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發樹買藥案開庭:權力無畏 富豪不輸

圖為大批記者追問紅塔辯護律師
“其實這事兒并沒有媒體輿論描述得那么復雜,一看就明白怎么回事。”一名叫淘球的網友在新聞《陳發樹告紅塔》下留言。8月23日上午,陳發樹訴訟云南紅塔關于云南白藥股權交易案在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式開庭。這場涉及金額超過22億,號稱建國以來金額最大的股權糾紛案件,原告陳發樹花費1800萬訴訟費請來法學界泰斗,曾進中南海給主席講過法的王衛國及資深律師李慶作為代理人,而紅塔方則派出在法學界不甚有名氣的兩位律師做辯護,而在一審庭上并未出現壓倒性的辯護優勢,也未出現激烈的辯訴。甚至于從始至終,兩方律師用著同樣一套律法,表達著并不相通的兩套邏輯。
事起:發樹買藥一場空 中煙關門兩塊牌
正如網友淘球所說,這事兒沒那么復雜:2009年9月,云南紅塔與陳發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陳發樹以超過22億價格購買云南紅塔所持有的云南白藥12.32%的股票。陳發樹在協議生效5日內全額支付給云南紅塔。之后股票一直未到陳發樹賬上。直到2011年5月,云南紅塔告知陳發樹,股權轉讓需獲得有權國資監管機構的批準方可實施。公司已經向上級報請審批,暫未收到回復。之后交易一直無進展。
2011年12月,陳發樹對云南紅塔提起訴訟。2012年1月,中國煙草總公司以“為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不同意本次股份轉讓”。而值得注意的是,這800多天后的批復并非在正常場合接受,而是陳發樹在法庭上與被告紅塔集團交換證據時獲得的。
4月,陳發樹向國家煙草專賣局提出行政復議,然而國家煙草專賣局以其企業身份(中國煙草總公司)拒絕了陳的行政復議,稱其請求不在復議范圍。
5月,陳針對行政復議被拒,對中國煙草總公司提出行政訴訟。而法院以該起訴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法院拒絕立案。
這看似復雜繞彎的情節重點在于,中煙的兩塊任意切換的牌子:中國煙草總公司(企業性質,不具備行政復議權)和國家煙草專賣局(政府機關,不屬于法院受理范圍)。
而更為重要的細節是:在陳發樹等待批復的800多天里,云南白藥由22億漲到40多億,其中最高漲到60億。期間還有價值超過億元的分紅與配股。而這就是國有資產流失理由的來由。
庭審:無力者高呼 有力者無畏?
原告陳發樹花了1800萬訴訟費決議打這場硬仗,他請來了法學界泰斗,曾進中南海給主席講過法的王衛國及資深律師李慶作為代理人,而紅塔方則淡定地派出在法學界不甚有名氣的兩位律師做辯護,而在一審庭上并未出現壓倒性的辯護優勢,也未出現激烈的辯訴。甚至于從始至終,兩方律師用著同樣一套律法,表達著并不相通的兩套邏輯。
原告認為否決轉讓的中國煙草總公司并沒有否決權,合同上標明的具有否決轉讓的“有權國資監管機構”應該是財政部而非中煙,因此原告的訴求之一便是要求繼續向上報批至國務院。而被告方在辯詞中提到拖延只是因為系統瑕疵,不能算違約。系統中“體制如此”,這是社會主義的模式。在原告代理律師看來:這顯然是試圖用政治來畫線,用所有制來畫線,用意識形態來畫線。
而在損失的定義上雙方也有不同的理解:原告認為簽訂之后的股價上漲不應認定為國有資產的流失,因為轉讓標的是證券,其價格是浮動的,不能說股價上漲就是國有資產流失。原告進一步表示:難道出售的國資必須是沒有升值預期的資產?而被告方云南紅塔對于損失的理解是:陳發樹購買股票是一次投資行為,投資必然有風險,有不被獲批的風險,而現在的造成就是不被獲批的結局應驗,陳發樹理應承受這種預計內的損失。而原告方表示,損失風險有三種:第一股價下跌,第二被財政部否決,第三遭遇違約耍賴。而拖延的這800多天里,交易申請在煙草系統里報批拖延這么久,而這就是一種違約。
然而在以上兩方并不相通的邏輯對話之外,還出現了值得玩味的一幕。原告方律師李慶以褚時健案件為例,向云南高院表達了對其以往審判所表現出的公平正義表示敬佩,同時以理性律師罕見的口號式的呼吁,懇請云南高院以公平正義的態度審理此案。言畢,一直肅靜的旁聽席甚至出現一陣短暫的笑聲。而被告方對此則表示原告有意在威脅審判長和審判員:難道判原告贏就是公平,判輸就是不公平?
庭畢,眾多記者圍住云南紅塔的代理律師進行采訪,然而兩位律師基本緘默不言,甚至表示:“沒什么可說的”。有記者詢問原告代理律師李慶那段呼吁是否是感到無力而為之時,李慶也表示了否認。
懸念:主角是否進場
庭上,紅塔方應對責難,最多的一個托詞是:并非紅塔違約,而是紅塔上級機構中國煙草總公司(下稱中煙)否決了。原告方也表示,告紅塔是無奈的做法:因為之前遭遇了中煙“變形金剛”式的逃脫(上文提到的兩塊牌子),維權無門才轉而訴訟紅塔,并提出申請將中煙作為第三人,進入法庭。
而中煙,才是本案的主角,是它最初批示同意紅塔轉讓非煙資產云南白藥股權,也是它在800多天后最終否定了這樁交易。
而目前對于中煙最大的兩個爭論焦點就是:1.它是否有權國資監管機構,即它是否有權利否決這樁交易。2.拖延這么久的理由。
而這些爭論的前提是:中煙是否要正式進入這場官司。法院是否會批準原告方將中煙作為第三人的角色進入訴訟,成了接下來最關鍵的懸念。
俯瞰:一場無輸無贏的官司
在回答鳳凰證券關于陳發樹訴訟的最終訴求是什么的提問時,原告代理律師李慶表示,要求報批至財政部,爭取股票的成功交易。然而,隨后李慶主動補充說,他在接這樁官司之前,向陳發樹提出了一個疑問,這場官司勝負難料,且肯定曠日持久,作為商人的他為何不認倒霉取回款項22億元做其他投資,畢竟目前的經濟形勢下,現金普遍短缺,而這場官司難料要持續多久,而陳表示即使幾年都拿不回扣押款項也要打官司到底,因為這有助于推進改變民營企業面對國有企業時的弱勢局面,對社會經濟結構變革有重要意義。
而對于本案官司的最終訴求,大致可能的方向有三種:1.要爭股權;2.要爭最大化的賠償;3.要一個說法。
代理律師李慶的回答提到了一三兩種可能。而在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上來看(五大需求從下到到上:生理上的需求,安全上的需求,情感和歸屬的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實現的需求)。作為財大氣粗的陳發樹對于22億的巨款的被扣押以及投資的落空雖然是一筆不小的損失,但金錢的利益或許并不僅僅是他在這個人生層次上的最重要的需求。從他堅持打官司也佐證這點,畢竟若是商人重利,恐怕很難會與權力機構高調的主動掀起大沖突。在過度化的社會階段,每一次的變革嘗試,雖然帶有悲壯的損失,然而也或許是一次收獲地位名聲的艱難交易。
而對于封閉的煙草系統來說,那長達多年的22億的無息貸款不失為一個艱難的便宜,何況,煙草系統保住了那增值巨大的非煙資產,并終于沒有誰因此而可能被記過。然而,與此同時它的舉動給死水一般的謎樣的陳腐體制掀起了巨大的漣漪,而這漣漪震蕩最終會產生什么樣的共振,比這場官司更加難以捉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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