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不了解證券法
記者昨日從相關渠道獲悉,在案發后,李啟紅本人對“利用內幕交易信息炒股票”非常后悔,在分別接受省公安廳和省檢察院的調查時供認,她當時不知道這樣做是違法的,對證券法缺乏了解,如果知道絕對不會這么做,后來是在接受組織調查時才知道這樣做是違法的,她懇求司法機關看在她是自首的份上,希望得到從輕處理,她愿意將非法所得上交,也愿意接受罰金的處罰。
據了解,該案由于牽涉內幕交易等經濟犯罪罪名,并不僅是職務犯罪,故由廣東省公安廳和廣東省檢察院同時進行偵查。案經省公安廳偵查終結,以被告人李啟紅、鄭旭齡等人涉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被告人李啟明、費朝暉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由廣東省檢察院偵查終結,以被告人李啟紅涉嫌受賄罪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記者從相關渠道獲悉,根據排期,本案將在4月6日和7日兩天在廣州市中級法院第二法庭開庭審理,目前,李啟紅正關押在位于增槎路的廣州市看守所等待清明節后的出庭受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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