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牌珠寶股份有限公司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2010年修訂)和《關于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本次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實施。本次發行新增了推薦類詢價對象、網下搖號配售、估值與報價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內容。請詢價對象及其管理的股票配售對象認真閱讀本公告。關于網下發行電子化的詳細內容,請查閱深交所網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電子化實施細則(2009年修訂)》。
重要提示
1、浙江明牌珠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6,0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1]485號文核準。股票代碼為002574,該代碼同時適用于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網下發行及網上發行。
2、本次發行采用網下向股票配售對象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和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其中網下發行股數不超過1,200萬股,占本次發行總股數的20%;網上發行數量為本次發行最終數量減去網下最終發行數量。
3、財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作為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于2011年4月7日(T-5日)至2011年4月11日(T-3日)期間,組織本次發行現場推介和初步詢價。符合要求的詢價對象及配售對象可自主選擇在深圳、上海或北京參加現場推介會。
4、可參與本次網下申購的詢價對象為符合《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2010年修訂)中界定的詢價對象條件,且已在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登記備案的機構,包括財通證券自主推薦的、已向協會備案的20家詢價對象。
5、上述詢價對象于初步詢價截止日2011年4月11日(T-3日)12:00前在協會登記備案的自營業務或其管理的證券投資產品均為本次發行的配售對象,均可參與本次網下發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證券自營賬戶、與發行人或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之間存在實際控制關系的詢價對象管理的配售對象不得參與網下發行。配售對象未參與初步詢價,或者參與初步詢價但未提供有效申報的,不得參與網下申購。
6、詢價對象參與初步詢價時,其管理的股票配售對象為報價主體,由詢價對象代為報價。每個配售對象最多可以申報三檔申購價格,申購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配售對象自主決定是否參與初步詢價,自行確定申報價格,由詢價對象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統一申報。詢價對象應按規定進行初步詢價,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7、為促進詢價對象認真定價,綜合考慮本次網下發行數量及財通證券研究所對發行人的合理估值區間,主承銷商將配售對象的最低申購數量和申報數量變動最小單位即“申購單位”均設定為60萬股,即每個配售對象的每檔申購數量必須是60萬股或60萬股的整數倍,且每個配售對象的累計申購數量不得超過1,200萬股。
8、發行人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按照申購價格由高到低進行排序、計算出每個價格上所對應的累計申購總量,綜合考慮發行人基本面、所處行業、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場情況、有效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發行價格。
9、初步詢價中,配售對象有效報價對應的申購數量,應為網下申購階段實際申購數量。每個配售對象有效報價對應的申購數量可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查詢。
10、初步詢價中提交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參與網下申購時,須按照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與有效報價對應的申購數量的乘積及時足額繳納申購款。初步詢價中提交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足額繳納申購款的,發行人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視其為違約,違約情況將報送中國證監會及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11、若網下有效申購總量大于本次網下發行數量,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通過搖號抽簽方式進行配售。本次搖號采用按配售對象配號的方法,財通證券將對提交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進行配號,每一申購單位(60萬股)獲配一個編號,每個配售對象獲配編號的個數等于其資金有效的申購量除以申購單位,最終將搖出20個號碼,每個號碼可獲配60萬股股票。
若網下有效申購總量等于1,200萬股,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按照配售對象的實際申購數量直接進行配售。
若網下有效申購總量小于1,200萬股,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協商采取中止發行措施。
12、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發行或者網上發行中的一種方式進行申購。所有參與本次網下初步詢價的股票配售對象,無論是否有效報價,均不能參與網上發行。
13、有關詢價對象的具體報價情況將在2011年4月18日(T+2日,周一)刊登的《浙江明牌珠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搖號中簽及配售結果公告》中詳細披露。
14、本次發行中,當出現以下情況時,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協商采取中止發行措施,并及時公告中止發行原因、擇機重啟發行:
(1)初步詢價結束后,提供有效申報的詢價對象不足20家;
(2)網下申購結束后,網下有效申購數量小于1,200萬股;
(3)網上申購不足、網上申購不足向網下回撥后仍然申購不足的;
(4)初步詢價結束后,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就確定發行價格未取得一致意見。
15、配售對象參與本次網下發行獲配股票的鎖定期為3個月,鎖定期自本次發行中網上定價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計算。
16、本公告僅對本次發行中有關推介和初步詢價事宜進行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次發行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2011年4月6日(T-6日,周三)登載于巨潮網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書全文,招股意向書摘要于同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電子化實施細則(2009年修訂)》可于深交所網站(www.szse.cn)查詢。
一、本次發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發行安排
T-6日
2011年4月6日(周三)
刊登《招股意向書摘要》、《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
T-5日
2011年4月7日(周四))
初步詢價(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及現場推介(深圳)
T-4日
2011年4月8日(周五)
初步詢價(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及現場推介(上海)
T-3日
2011年4月11日(周一)
初步詢價(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及現場推介(北京)
初步詢價截止日(截止時間為15:00)
T-2日
2011年4月12日(周二))
確定發行價格、可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名單及有效申報數量
刊登《網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1年4月13日(周三)
刊登《發行公告》、《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網上路演
T日
2011年4月14日(周四)
網下申購配號
網下申購資金驗資
T+1日
2011年4月15日(周五)
網上申購資金驗資
網下申購搖號抽簽
T+2日
2011年4月18日(周一)
網上申購搖號抽簽
網下申購資金解凍,網下申購多余款項退還
T+3日
2011年4月19日(周二)
刊登《網上中簽結果公告》
網上申購資金解凍,網上申購多余款項退還
注:(1)T日為發行申購日;
(2)如因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系統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導致股票配售對象無法正常使用其網下發行電子平臺進行初步詢價或網下申購工作,請股票配售對象及時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聯系;
(3)上述日期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發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及發行人將及時公告,修改發行日程。
二、推介的具體安排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于2011年4月7日(T-5日,周四)至2011年4月11日(T-3日,周一)期間,在深圳、上海、北京向協會公布的六類詢價對象及財通證券自主推薦的詢價對象進行網下推介。推介的具體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推介時間
推介地點
地址及聯系方式
2011年4月7日
(T-5日,周四)
9:30-11:30
深圳福田香格里拉酒店三樓香格里拉廳I廳
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4088號
0755-88284088
2011年4月8日
(T-4日,周五)
9:30-11:30
上海金茂君悅大酒店二樓嘉賓廳2+3廳
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88號金茂大廈
021-50491234
2011年4月11日
(T-3日,周一)
9:30-11:30
北京金融街洲際酒店五樓西安I廳
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11號
010-58525888
三、初步詢價
1、本次初步詢價通過深交所的網下發行電子平臺進行,詢價對象應到深交所辦理網下發行電子平臺數字證書,與深交所簽訂網下發行電子平臺使用協議,成為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的用戶后方可參與初步詢價。
2、初步詢價期間為2011年4月7日(T-5日,周四)至2011年4月11日(T-3日,周一)9:30 -15:00,在上述時間內,詢價對象可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提交其所管理的股票配售對象的申報價格和申報數量。
3、本次網下搖號配售發行確定的申購數量和申購數量變動最小單位即“申購單位”均設定為60萬股,股票配售對象自行確定申報價格,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每個配售對象最多可以申報三檔申購價格,申報價格對應的申報數量為60萬股或60萬股的整倍數,且每個配售對象的累計申購數量不得超過1,200萬股。
申購價格和申購數量填寫示例:
假設某一配售對象填寫了三檔申購價格分別是P1、P2、P3,且P1>P2>P3,對應的申購數量分別為Q1、Q2、Q3,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為P,則若P>P1,則該配售對象不能參與網下發行;若P1≥P>P2,則該配售對象可以參與網下申購的數量為Q1;若P2≥P>P3,則該配售對象可以參與網下申購的數量為Q1+Q2;若P3≥P,則該配售對象可以參與網下申購的數量為Q1+Q2+Q3。
4、股票配售對象申報的以下情形將被視為無效:
(1)股票配售對象未在初步詢價截止日2011年4月11日(T-3日,周一)12:00前完成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備案的;
(2)股票配售對象名稱、證券賬戶、銀行收付款賬戶/賬號等申報信息與備案信息不一致的;
(3)申報價格低于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對應的申報數量;
(4)累計申報數量超過1,200萬股以上或者任一報價數量不符合60萬股最低數量要求或者增加的申購數量不符合60萬股的整數倍要求的申購數量的部分;
(5)經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認的其他情形。
5、詢價對象每次申報一經提交不得撤銷。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報價或申報數量的,應在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具體原因。詢價對象每次申報及修改情況將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6、股票配售對象的托管席位號系辦理股份登記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號錯誤將會導致無法辦理股份登記或股份登記有誤,請參與初步詢價的股票配售對象正確填寫其托管席位號,如發現填報有誤請及時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聯系。
四、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聯系方式及聯系人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財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5號嘉華國際商務中心201,501,502,1103,1601-1615,1701-1716室
法定代表人:
沈繼寧
電話:
010-68530328、021-68886225
傳真:
010-68537868
聯 系 人:
黃著文、馬登輝、吳雪梅、袁丁
發行人:浙江明牌珠寶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財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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