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薦監管近來動作頻頻,對于業內詬病較大的保薦代表人只拿錢不干活的現象,監管層再次祭出重罰治理的大旗。
昨日證監會相關部門官員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招商證券保薦代表人周凱因在擔任桂林三金藥業首發項目的保薦代表人期間未充分勤勉盡責,被監管層處以12個月內不受理推薦的重罰。
這是保薦制度實施以來,僅僅因為盡職調查工作不充分而被采取監管措施的首單案例,似乎表明了監管層對保薦業務“從嚴治市”的決心。
證監會人士向記者表示,周凱在2007年6月擔任桂林三金項目保薦代表人以后,僅對項目的招股說明書、申報文件等材料進行了書面審核,未去項目現場進行監督檢查,背棄了保薦代表人應有的勤勉盡責義務。
針對上述情況,監管層根據監管法規數次召見了周凱,予以措辭嚴厲的批評,并決定自2010年8月23日起12個月內不受理其負責的推薦。保薦代表人的收入之豐厚眾所周知,業務熟練的保薦代表人年收入過千萬,而上述嚴懲措施意味著相關違規保薦代表人在一年之內將顆粒無收。
業內人士對監管者發出的鐵腕措施給予了反饋和歡迎。某券商投行負責人表示,這種嚴厲的監管措施,不僅是對背棄保薦責任的害群之馬的應有懲罰,也是監管層在向市場釋放出信號:保薦制度實施以來,在個別保薦機構中屢有出現保薦代表人只拿錢不干活或只簽字不干活的現象,但現在,證監會的監管措施表明,這種行為將得到嚴懲。
與往年相比較,今年以來保薦監管進入了密集監管期。據統計,證監會先后對5家保薦機構的18名保薦代表人或相關簽字律師等采取了不同程度的行政監管措施。
“在短短的半年多時間采取如此密集的監管陣勢實屬罕見,標志著監管機構正將保薦監管逐漸落到實處。”上述投行負責人告訴記者。(本文為補發 首發日期為2010-08-31一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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