現代制造產業,以及生物工程為發展產業,藥業工業、印刷業、電子器件產業、物流運輸和相關的服務業的具有深厚企業文化的現代化企業集團。主營業務為五糧液及其系列酒產品的生產和銷售。 |
證監會[2011] 1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摘選: 經查明,五糧液信息披露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一、五糧液關于四川省宜賓五糧液投資(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對成都智溢塑膠制品有限公司在亞洲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的證券投資款的《澄清公告》存在重大遺漏;二、五糧液在中國科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的證券投資信息披露不及時、不完整;三、五糧液2007年年度報告存在錄入差錯未及時更正;四、五糧液未及時披露董事被司法羈押事項;五、糧液未就董事王子安涉嫌違法違紀被有權機關調查一事及時報告、公告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第(十二)項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第(十一)項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所述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的違法行為。 |
成都中院 |
2013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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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江摩托(000913) |
公司全名浙江錢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華中。公司由錢江集團有限公司和金獅明鋼有限公司共同發起,采用社會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屬摩托車制造業。經營范圍:生產、研究、設計和開發摩托車及配件,銷售自產產品,并提供產品售后服務。 主要產品或提供的勞務:摩托車生產及銷售。 |
證監會[2011] 2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摘選: |
杭州中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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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建通(600149) |
公司全名華夏建通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鮑涌波。經營范圍:電子通訊專業領域的投資咨詢、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轉讓;建筑材料、電子產品、電子軟件等產品國內貿易;商業不動產經營、租賃;房地產投資咨詢;招商引資服務業務;園區投資、建設、運營、項目管理及咨詢業務。 |
證監會[2010] 4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摘選: 經查明,華夏建通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一、2003年2月,建通集團置換進入華夏建通的資產存在重大不實,致使華夏建通2003年至2007年年度報告資產狀況的披露存在重大虛假記載;二、在2003年至2005年年度報告中,虛假記載建通集團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情況;三、2003年12月臨時信息披露、2003年年度報告未按規定披露與西安通信產業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安通信)的關聯關系和關聯交易;四、2003年至2005年,未真實及時披露建通集團、西安通信等關聯企業占用資金的情況;五、2007年中期報告提前確認主營業務收入1,225萬元;六、北京華夏通網絡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夏通)虛增營業收入44,735,920.00元,虛增利35,746,054.00元,導致華夏建通2007年年度報告虛假記載利潤17,158,106.11元。 |
石家莊中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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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頂(600678) |
公司全名四川金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楊學品。經營范圍:水泥制造、銷售,機械加工,汽車修理,普通貨運,電力開發,科技開發、咨詢服務;經營本企業自產產品技術的出口業務;經營本企業生產所需的原輔材料、儀器儀表、機械設備、零配件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經營進料加工和"三來一補"業務。 |
證監會[2010] 4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摘選: 經查明,四川金頂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一、四川金頂相關對外擔保未按規定及時進行信息披露:2009年1月7日,為富陽市鸛山電纜電線有限公司向浙江元泰典當有限責任公司借款2,000萬元、為浙江大地紙業集團有限公司向浙江香溢德旗典當有限責任公司借款1,000萬元、為大股東華倫集團向德旗典當借款1,000萬元提供擔保。 二、四川金頂2008年年度報告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在2008年年度報告中沒有披露其合并會計報表的全資子公司仁壽水泥2008年向非金融機構和自然人借款4,919萬元的情況;在2008年年度報告中沒有披露其2008年向非金融機構和自然人借款1,300萬元的情況。 |
成都中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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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嘉聯(002188) |
公司全名浙江新嘉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丁仁濤。公司是一家具有較強自主創新能力的專業從事受話器、微型揚聲器等微電聲器件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的廠商。主營業務為通訊電聲器材的生產、銷售,經營進出口業務。 |
根據財駐浙監【2010】162號、財駐浙監告【2010】31號文件,新嘉聯在2009年度存在如下主要問題:首先,違反存貨計量原則,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2009年度,公司對可變現凈值明顯低于成本的庫存商品,未進行減值測試并計提減值準備;其次,違反銷售收入確認原則,提前確認收入,公司2009年度多計銷售收入,多計凈利潤;第三,合并程序不合規,虛增報表利潤。公司對新力公司合并報表合并程序不合規,導致公司2009年度合并財務報表多確認凈利潤;第四,會計核算不規范,費用支出直接沖減收入。2009年,公司在產品外銷業務中,將應計入“銷售費用”的運費、保險費、境外費用等支出,直接沖減銷售收入。經新嘉聯初步測算,上述問題合計影響公司2009年度減少凈利潤254.93萬元,占公司原審定2009年度凈利潤的15.28%。 |
杭州中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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