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出意外,三江購物(601116)將于2月18日首次公開發行A股舉行網上路演,并將2月21日定為新股申購日。但是,一封來自于寧波市三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原浙江寧波三豐集團)法人股東的舉報信,或將成為三江購物是否能成功上市的“一道硬坎”。
昨日,本報記者獨家聯系上這位法人股東林女士,她告訴記者:“三江購物的招股說明書有隱瞞,而且股權轉讓幕后有很多沒有公開的信息,涉嫌信息披露違規。”林女士給記者提供的證據顯示,證監會在12月14日回復林女士,稱“將按照相關程序規定進行辦理。”
以股抵債裁定書詭異
“三江投資的股份還在我的手上,但是,三江購物的招股書卻記錄稱,這些股份已轉讓至他的名下。”作為三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股東,林女士覺得非常吃驚。
記者從三江購物招股說明書第1-1-52頁發現,三江購物在此描述了關于三江購物受讓三江投資原股東所持有的三江投資股權及吸收合并三江投資的相關情況,其中,“第F條”清楚地寫明:“2002年5月24日,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法院作出(1999)甬侖執字第322號、(2001)甬倫執字第595、596、597、598 號民事裁定書,執行三豐集團在三江投資的股份轉讓給三江有限的轉讓款267.29 萬元及可分配利潤50.27萬元,用以清償三豐集團所欠債務。由此,三江投資成為三江有限全資子公司。”
也就是說,三豐集團已將持有的三江投資股權以股抵債方式轉讓給三江購物。
然而,林女士向本報提供的一份法院2004年8月17日的裁定書上卻清楚地寫著:浙江省高院已明確撤銷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法院作出(1999)甬侖執字第322號、(2001)甬倫執字第595、596、597、598號民事裁定書。
根據招股書披露,三江投資是三江購物的發起人股東之一,而三豐集團原本持有三江投資12.14%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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