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多天后陳發樹沒等來8555萬股權

經歷了800多天的漫長等待,陳發樹還得繼續等待。
昨日(8月23日),外界關注的福建民營企業家陳發樹狀告云南紅塔集團 (以下簡稱紅塔集團)的云南白藥(000538,SZ)股權糾紛一案,在云南省高等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
在庭審現場,陳發樹方面拋出了三個問題:約定解除條件是否成立?紅塔集團是否構成違約?若紅塔集團違約,應當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對此,紅塔集團方面也作出了相應的辯護。
昨日的庭審并未對8555萬股云南白藥的歸屬權作出最后判決,案件將擇日再判。
中煙草或成被告
此前,陳發樹方面曾表示,如果復議申請被駁回,將會申請把中國煙草總公司(以下簡稱中煙草)追加為被告。
昨日庭審一開始,陳發樹的代理律師李慶就表示,已經于2012年6月5日向法院正式遞交了追加中煙草等為本案第三人的申請書,希望法庭能充分考慮并支持這一請求。
事實上,昨日庭審辯論階段,一個重要的爭論就是圍繞中煙草是否屬于“有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展開。2009年9月10日,陳發樹與紅塔集團簽訂的 《股份轉讓協議》約定:如本協議得不到相關有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甲方(紅塔集團)應及時通知乙方(陳發樹),并將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項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李慶指出,中煙草并不是“有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也不具備本案所涉股權交易的法定審批資格。他的依據是財政部于2004年6月14日發布的《財政部關于煙草行業國有資產管理若干問題的意見》,其中規定:“中國煙草總公司所屬煙草單位向非煙草單位的產權轉讓,業主評估價值在1億元以上、多種經營在2億元以上的,由各單位逐級上報到中國煙草總公司,由中國煙草總公司報財政部審批。”據此,李慶認為財政部才是真正應該行使審批權的 “有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
所以陳發樹方面強調,中煙草不同意本次股份轉讓的7號批復“并不具有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復文件的效力,不能構成《股份轉讓協議》第26條第3項約定的合同解除條件”。也就是說,上述提到的股權轉讓合同并未終止,中煙草應該繼續向財政部進行呈報。
不過,紅塔集團的代理律師認為,紅塔集團已經執行了逐級上報的程序,并且在逐級上報至中煙草時收到了上級單位的批示——不同意轉讓協議,所以則不必再上報至財政部。
1184萬元股息和1974萬股權
22億元的巨款,躺在紅塔集團的賬戶上將近800多天,有可能將變成“無息存款”。而原本應該歸屬陳發樹超過本金的巨額孳息收益 (若按23日云南白藥收盤價計算,目前合約中的股權市值已將近53億元,而最高時曾達60多億元),也可能就此“蒸發”。
在庭審現場,李慶對這筆資金可能造成的損失,開出了一份賠償方案。方案指出,判令被告將因拖延本案爭議股份過戶所獲股息1184.65萬元及其利息和轉增股份1974.42萬股賠償給原告。
對此,紅塔集團代理律師表示,在尚未判決被告是否違約之前,提前討論相關的賠償條件沒有實質意義。
另外,李慶指出,結合云南白藥股價來看,中煙草在800天以后才“突然發現”國有資產流失,這其實是中煙草不能接受“賣虧了”。
據悉,2012年1月,中煙草以“為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為由,否決了上述交易。
相關專題:陳發樹深陷云南白藥股權之爭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鳳凰網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 社會
- 娛樂
- 生活
- 探索
湖北一男子持刀拒捕捅傷多人被擊斃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6:49
04/21 11:28
頻道推薦
商訊
- 單日流入資金最多個股
- 明星分析師薦股
48小時點擊排行
-
2052232
1杭州某樓盤一夜每平大降數千元 老業主 -
992987
2杭州某樓盤一夜每平大降數千元 老業主 -
809366
3期《中國經營報》[ -
404290
4外媒關注劉漢涉黑案:由中共高層下令展 -
287058
5山東青島住戶不滿強拆掛橫幅抗議 -
284796
6實拍“史上最爽職業”的一天(圖) -
175136
7媒體稱冀文林將石油等系統串成網 最后 -
156453
8養老保險制度如何“更加公平可持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