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國際金融中心,最核心的東西是定價權(quán)。美國紐約、中國香港之所以叫國際金融中心,最本質(zhì)的一點就是其對金融商品的定價被國際認可。然后,才是所謂的“聚集程度比較高”。所以,進一步做大做強中國自己的上市公司才是最緊迫的。為此,應在發(fā)行上市、分紅、再融資、股東權(quán)益保護等方面迅速采取強有力措施,提升市場誠信度和凝聚力。此時,急乎乎推出不倫不類的國際板,以此沖擊中國投資者的心理、傷害市場參與者的自信,只能是事與愿違。
正當人們擔心國際板倉促上馬之際,6月6日,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長屠光紹在參加上海電視臺《我與市長面對面》錄制時,對媒體表示,“國際板應具備四大條件,而這四個條件上海已基本具備”。而6月3日國務院批轉(zhuǎn)發(fā)改委《關于2011年深化經(jīng)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中,對國際板的表述是“研究建立國際板市場”。那么,到底是“四個條件上海已基本具備”了呢?還是相關部委要“研究建立”呢?
屠光紹所說的國際板推出的四個條件,是指基礎條件、市場、會計、技術準備四個方面的條件。且不管他所論述的四個方面是否準確和全面,單就所謂會計條件、技術條件兩條而言,很大程度上是搞疊床架屋。中外會計制度盡管有差異,但通過A+H實踐,相關銜接問題早已解決,還需要專門為外國企業(yè)上市準備嗎?再說技術,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技術條件早已優(yōu)于紐約證券交易所,還要準備什么?我們更應當關心的應該是,作為一國的監(jiān)管機構(gòu),其主權(quán)如何體現(xiàn)?外國公司來上市,是把上海股市當作一個市場,雙向選擇,還是我們委曲求全把拉他們過來、給“國際金融中心”裝點門面?
至于基礎條件、市場條件,則是說行就行、說不行就不行,沒有什么一定的標準。現(xiàn)在最該解決的懸疑是:讓外國公司以名氣大的已上市公司為主來上市,究竟有何必要?屠光紹稱:“要建國際金融中心就意味著金融市場和金融業(yè)務國際化的程度要越來越高,這個才叫國際金融中心。加上國際兩個字,就意味著不光在一個地區(qū)或者一個國家它的金融聚集程度比較高,甚至在國際上都有很強的影響力輻射力。”言外之意,國際板一旦開通,上海市的國際影響力輻射力就會增強。(參見6月8日人民日報《國際板四大條件已基本具備》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11-06/08/nw.D110000renmrb_20110608_3-10.htm)
不過,我認為,恐怕答案并非如此簡單。作為一個國際金融中心,最核心的東西是定價權(quán)。美國紐約、中國香港之所以叫國際金融中心,最本質(zhì)的一點就是其對金融商品的定價被國際認可。然后,才是所謂的“聚集程度比較高”。所以,進一步做大做強中國自己的上市公司才是最緊迫的。為此,應在發(fā)行上市、分紅、再融資、股東權(quán)益保護等方面迅速采取強有力措施,提升市場誠信度和凝聚力。此時,急乎乎推出不倫不類的國際板,以此沖擊中國投資者的心理、傷害市場參與者的自信,只能是事與愿違。
事實上,外國資本參與中國經(jīng)濟活動已經(jīng)十分普遍;樂觀地看,一些外國資本甚至已和中國經(jīng)濟水乳交融。國際化已不是一個需要討論的話題,此時看待國際化的話題,更應當多想一想是否互利雙贏、是否會損害中國的利益。國際板為外國企業(yè)設專座的做法,沖擊現(xiàn)有股市參與者的自信,沖擊中國股市正常的發(fā)展秩序,其實是損害中國的利益。
就在屠光紹表示國際板“都已基本準備到位”的5天之前,6月3日,國務院批轉(zhuǎn)發(fā)改委《關于2011年深化經(jīng)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中,提到了“國際板”時,以“研究建立國際板市場”來表述。我認為,這是高層對近期甚囂塵上“即將推出國際板”實施降溫。如果使用“積極穩(wěn)妥推出”、“適時推出”的措辭,則意思就不同了。國際板還停留在研究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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